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现句的篇章功能研究2010级课程与教学论陈景洋1098048第一章绪言1.1存现句研究价值和意义存现句是汉语中一类特殊而重要的句子。其重要性与特殊性主要见于以下几点:一是覆盖面广,使用频率高。“存在”是一切事物的运动方式和表现形态,势必占据人类交际活动的中心位置,成为人们无法回避的话题。存现句就是以表现事物的存在性为主体的语言形式,作为“存在”理念的最佳表达方式,其通行和频用就不言而喻了。事实上,尽管存现句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语用效果,应用上各有侧重,但在各种言语场合均不可或缺。就书面文献而言,韵文、散文中都有大量的分布。在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的情景描写、人物描写方面,存现句占据着中心句的地位,往往构成篇章的主体。由此可见,存现句的语用价值丝毫不逊于判断句、被动句等,同样是汉语表达系统中的一个基本句类。这正是其重要性所在。二是无论在句法、语义还是语用上,存现句都具有其鲜明的特点,迥异于其它句式。如句法上,时空名词占据句首主语位置;语义上,“存在/出现/消失”义占首位,行为动作义弱,全句为非谓语中心句;语用上,主要用于对环境、人物外貌的描写等。可见,存现句无论在哪一层面上都具有其明显的特殊性。三是句法、语义和语用类型不拘一格,多种多样。存现句虽然都以表现事物的存在性为主体,但其中又依句法一语义结构分成不同的小类,这些小类有着不同的语用效果,在描写、叙述、说明等语用功能上表现出不同的侧2重性,因而在描写性、叙述性、说明性文本中各自的使用频率不尽相同,在具体的语篇中所起的作用不拘一格,异彩纷呈。这又使该句类具有了层次性和复杂性,成为其特殊性的又一体现。就以上三点所论而言,给与存现句多大的研究力度似乎都不为过。但令人遗憾的是,和炙手可热的判断句、被动句及处置式研究相比,存现句的研究始终略显冷清,起步晚,进展慢,至今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语篇中的存现句的动态研究,即对存现句进行超出孤立静态的单句之外,将之置于具体的句群乃至更大的语篇之中的研究,还没有引起语言学界的重视以说至今还是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1.2理论基础,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及语料来源1.2.1理论基础基于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基础,我们将存现句放入动态的具体语篇中进行研究,关注其在语篇中的各项功能。然而特定句式的语篇功能不可能凭空而起,必定与其本身的句法结构特点密切相关。我们同意认知语言学的句法观,语义是语言的中心,对句法的研究不能独立于语义,而语义结构受人的认知结构的影响,因此对特定的句法结构的研究也不能脱离其语义结构及其引发的认知结构的研究,所以本文首先将详细分析存现句这一特殊句式所引发的认知结构特点,并在构式语法下分析其中心边缘句式,然后对该句式的概念功能和各种语篇功能进行考察分析,最后还需回到存现句式的认知语义特征,寻求这些语篇功能的认知动因。1.2.2.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本文所研究的存现句的范围主要是己获定论的各种类型的存现句,不包括尚存较大争议的主谓谓语存现句如“今年这里禾田不收”句。由于存现句在描写性、叙述性和说明性语篇中出现频率较高,议论性语篇中使用较少,所以本文以描写、叙述性和说明性语篇为研究的材料来源,议论性语篇在此不会涉及。从认知研究出发,结合句法、语义和语用,与同义句式相对比是本文的3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此外,理论原则和语言事实相结合,解释和描写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都是本文将谨遵的研究原则。第二章存现句的研究概况自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马先生文通》(1898)问世至今,汉语语法研究已经经历了百年沧桑。在这漫漫的百年之中,存现句作为一种特殊的句式,一直受到语言学家们的关注,取得了十分可观的成果。