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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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1.1目的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减轻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威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严重破坏性地震(Ⅰ级红色)一般破坏性地震(Ⅰ级红色)临震应急(Ⅱ级橙色)强烈有感地震(Ⅲ级黄色)轻微有感地震(Ⅳ级蓝色)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数量较大,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地震(原则上属于6.0级以上的地震)。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的地震(原则上属于5.0-5.9级的地震)。临震应急是指在国务院或省政府对我市发布临震预报后,市政府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时作出的各项应急反应。强烈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普遍能感觉到,并造成一定直接经济损失的地震(原则上属于4.0-4.9级的地震)。轻微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部分能感觉到,但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地震(原则上属于3.9级以下的地震)。1.4预警级别与发布响应1.4.1级别Ⅰ级(红色)――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Ⅱ级(橙色)――临震应急Ⅲ级(黄色)――强烈有感地震Ⅳ级(蓝色)――轻微有感地震1.4.2发布响应预警发布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抗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落实督办。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发布Ⅰ级预警红色信号,立即启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的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所有应急机构展开抗震救灾工作;接到国务院或省政府对我市发布临震预报通知后,发布Ⅱ级预警橙色信号,立即启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的临震应急反应程序,所有应急机构展开应急准备工作;发生强烈有感地震,发布Ⅲ级预警黄色信号,立即启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强烈震感的应急反应程序,相关应急机构展开应急救灾工作;发生轻微有感地震,发布Ⅳ级预警蓝色信号,立即启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的轻微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相关应急机构展开应急工作。二、应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2.1组成:设一个区抗震减灾指挥部,下辖指挥部办公室、一个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6个工作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管委会主任副总指挥:常务副主任、分管防震救灾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民政和卫生工作的副主任、分管人武政法工作的副主任。当总指挥不在位时,四位副主任按排序位次为总指挥接替人成员: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各1名(单位名单见附件)区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主任: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管委副主任副主任:管委办公室主任、科技局局长成员单位:管委办公室、科技局、各通信公司区地震现场抗震减灾指挥部组成指挥:常务副主任副指挥:分管民政和卫生工作的副主任、分管人武政法工作的副主任。成员:管委办公室、宣传部(民政/卫生)、建设局、公安局、经发局(安监)、科技局(地震)、供电公司、震区办事处(镇)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组成组成组长:宣传部部长成员单位:宣传部、科技局(科协)组长:财政局局长副组长:宣传部(民政)副部长成员单位:财政局、人事局(组织部)、宣传部、经发局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抢险救灾与次生灾害防御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组灾害评估与灾民安置组组长:建设局局长副组长:经发局(安监局)局长、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发局(安监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供电公司、市政处、网通公司、邮政局组长:宣传部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部长成员单位:宣传部、佛顶山医院、金海湾医院组长:公安分局局长副组长:交巡警二大队队长成员单位:公安分局、交巡警二大队、边防支队组长:宣传部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部长副组长:经发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宣传部、经发局(统计、企业管理等)、人事局(统战)、建设局、社会保障处2.2主要职责2.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2.2.1.1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应急情况和救灾应急中的重大问题。2.2.1.2视震情建议市政府决定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社会治安和交通特别管制措施。2.2.1.3下达发布启动区应急预案命令,统一指挥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决定派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驻军参与抢险救灾工作。2.2.1.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级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2.2.1.5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跨市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2.2.2区抗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震情速报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呈报,并视震情规模通知需参与应急救灾的工作组负责人;及时收集、核实各类地震异常信息,进行震情会商,发布反馈省市震情预报,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进行地震宏观烈度调查和流动监测,编写调查报告;不间断了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险情,编写《震情灾情通报》和《抗震救灾通讯录》,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督导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策、指令的贯彻落实,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接待市地震现场指挥部人员和市慰问团,组织派出区慰问团;处理地震信息咨询等事宜;保障区抗震减灾指挥系统信息通信联络畅通;组织应急救灾工作总结。2.2.3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指令,统一指挥调度预报区、灾区现场应急救灾工作;做好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根据震情、灾情、险情提出地震现场实施或解除特别管制、延长应急期及紧急救援项目的建议;控制灾情扩大,撤离转移、救助灾民,保障民众基本生活;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定。2.2.4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确定宣传口径,预报区民众撤离转移公告;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应急救灾中突出的人或事;鼓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2.2.