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公司发展国有投资公司是投资公司制度发展演进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类型,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投资公司形态,如意大利工业复兴公司、奥地利国有工业控股公司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在我国,国有投资公司则主要是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是适应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渡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制度创新。在我国,国有投资公司是在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一、国有投资公司产生的背景和原因1.国有投资公司产生的背景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以集中统一为基本特征的投资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四个“统一”统一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制度,统一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统一的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制度,以及统一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机构。1953-1956年,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体化要求,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向高度集中统一方向发展,最终形成了“全包全统”的一体化投融资管理体制。1957-1978年,投资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但几次变革都是围绕计划投资审批权限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偏重而进行,并没有脱离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以政府为主体按计划控制投资活动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在此期间,没有专门从事投资活动的建设单位,自然也就没有投资公司。传统的投资体制对于建国初期自然或半自然经济的经济条件来说,确实起到了促进经济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投资管理体制逐步演变成为一种僵化的模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趋势,不能适应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的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长期存在投资膨胀、结构失调、效率低下等问题。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投融资体制改革也随之进入了改革实践的历程。1979-1987年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简政放权、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和建设实施市场化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点,实施建设资金有偿使用、改革投资计划管理和实施各种形式的投资包干等一系列单项措施,构成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内容。198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系统地提出了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一系列推进改革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第一,对重大的长期的建设投资实行分层次管理,加强地方的重点建设责任;第二,国家颁布产业政策,开始建立以产业政策为核心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第三,成立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用经济办法对经营性投资进行管理;第四,建立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制度,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别进行管理;第五,建立证券交易市场,为发展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以此为标志,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掀起了第一个高潮,国有投资公司在这个时期出现了。2.国有投资公司产生的原因国有投资公司是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而出台的配套措施。为了改变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投资饥渴症”,将财政对企业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即“拨改贷”改革主张应运而生。1988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和国家交通投资公司等六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随后各省市也自发地相继成立了一些投资公司,并且发展速度非常快。我国国有投资公司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1)缓解基础建设基金的不足(2)代行部分政府职能(3)参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4)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二、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阶段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国有投资公司的起步阶段1988年至1993年,是我国国有投资公司的起步阶段。198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6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地方政府也相应成立了一批投资公司,目的是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加强资金回收,实行滚动发展。1988年1993年,国有投资公司在坚持政策性取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初步改变了政府对投资项目行政管理的方式,对投资体制的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这一时期国有投资公司尚未能够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投资和经营主体。2.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阶段从1994年,开始我国国有投资公司进入发展阶段。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上,实行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分开、政策性投资项目和竞争性投资项目分开、融资贷款和股本投资分开,使国有投资公司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有投资公司本阶段的特征如下:(1)逐步向企业运作机制转变。国有投资公司逐步向按市场经济规则和企业机制运作转变,从政府行为型向投资主体型转变,从依靠政府拨款向多渠道筹融资转变,在坚持政策性取向的同时向追求投资效益转变。(2)普遍采取多元化发展战略。采取多元化发展战略是国有投资公司该时期的显著特点,“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成为不少投资公司的经营方针。(3)政策性项目受到自营项目的冲击。投资公司除按照政府确定的产业政策和投资范围,积极参与对基础产业和政策性项目的投资外,还参与大量的竞争性行业。三、国有投资公司的性质和特点我国国有投资公司是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以从事增量投资和国有资产资本经营为主,并对社会资金起投资导向作用的经济组织。我国国有投资公司具有如下特点:(1)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政策性投资公司(3)财政性建设基金为主要融资来源(4)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国有投资公司是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国有投资公司承担着国家政策性投资的作用,从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角度定位,国有投资公司应是用增量投资发挥投资导向作用的主体,以从事增量投资和国有资产资本经营为主,并对社会资金起投资导向作用的经济组织。四、国有投资公司的功能作用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过渡时期,存在市场发育不足和机制不健全的双重市场缺陷,政府需要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为国有经济的形式,国有投资公司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投资公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国有投资公司的建立与发展,使政府除了通过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等直接干预手段外,增加了弥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失灵的又一手段。(2)推进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授权经营的政府投资公司的龙头作用,带动量大面广的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形成强大的投资主流,推动重大项目的建设。(3)拓展融资渠道。国有投资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运用各种市场化融资方式,筹集大量的社会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放大,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4)实施政府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国有投资的市场化资本运作,使政府的产业政策得到更为有效、迅速的贯彻,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国有投资公司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发展的广阔空间,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充当了政府产业政策的执行者,是政府投资的有效载体,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种经济手段。从改革和发展趋势看,国有投资公司的作用只会得到加强。五、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方向1.中国经济发展背景从1979年起,中国经济进入了双重转型阶段。双重转型是指体制转型和发展转型的结合或重叠。中国一方面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以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这就是体制转型;另一方面,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使中国成长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这就是发展转型。在双重转型中,重点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要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计划经济体制有两大支柱,一个支柱是国有企业体制,另一个支柱是城乡二元体制。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主要围绕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而开展,这一改革至今已取得很大进展,当然有些问题也还有待继续解决。2.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方向在当今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通过市场手段调控市场,是民营企业做不到的事情,但国有投资公司却能发挥很好的调控作用,国有资本通过适当的方式参与经济结构的调整不仅是可行的,有时候还是非常必要的。将来,国有投资公司也将朝着以下两方向快速发展:(1)国有投资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权属企业的改造、重组、整合,将国有资产转化成国有资本(股权)。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结合国有投资公司发展战略,通过产业整合、股权重组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国有资本价值为目标,统筹规划,引进外来资本、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整合资源相近企业,提高资产收益水平,积极推动运作核心优势企业上市,实现国有资本证券化,提高公司融资水平,增强国有资本流动性,同时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2)国有投资公司将有序有效运营国有资本,担当经济结构调整的市场载体和重要推手。国有经济调整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在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内,既要有生产性的国有企业,也需要资本性的国有投资公司,产业公司是国民经济的脊梁,国有投资公司则是灵活的双手,是一支有别于产业集团而专司资本经营,充当国民经济宏观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市场“载体”和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