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方案一、项目概述1.项目区概述1.1江夏区概况江夏区,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武汉市江南唯一的远城区,地处武汉“1+8”城市圈南部枢纽。东与鄂州、大冶毗邻,南与咸宁交界,西与武汉经济开发区隔江相望,北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接壤,具有近距离吸纳两大国家级开发区产业辐射的区位优势。武广高铁、京广铁路、107国道并行纵贯全境,京珠、泸蓉高速公路在此交汇,长江傍西而过,23个深水泊位正在建设,公路网络遍布全区,交通枢纽地位十分明显。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现为武汉市新型城区。截至2013年,全地域行政区域面积2008.98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223.9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785平方公里。历次托管区域面积357.91平方公里,全区实际面积1651.07平方公里。201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2013年末,全地域常住人口8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0万人,农村人口40.4万人。有汉、回、苗等26个民族。区辖7个行政街道,1个乡,2个镇和金水办事处,5个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52个居民委员会,268个村民委员会,2708个村民小组。2.项目目的项目以武汉市江夏区为规划范围,通过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运用土地利用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现代GIS技术为支撑,结合江夏区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具体条件,完成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寻求符合江夏区特点的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要求的土地利用优化体系,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土地保障。3.项目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核心是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作用是宏观调控和均衡各业用地。它的任务包括三方面: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此次项目以武汉市江夏区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借助GIS软件,熟练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从资料收集、数据处理、方案编制到成果输出的整个规划流程,完成2010年~202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4.规划时段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段为2010——2020年。5.规划目标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目标:围绕建立“集约高效、城乡协调、宜居和谐”的城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协调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迁村并点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江夏。具体目标:(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825公顷,其中辖区范围内实有耕地面积74522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080.88公顷以内。(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为32838.32公顷,增量规模控制在754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为23084公顷,增量规模控制在4870.3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为14519公顷,增量规模控制在5863.93顷以内。(3)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到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35平方米以内。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提高到62.90%;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值提高到155.30万元/公顷(10.35万元/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2%。(4)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到2020年,全区辖区范围内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777.88公顷,省域范围内易地补充耕地3303公顷。(5)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稳定在75%。6.规划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是落实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和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下级规划)编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编制原则有:(1)依法编制。县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2)统筹兼顾。县级规划编制应全面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本区域的土地利用活动应不对或尽量减少对相邻地区产生负面影响。(3)上下结合。县级规划编制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应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应同步编制。(4)充分协调。县级规划编制应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做好协调。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5)公众参与。县级规划编制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6)其他要求。县级规划编制中,中心城区跨越两个及以上乡(镇)时,应划定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合理确定城市(镇)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进行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土地用途分区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规定。县级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规划成果数据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县级规划编制应考虑规划管理信息化的需要。规划成果应符合数据库标准的有关要求。7.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2)国家政策。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3)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相关规划。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其他相关规划,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等;(5)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6)其他依据。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要求、相关环境法规、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二、技术路线1.总体技术路线明确任务成立工作小组收集资料明确问题规划思路与方法技术流程编制规划报告撰写规划图编制用地结构和布局用地供需分析土地需求量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社会经济资料野外实地调查有关规划资料自然条件资料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概述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土地质量分析土地利用效益分析土地利用结构人口预测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农作物单产水平预测消费水平预测城市化水平预测编制总体技术方案成果整理规划方案编制专题研究规划准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2.主要技术方法说明2.1基本技术要求2.1.1实习中需用的软件软件名称主要功能ArcGIS10.1数据准备、空间分析、图形显示、输出SPSS19数据准备、数据统计与分析Excell2010数据准备、统计图表、模型建立,预测Word2010报告编写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1997-10-07发布。(2)《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3)《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技术规范》2.2各阶段主要技术方法说明2.2.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阶段(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利用结构系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是各种用地按照一定的构成方式的集合。结合江夏区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的实际情况,主要对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它农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其它建设用地、交通用地和未利用地9种地类进行研究,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量算、汇总各地类面积。(2)土地利用效益分析土地利用效益分析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可用产量、产值、利润等指标分析,社会效益可用土地利用率、农民人均收入、粮食产量水平、就业效果等指标分析,生态效益可用绿色植被覆盖率、林草覆盖率、草原载畜量等指标分析。(3)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的步骤一般为:选择评价对象、确定评价单元、选取评价因子、评价因子量化分级、权重的确定、单因子评价和多因子综合评价。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或模型,参评因子的筛选、因子等级的划分和指数的赋值、因子权重系数的确定,都是影响评价结果的关键步骤。因此,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结合江夏区实际情况,我们采用多因子综合评价法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用网格法划分评价单元,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权重,构建多因子评价指标体系。2.2.2土地需求量预测阶段土地需求量预测包括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农业用地需求量预测具体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产用地需求量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具体包括各类建设用地,如城乡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工程用地和特殊用地需求量预测。土地需求量与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和作物产量等项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常用的方法只有15~20种,大致可分为三类:(1)定性预测主要根据预测对象的性质、特点、过去和现状的延续情况等,对土地进行非数量化的分析,然后根据这些分析,对土地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和判断。定性预测是依靠人们的主观判断来取得预测的结果。在定性预测方法中常用因素分析法。(2)定量预测主要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和应用电子计算机运算,对土地利用进行定量分析,然后根据这种分析,对于未来土地利用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和判断。(3)综合预测由于任何一种预测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往往采用多种预测方法进行综合预测。其中,土地需求量定量预测方法主要有趋势预测法和回归预测法。(1)趋势预测法规划区域或单位的耕地面积或建设用地面积的变化是在时间序列上展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得到一系列依赖于时间的数据𝑌𝑡=f(t)。以时间为参数的序列为时间序列。若假定变量的过去变动趋势外延到未来,从而得到预测期的变量数值,这就是趋势预测a.直线方程若耕地面积或建设用地面积逐年增减大致相同,可配合直线方程Y=a+bX,求出参数a和b进行预测。b.二次曲线方程若耕地面积或建设用地面积时间序列中的逐期增长量中期大,前期和后期小,可配合二次曲线方程Y=a+bX+c𝑋2,求解参数a,b,c进行预测。c.指数方程若耕地面积或建设用地面积的逐期增减率大致相同,可配合指数方程Y=a𝑏𝑋,求解参数a和b进行预测。(2)回归预测法回归预测法是根据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其他变量的已知值来推断预测变量的数值,是通过表明两个或几个变量之间关系的数学方程式进行预测的一种方法。比如耕地面积同许多因素有关,如人口数量、粮食总产量、基本建设投资增长量等,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