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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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一、不定项选择题1、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样品供买方确认。该样品称为(de)。A.买方样品B.复样C.卖方样品D.回样E.对等样F.确认样2、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abe)。A.保护商品B.便于运输和储存C.促销D.美化商品E.防止在装卸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3、定牌中性包装是指(a)。A.在商品本身及其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但不表明产地B.在商品本身及其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也表明产地C.在商品本身及其包装上不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也不表明产地D.在商品本身及其包装上不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但表明产地4、按国际惯例,包装费用(b)。A.不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并在合同中列示B.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但必须在合同中另外列示C.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一般不在合同中另外列示D.不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也不必在合同中列示5、适用于在造型上由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表示品质的方式是(d)。A.凭等级买卖B.凭说明书买卖C.凭商品买卖D.凭样品买卖6、对工业制成品交易,一般在品质条款中灵活制定品质指标,通常使用(ab)。A.品质公差B.品质机动幅度C.规定一个约量D.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7、在国际上,对冷冻鱼或冻虾等没有公认规格和等级的商品,其交货时规定品质的方法常用(d)。A.看货买卖B.凭样品买卖C.良好平均品质D.上好可销品质8、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算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应按(b)计算。A.毛重B.净重C.以毛作净D.公量9、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的标准运输标志包括(abcd)。A.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缩写或代号B.参考号C.目的地D.件号E.原产地标志10、雪花牌糖水洋梨和雪花牌水梨相比,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bcde)。A.牌名相同B.品名不同C.所代表的商品品质不同D.品种不同E.标的物不同二、判断题1、如果卖方交货数量超过买卖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对)2、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错)3、在出口凭样品成交业务中,为了争取国外客户,便于达成交易,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质量最好的样品请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错)4、品质公差一般为国际同行所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即使在合同中不做规定,卖方交货品质在公认的范围内,也可以认为符合合同要求,买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错)5、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对)6、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对)7、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中,规定成交货物为不需包装的散装货,而卖方在交货时采用麻袋包装,但净重与合同规定完全相符,且不要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装费。货到后,买方索赔,该索赔不合理。(错)三、案例分析1.我国某出口公司与某国进口商按每公吨500美元的FOB价格于大连成交某农产品200公吨,合同规定包装条件为每25千克双线新麻袋装,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2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分析我公司的做法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答:不行,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算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应按净重计算。而你我方公司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是不可行的,违反惯例做法。2.某公司向中东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的时候,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5%的增减,故决定少交40台风扇,即少交4%。请问此举妥当吗?(参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0条)答:不妥当,因为该案例中出口交易的电风扇,这种产品的计价单位为整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允许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3.我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用牛皮纸包装,但在履约时,卖方没有找到足够的包装材料,于是用价格较贵的塑料纸包装,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的地,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暴跌。对方在检查货物后,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为由,拒收货物。问对方拒收是否合理?为什么?答:合理,合同中约定用牛皮纸包装,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货物应视为违约。买方向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的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是合理,但买方以此为理由拒收货物是过分的要求。因为《公约》第50条第1款规定:“买方只有在(卖方)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然而,卖方在交货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只要所用塑料包装不对货物质量造成影响,这种补救措施可视为是合理的,虽然仍属违约行为,但并不构成违反合同,买方只能对塑料包装造成的运输、储存、装卸等方面的不便而发生的损失提出索赔,而不能拒收货物。4.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000MT5%moreorlessattheseller’s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答:(1)拟交货数量为10000公吨加上可以多出来的5%,因为交货时该货物的市场价格大大下降,多交货可以增加合作方的合作欲望,从而为货物开拓市场。(2)站在买方的立场上,在订立合同条款时,应该在条款后规定“ATBUYEROPTION”,即货物的增减由买方决定。六、计算题1.如果卖方按每箱150美元的价格售出某商品1000箱,合同规定“数量允许有5%上下,由卖方决定”。问:(1)这是一个什么条款?答:溢短装条款(2)最多可装多少箱?最小可装多少箱?答:最多可装:1000*(1+%5)=1050(箱)最少可装:1000*(1-5%)=950(箱)(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款多少?答:应付:1040*150=156000(美元)2.我一服装加工厂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50公吨,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0%,若测得该批羊毛的实际回潮率为8%,则该批羊毛的公量应为多少?答:公量=50(MT)*(1+10%)/(1+8%)=50.93(MT)3.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100公吨,可以有5%的机动幅度,则根据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吨?多交部分如何做价?若双方未规定多交的部分如何作价,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卖方应交多少公吨最为有利?答:最多可交:100(MT)*(1+5%)=105(MT)最少可交:100(MT)*(1-5%)=95(MT)多交部分按实际交的部分计算价格。当价格上涨时,卖方交95MT最有利。一、不定项选择题1.CDEF2.ABE3.A4.C5.D6.A7.D8.B9.ABCD10、ABCDE二、判断题1.×2.×3.×4.√5.√6.×7.×三、案例分析1.答:该公司的做法不可行,因为如果在合同中未规定按哪种计量方法时,应认为是以净重作为计量方式,因此本案例中,我方应按净重200公吨作为交货标准.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2.答:不妥当.因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30条B款规定,数量增减规定仅适合于散装货物,而对于以包装和个数记数的货物是不适合的.3.答:对方拒收是合理的,因为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已经规定很清楚,卖方擅自改变包装方式就是违约,所以买方可以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为理由,拒收货物。4.答:1、卖方会交货10500M/T。因为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合同价格是不变的,卖方可以将多交的货物以高于市场价格卖出。2、站在买方的立场上,应该规定“ATBUYEROPTION”,即货物的增减由买方决定。六、计算题1.答:(1)溢短装条款(2)最多可装1050箱,最小可装950箱(3)如实际装运1040箱,买方应付款1040*150=1560002.答: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50*(1+10%)/(1+8%)=50.93公吨3.答:最多为105公吨,最少为95公吨.多交部分可按合同价格作价,也可按装船日的行市计算,也可按货物到目的地时的世界市场价格计算.若双方未规定多交的部分如何作价,应按合同价格计算,因此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卖方应少交有利,即交95公吨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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