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临震应急撤离转移民众和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的保障方案、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制定应急救灾所需专项资金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的管理办法;接收、管理捐赠的物、款;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2.2.6抢险救灾与次生灾害防御组负责灾区抢险救灾,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扑灭火灾;对被毁坏的供电、市政设施、污染源、山体滑坡处实施紧急抢修和排险,控制灾害扩大,尽快恢复灾区基本生活设施;对因地震可能引起的火灾、水灾、爆炸、煤气天然气燃油泄漏、放射性污染、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的场所进行监视、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蔓延;配合市抗震减灾指挥部增援的军分区、武警威海支队人员积极实施险救灾活动。2.2.7医疗救护防疫组负责地震灾区灾民和临震撤离预报区撤离转移民众的医疗救护防疫工作,指挥调度全区医疗单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组织调配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临震预报区、地震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并爆发流行。2.2.8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负责维护预报区、震区陆地和海上的治安秩序,要害部门警卫,具体贯彻实施治安特别管制措施,保障社会安定;协助市抗灾减灾指挥部的专业抢修队伍尽快修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运输设施,具体贯彻实施交通特别管制措施,保障陆路、水路、空中交通的有序进行。2.2.9灾害评估与灾民安置组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与评估;设置地震灾区灾民避难场所、预报区撤离转移民众避震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震区灾民和撤离转移预报区民众;接收、调配救济物品,保障震区灾民和预报区撤离民众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救助捐款金额;协调处置灾区境外机构人员的相关事宜;检验检疫援助物资;对地震灾区投保的受灾单位、个人实施理赔。三、各种情况下的应急反应程序3.1临震应急的应急反应程序当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或省政府地震临震预报对我区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入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状态,展开相关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的国务院或省政府临震预报通知后,立即上报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市指挥部发布的Ⅱ级预警橙色信号,启动应急程序,同时通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30分钟内赶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会,通知各组及预报区办事处(镇)进入临震应急准备状态;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信息通信联络畅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研究布置临震预报区的防震工作;派出区预报区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市抗震减灾指挥部签发的预报区民众撤离公告组织传达贯彻;根据上级指示实施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措施。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赶赴预报区,检查督导预报区办事处(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配合市地震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收集预报区应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加强预报区震情监控、收集宏观异常信息,随时向区指挥部报告震情变化;接待市工作组做好地震现场宏观考考察准备,全面协调督导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收集应急准备工作展开情况,并报告指挥部,落实市、区指挥部工作部署。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护社会稳定;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及时向预报区发布市指挥部的撤离、转移公告;按区指挥部办公室命令行动;配合市宣传报道组工作等按照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要求,做好抗震救灾的保障准备工作;及时向预报区各工作小组和撤离转移民众提供必需的生活保障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市指挥部派出的工作组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组灾害评估与灾民安置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抢险救灾与次生灾害防御组预报区办事处(镇政府)立即赶赴预报区,接受区现场指挥部的领导调度;贯彻实施社会治安特别管制措施,维护治安秩序,加强重要部位的警卫,组织社会企业治保力量,加强企业安全保卫;贯彻实施交通特别管制措施,维护交通秩序,为撤离转移民众提供交通保障;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立即赶赴预报区,接受区现场指挥部的领导调度;设置民众避震转移场所,转移安置民众;按照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要求,做好灾害评估、安置灾民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立即赶赴预报区,接受区现场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对避震转移的民众进行卫生防疫,提供医疗救助,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抢救地震伤员的准备;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立即赶赴预报区,接受区现场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协助撤离转移民众;按照应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要求,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充分检查挖掘可能的次生灾害源,制定有效措施,全面做好抢险救灾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立即启动本级临震应急预案;在区抗震减灾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展开相关工作,及时向区现场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区现场指挥部各小组开展工作,为区现场指挥部系统及民众撤离转移提供信息通信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决定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预报期内若发生地震,立即按照实际发生的地震规模下达启动相应应急反应程序的命令,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指挥调度我区抗震救灾自救工作,积极配合市抗震减灾指挥部开展工作,执行市里的统一部署,若未发生地震,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延长或解除应急状态命令,统一部署我区的应急救灾工作。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若发生地震,则立即向现场各工作组下达区指挥部的命令督导调度现场各工作组依据下达启动的应急反应程序对应的各自的应急行动细则,迅速展开抗震救灾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市工作组工作。若未发生地震,则按区指挥部转达的市指挥部下达的延长或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督导调度各工作组继续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