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婚姻家庭法学》第1次平时作业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每题0.5分,共5分)1.婚姻家庭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中国奴隶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统治阶级所制定的刑法来调整的。(×)3.婚姻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因此其大部分规定是任意性规范。(×)4.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5.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方为有效。(×)6.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7.在我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8.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应适用关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9.计划生育就是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其内容就是节制生育。(×)10.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每题1分,共30分)1.根据《母婴保健法》,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ABC)。A.有关精神病B.指定传染病C.严重遗传性疾病D.性生理缺陷2.涉外婚姻中的外国人是指(ABD)。A.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B.定居在我国的外籍侨民C.已加人中国国籍的外国人D.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3.按照宗法制度的原则可将我国封建时代的亲属分为(C)三种。A.宗亲、血亲、姻亲B.宗亲、外亲、姻亲C.宗亲、外亲、妻亲D.血亲、姻亲、外亲4.下列关于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陈述中,正确的理解有(ABD)。A.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B.婚姻法就本质而言是身份法,而不是财产法C.婚姻中的人身关系是为经济上的目的创设的D.婚姻中的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5.甲乙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B)。A.可以代理B.不能代理C.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D.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6.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ABCD)。A.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B.乡人民政府C.镇人民政府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7.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离婚,应(C)。得分教师签名得分批改人得分批改人第2页共5页A.一律按行政程序办理B.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C.由当事人协商选择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D.由受理机关指定按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办理8.下列哪些说法表明了婚姻法的强行性规范的特点?(AD)A.其身份行为不能附加条件和期限B.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不能抛弃限制C.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只能进行均等分割D.父母必须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9.下列话语,哪些反映了“夫妻一体主义”的精神?(ABCD)A.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B.妻从夫姓C.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D.夫妻的人格相互吸收10.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有(ABD)。A.坚持男女平等B.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C.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D.照顾无过错一方11.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具有(BD)。A.伦理属性B.自然属性C.人身属性D.社会属性12.一夫一妻制产生和存在于(CD)A.原始社会初期B.原始社会中期C.原始社会崩溃时期D.私有制社会13.我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差应当是(D)。A.30周岁B.20周岁C.35周岁D.40周岁14.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员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ACD)A.子女B、兄弟C.配偶D.父母15.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ABCD)。A.没有子女B.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C.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D.年满三十周岁16.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有(ABD)。A.孤儿的监护人B.社会福利机构C.超计划生育子女的父母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17.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婚约具有以下特点(AC)。A.没有婚约的婚姻往往无效B.当事人可以随意解除婚约,但须支付一定的金钱C.婚约的订立并不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意志D.婚约没有法律效力18.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C)。A.一半B.一部第3页共5页C.一部或全部D.全部19.按照我国民政部颁行的有关规定,禁止同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包括(ACD)。A.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B.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C.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D.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2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处理(ACD)。A.照顾抚养子女一方B.照顾女方C.照顾无过错一方D.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21.原始社会中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是(ABC)。A.群婚制B杂婚制C.对偶婚制D.交换婚制22.下列结婚方式中,哪些属于有偿婚(ABD)。A.买卖婚B.交换婚C.掠夺婚D.劳役婚23.二战后,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是(ABD)。A、亲属制度中的封建残余进一步被破除B.夫妻的法律地位形式上渐趋平等C.确立婚姻自由原则D.离婚问题上,从限制离婚主义向自由离婚主义发展24.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AC)。A.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全部死亡B.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困难C.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D.祖父母、外祖父母对该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尽过抚养义务25.人们有无婚姻自由,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婚姻自由,归根结蒂都取决于(B)。A.一定的社会地位B.一定的社会制度C.财产的多少D.知识的掌握程度26.继子女可以继承下列哪些人的遗产?(AC)A.生父母B.继父母C.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D.与生父母离婚的继父母27.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现行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ABCD)A.对基本原则的补充B.对结婚条件的修改C.扩大家庭关系的调整D.离婚条款的修改和增补28.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A.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B.家庭须有共同经济C.家庭成员一般是亲属D.亲属未必是家庭成员29.按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论述,古代社会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是(BD)。A.主观的爱好B.客观的义务C.婚姻的基础D.婚姻的附加物30.综观世界各国的亲子法,属于人身关系方面的亲权主要有(ABCD)。A.保护教育权B.住所决定权C.惩戒权D.法定代理权第4页共5页三、名词解释题(每题4分,共16分)1、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3.不完全收养:也称简单收养,是指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关系的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仍相互保留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收养。4.重婚:是指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及一个人在同一时段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简述“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法律内涵。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法律内涵是:(1)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夫妻关系的总原则。贯彻执行这一规定,对破除夫权、家长制的残余影响,建立新型的夫妻关系具有重要意义。(2)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主要是指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的平等,包括夫妻在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一律平等,不允许出现一方只享有权利或只尽义务的不合理现象。(3)夫妻家庭地位平等不仅是确定夫妻权利义务的基础,也是处理家庭纠纷的基本依据。夫妻间发生纠纷缺乏具体的处理依据时,可以根据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精神加以处理。2.简述中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特征。答:主要特征有:(1)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男女没有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多妾制。(3)男尊女卑,夫权统治。(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5)实行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五、论述题(15分)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法的首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这项原则,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得分批改人得分批改人得分批改人第5页共5页何人的强制与干涉。婚姻自由在内容上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是指双方可自愿离婚或由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必须依法进行。结婚自由是缔结婚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的自由。结婚是普遍行为,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离婚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则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发生的,它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实行婚姻自由是为了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人们行使婚姻自由权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滥用权利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立法上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的原则、程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说明婚姻自由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度的。我们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又必须反对轻率对待婚姻问题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六、案例分析题(14分)张某(女,23岁,未婚,一公司员工)在一社交场合与俞某(男,35岁,已离婚,有一子女)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决定结婚,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不久,张某生了一个女儿。由于双方年龄差距较大,性格爱好不同,生活中常发生矛盾,导致家庭关系紧张。俞某感觉无法再维持这段婚姻,于是提出离婚。张某考虑之后,同意离婚。但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遂起诉到法院。其分歧之处有三点:1.离婚时孩子满3周岁,双方都想争得抚养权,孩子应由谁抚养?2.俞某在婚前购置的轿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3.俞某在购置该车时,曾向人借款2万元,这笔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问:请针对以上三点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答:1.孩子应该由张某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3款之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无其他子女方可以优先考虑。据此,张某无其他子女,而俞某原有一子女,所以孩子应该由张某抚养。2.俞某在婚前购置的轿车是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俞某在婚前购置的轿车属于个人财产。3.俞某在购置该车时,曾向人借款2万元,这笔债务属个人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俞某在婚前购置该车时曾向人借款2万元属个人债务。得分批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