下面将对其中可供本文借鉴的几点做简要的综述。2.1存现句定义及范围的界定存现句在早期的汉语语法研究中尚未引人注意,更未成为一种独立的研究对象,只在学者探讨其他语法问题时被顺带触及。如《马氏文通》、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1922)和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文语法》(1924)都涉及到了存现句。张志公先生(1954)也谈到了两类表存在的句式:“人或物是存在于一定的地点的,所以叙述存在的人物和地点这两方面,叙述可以拿人物作主体,也可以拿地点作主体,于是这类叙述句就有了两种结构形式:1.某人某物,存在于某处;2.某处存在着某人或某物。”陈庭珍《汉语中处所词作主语的存在句》(1957)扩大了“存在”概念的外延,主张将表示“出现”和“消失”的句子也纳入存在句之列,其理由是:“‘出现’是‘存在’的开始,‘消失’是‘存在’的终结……”。范方莲文《存在句》(1963)首次注意到了存在句中动词表示动态的现象,诸如“台上唱着寿戏”、“窗外正飘着大雪”等,进一步拓宽了存现句的范围。进入20世纪八十年代,语言学家们对存现句的定义及范围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真正提出“存在句”概念并给与较为明确界说的是吕叔湘先生的《中国4文法要略》(1982)。在论及“岂有此理”、“有人于此”等“无起词的有无句”(书中归为甲类)时,吕先生说:“这一类有无句单纯表示事物的存在,也可以称为‘存在句’。”[2]另外,“玫瑰花有红的,有白的”这类“分母性起词的有无句”(书中归为丙类)也被吕先生视为存在句。吕先生还特别重申说:“真正表示‘存在’而不参加别的概念的,只有上面的(甲)类和(丙)类。”131此外,吕先生在论述“时地性起词的有无句”(书中归为乙类)时还举到了几个现今公认的存在句,如“蜀之鄙有二僧/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并指出其中的“蜀之鄙”与“上世”为“准起词”。吕先生认为:“(乙)类句除表示一人一物的存在外,兼表示此人此物与某时某地有关系,例如‘蜀之鄙有二僧’,表示两个和尚的存在,同时表示这两个和尚跟四川地方有关。”可见,吕先生所说的存在句只限于“有无句”,并且不管这些句子是否具有时空词语,这与学界后来关注的存在句颇异其趣。李临定(1988)则与前面提及的张志公先生持有类似的观点,其所谓的“状态存在句”包括以下三种句式:N+在+N处+v+着(呢);N+V+N处+(呢);N处+V+着+N。显然张、李二人将含有“存在”语义的句子都归在了存在句的名下。大多数学者对此持有异议,“存在”虽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存在句”并不包括所有表存在的句子。他们主张把存在句和含“存在”语义的句子区分开来。如宋玉柱先生(1986)云:“表示什么地方存在着什么东西或人的句子叫做存在句。……存在句一般分为三段……其格式为:空间词语+动词+名词性词语。”聂文龙的《存在和存在句的分类》(1989)将存在句的定义和范围从语义上界定为“存在句的语义特征是:某处,存在着(包括单纯存在、以某种状态存在或以某种运动方式存在)某人某物。”该定义其实已将“N+在+N处+V+着(呢);N+V+N处+(呢)”等含有存在义的句式排除在外。雷涛(1993)进一步从语义和结构两方面给出了明确定义,他指出“存在句表达的是某个地方(已知)有什么(新知),确认人或事物的存在……而‘某人某物,存在于某处’是说明人或事物(已知)所处的位置,二者的交际功能不同”之后,又从句子格式、语义地位诸方面对存在句作了限定,认为一:“特定的先后顺序,‘存在’语义占首要地位这两点是存在句与其他句式相区别的语义-结构特点。”52.2存现句句法结构的分析吕叔湘先生早在《中国文法要略》中探讨与语序有关的“两种特殊的二成分句”时,还提及了两类与时空词语相关的句子:其一如“东隔壁店里午后走了一帮客型”,其二如“每个船上点了一个小灯笼”,并认为句法上二者应属“一个典型”。对此,吕先生还专门解释道:“这两类句子的动词后成分对于动词虽有起词(即施事—引者按)和止词(即受事—引者按)的分别,对于句子则同为主语,这就是我们的同一典型之感的由来。”