天津市A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自评考评表基本有机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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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A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自评/考评表(试行)基本有机化工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1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基本有机化工行业工艺部分(250分)1.企业设址、功能分区、建筑设施(55.5分)1.1化工企业的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按工厂生产类型和安全卫生要求,与城镇、村庄和工厂、居住区保持足够距离。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应集中布置在厂区的下风侧并自成独立生产区,该装置与厂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HG20571-952.1.6GB19041-20034.2.3化工企业的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按工厂生产类型和安全卫生要求,与城镇、村庄和工厂、居住区保持足够距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集中管理。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及区县、城区范围内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对原有外环线以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限期实施搬迁。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实施停产。对于化工企业的周边距离,应严格执行GB50160-2008(4.1.9)和GB50016-2006(3.4.1;3.4.2)的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实施搬迁或停产。否决项5分1.2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化工厂厂区一般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仓储区和厂前区。辅助生产和公用工程设施按具体条件可布置在生产区内,也可单独一区布置。HG/T20649-984.1.5关于企业总平面布置: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化工厂厂区一般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仓储区和厂前区。辅助生产和公用工程设施按具体条件可布置在生产区内,也可单独一区布置。2.5分1.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GB50016-20063.6.1关于甲、乙类厂房结构: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3分2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1.4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附表:厂房的耐火等级生产类别厂房的耐火等级甲类一、二级乙类一、二级丙类一、二、三级丁类一、二级、三级、四级戊类一、二级、三级、四级GB50016-20063.2.13.3.1关于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附表:厂房的耐火等级生产类别厂房的耐火等级甲类一、二级乙类一、二级丙类一、二、三级丁类一、二级、三级、四级戊类一、二级、三级、四级没有经过建筑设计资质设计的厂房(仓库)存在不符合《建规》要求的应补办现状整改设计。对建筑屋顶腐蚀严重、强度下降、没有进行鉴定(评估)并进行防腐处理或加固处置的,不应继续使用。否决项5分1.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GB18265-20006.1.2.b关于仓库屋架结构: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凡属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和剧毒等化学否决项4分3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建筑,一律不得采用木结构和草把建筑屋顶。1.6甲类厂房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乙类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民用建筑不应少于25m;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2-16m;……与室外变压器不应小于25m。(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GB50016-20063.4.13.4.23.4.3关于甲、乙类厂房的防火间距:甲类厂房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乙类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与民用建筑不应少于25m;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2-16m;……与室外变压器不应小于25m。(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否决项5分1.7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与相邻工厂(围墙)不应小于70m;与国家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45m;与厂外企业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m;与厂外其他公路(路边)不应小于20m;与变配电站(围墙)不应小于50m;与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倍塔杆高度;与Ⅰ、Ⅱ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不应小于40m。GB50160-20084.1.9关于甲、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与相邻工厂(围墙)不应小于70m;与国家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45m;与厂外企业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m;与厂外其他公路(路边)不应小于20m;与变配电站(围墙)不应小于50m;与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倍塔杆高度;与Ⅰ、Ⅱ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不应小于40m。5分安全间距一项不符合扣2分4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按照一个储罐区或堆场总储量的不同,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2006(4.2.1)的规定。1.8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遇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与厂外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0m;与厂内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20m;与厂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5m;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0m。GB50016-20063.4.23.4.3关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遇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与厂外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0m;与厂内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20m;与厂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5m;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0m。否决项5分1.9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GB50016-20063.6.2关于甲、乙类厂房的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甲、乙类厂房的泄压面积:其中:A为泄压面积(m2),C为厂房容积为1000m3时的泄压比,可按《建规》(表3.6.3)选取(m2/m3);V为厂房的容积(m3)。对于泄压面积不符合《建规》要求的甲乙类厂房应进行改造,改造前不应继续使用。(轻顶承重应不小于60kg/m22006年底前建筑轻顶承重应不小于120kg/m2)。否决项4分5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1.10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GB50016-063.6.1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同1.09泄压设施要求)。2分1.1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GB50016-063.6.6关于甲、乙类厂房的地面: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2.5分1.12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和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2个,门窗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HG20571-953.1.12关于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出入口: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和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于2个,门窗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2.5分1.13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相临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测定且不应少于两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⑴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⑵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⑶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平GB50016-20063.7.13.7.2关于各类厂房的安全出口: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相临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测定且不应少于两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⑴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⑵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2.5分6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⑷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⑸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平米,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⑶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⑷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平米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⑸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平米,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不准设置其他建筑或堆放其他物品。1.14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面积小于等于100m2的房间可只设1个。GB50160-20085.2.25关于甲、乙、丙类房间出入口数量: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面积小于等于100m2的房间可只设1个。2.5分1.15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GB50016-20063.3.8关于甲、乙类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设置规定: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2.5分1.16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牢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险要作业津人发(2004)11号关于企业作业环境: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料、半成品、成2.5分7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地段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第12条品码放牢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不同物料应入库并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对于“无名料”应通过鉴定分别作出处置;对于闲置及废旧设备,应及时拆除、及时处理或集中堆放。2.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管道(42.5分)2.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主席令70号第31条关于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设备,使生产过程本身为本质安全型。对于使用铁粉还原和在有易燃介质存在的情况下,采用明火加热树脂以及设备均匀腐蚀严重,跑冒滴漏的工艺过程及设备,属淘汰工艺及设备,应禁止使用。禁止使用非资质单位制造的生产及储存设备。否决项4分2.2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HG20571-952.3.2对于无甲、乙级化工资质的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装置设施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否决项4分8序号法规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具体要求分数应得分自评/考评分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设备,使生产过程本身为本质安全型。位进行补充整改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规范整改。2.3装置内的操作通道,一般宽度为800-1000mm,不常通行的局部地方最小为650mm。HG20546-92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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