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试行)1总则1.1工作票制度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2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的工作。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变电部分)。1.3公司系统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2填用配电工作票(记录)的工作2.1配电工作票(记录)的种类。2.1.1现场勘察记录,格式见附录A。2.1.2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B。2.1.3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C。2.1.4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D。2.1.5低压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E。2.1.6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票面格式见附录F。2.1.7配电工作任务单,票面格式见附录G。2.1.8配电工作派工单,格式见附录H。2.2填用现场勘察记录的工作。2.2.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2.2.2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2.2.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2.4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2.2.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2.3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4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2.4.1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规定,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高压线路、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3304.020、351.05005.066、1101.57508.02203.010009.5±501.5±6609.0±4007.2±80010.1±5006.8注:表中未列电压应选用高一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后表同。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400kV数据按海拔5300m校正,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2.4.2同沟槽敷设有多条电缆并在其区域内进行不停电的工作。2.5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2.5.1高压配电带电作业。2.5.2在工作的过程中,人身及工具材料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2,小于表3-1规定且无绝缘遮蔽或固定安全遮栏措施的不停电作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2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2035661102203305007501000±400±500±660±800安全距离(m)0.40.50.60.71.01.8(1.6)①2.63.4(3.2)②5.2(5.6)③6.8(6.0)④3.8⑤3.44.5⑥6.8注:表中数据是根据线路带电作业安全要求提出的。除标注数据外,其他电压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注1:220kV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注2: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注3:直线塔边相或中相值。5.2m为海拔1000m以下值,5.6m为海拔2000m以下的距离。注4:此为单回输电线路数据,括号中数据6.0m为边相值,6.8m为中相值。表中数值不包括人体占位间隙,作业中需考虑人体占位间隙不得小于0.5m。注5:±400kV数据是按海拔3000m校正的,海拔为3500m、4000m、4500m、5000m、53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3.90m、4.10m、4.30m、4.40m、4.50m。注6:±660kV数据是按海拔500~1000m校正的,海拔1000~1500m、1500~2000m时最小安全距离依次为4.7m、5.0m。2.6填用低压工作票的工作。低压配电工作,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7填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的工作。2.7.1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应填用工作票或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2.7.2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紧急处理,系指配电线路、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的、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2.7.3发现线路、设备异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需立即处理及修复的工作。2.7.4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2.8可使用其他书面记录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2.8.1测量接地电阻。2.8.2砍剪树木[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工具材料及树枝对带电体能够保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5-1安全距离。当不能保持安全距离要求时,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配电带电作业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5-1邻近或交叉其他高压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03305.020、352.55006.066、1103.07509.02204.0100010.5±503.0±66010.0±4008.2±80011.1±5007.82.8.3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2.8.4涂写杆塔号、安装标示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且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和工具材料对带电体能够保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安全距离的工作。2.8.5不需要高、低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配电运维一体及营抄等工作。实施此类工作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其他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2.8.6书面记录包括作业指导卡、派工单、任务单、工作记录等。2.8.7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3填用配电工作票的一般规定3.1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3.1.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3.1.2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工整。禁止随意涂改工作票;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将错误内容划上“”线,在遗漏内容处做插入标记,在旁边空白处填写正确内容并签名。3.1.3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以及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3.1.4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单位签发。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调度控制中心备案。3.1.5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应执行以下规定:3.1.5.1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从事配电线路及设备上的检修(施工)工作,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双签发”。集体企业或外来检修(施工)企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1.5.2具备法人资格的外来企业以承包形式在配电线路及设备从事外包生产业务、土建、防腐、维修等工作,工作票由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双签发”。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1.5.3工作票实行“双签发”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运维管理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负责审核工作必要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是否具备资格;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3.1.5.4由承包方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外包生产业务,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生产业务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需要设立安全监督人员。3.1.5.5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配电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也可由供电(施工)方与用户方“双签发”。实行“双签发”时,供电(施工)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合适等内容负责;用户方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内容审核确认。3.2工作票的使用。3.2.1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票:3.2.1.1一条配电线路(含线路上的设备及其分支线,下同)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的几条配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同沟(槽)敷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配电线路。3.2.1.2不同配电线路经改造形成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且同时停送电者。3.2.1.3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全部停电或属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3.2.1.4配电变压器及与其连接的高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同时停送电的工作。3.2.1.5同一天在几处同类型高压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等配电设备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停电工作。同一张工作票多点工作,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应填写完整。不同工作地点的工作应分栏填写。3.2.2以下情况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二种工作票:3.2.2.1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不同配电线路或不同工作地点上的不停电工作。3.2.2.2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类型不停电工作。3.2.3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数条配电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3.2.4对同一个工作日、相同安全措施的多条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低压工作票。3.2.5工作负责人应提前知晓工作票内容,并做好工作准备。3.2.6用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必须生成纸质文本。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3.2.7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备案。3.2.8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