50年代中期的“主宾语问题大讨论”中,“台上坐着主席团”之类的存在句始终是讨论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在这场讨论中,对存在句有两派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派是词序派,主张按语序及语用特征承认存在句的正常性与合理性,例如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二年级汉语科学小组在强调“语序是汉语极其重要的特点”后指出:“‘台上坐着主席团’的‘台上’时说华人心目中想要说明的地方,所以是主语。”对此,邢公碗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当地位词(即处所词—引者按)用在体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中作主语是,是说着表示他所发现的有关事务的存在、出现与消失的现象。这些地位词是表示现象所发生的地点,成为一句话引起陈述的成分。”另一派为意义派,倡导依据施受关系来确定句法地位,将存在句视为一种非正常的倒装现象,如岑麒祥先生就认为:“在‘台上坐着主席团’和‘隔壁店里走了一帮客’这些句子里,我们无论从语法形势还是从意义看,主语都是后边的‘主席团’和‘一帮客’而不是动词前面的‘台上’和‘隔壁店里’。”王力先生也坚持认为:“必须否定‘台上’和‘店里’的主语资格,因为‘坐’和‘走’的行为并不是属于‘台上’和‘店里’的。”由于两派在当时相持不下,所以包括存在句在内的许多问题都悬而未决,没有达成共识。对这次讨论中存在的症结,朱德熙先生后来有过精辟而透彻的分析:“五十年代主宾语问题讨论中曾经出现许多糊涂想法,其中一些就是由于没有把这些概念的性质弄清楚引起的。进行语法分析,一定要分清结6构、语义和表达三个不同的平面。结构平面研究句子里各部分之间形式上的关系。语义平面研究这些部分意义上的联系。表达平面研究同一种语义关系的各种不同表达形式之间的区别。这三个方面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主语、宾语属于结构平面,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等属于语义平面,话题、陈述属于表达平面。虽说意义派与词序派在当时未决高下,但就后期影响而言,把存在句的结构分析为“主一动一宾”的意见似乎稍稍占据了上风。王森《试谈“台上坐着主席团”的句首方位词或处所词》一文,(1982)用变换法证明了处于句首的方位词或处所词是主语,不是状语。田小琳《从“店里坐着许多人”说起》一文(1984)认为:“存在句是一类特殊的主谓句。”从表达的角度看,“主语就是话题,不一定非是施事者或者受事者。”宋玉柱《为什么说存现句是主谓句?》一文(1984)认为:“从结构上看,首先我们看到存现句句首的处所词语,对于构成这种句型来说是不可少的成分。这一点和状语很不一样。”“第二,存现句中的谓语有时可以和形容词谓语或判断谓语并列存在,使得我们没办法把句首处所词语看作状语。”宋先生《从“定心谓语存在句”看存在句的结构分析》一文(1984)从“定心谓语存在句”的分析入手,认为把句首的处所词语分析为主语“是惟一可取的分析”,“句中没有动词出现,处所词语显然不能作状语,因为其后出现的是定名组合,不可能受状语修饰”。可见,把存现句结构分析为“主一谓一宾”的观点已为语法学界广泛接受。2.3对存现句各段特点的研究2.3.1句首主语的构成状况有不少研究者尤其是早期的存现句研究者认为,存现句句首词语只能由表示处所的词语充当。刘月华先生《实用现代汉语语法》一书(2001)认为:“在存现句中,处所是主要的描写对象,处所词语一般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而时间名词不是主要描写对象,时间词语不是存现句必须出现的成分。……7而且,包含时间词语的存现句,大多同时包含处所词语《描写对象),如把时间词语也分析为主语,那么主谓谓语句的数量就大大增加「,对教与学都是不方便的。”王建军在《存在句的历时研究》(2003)中,从汉族人们的时空观入手阐释了存现句句首时空词语充当主语的心理基础,并用丰富的资料证实了汉语存现句句首词语由空间类词语到时间类词语,再到时空混合类词语的发展轨迹。潘文先生《论存现句的性质和范围》一文(2003)认为,“处所词语可以充当存现句的A段,时间词语也可以做存现句的A段。从时间和空间的特性上看,在一个时段或时点上的空间位置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时间词语往往表现的是事物存现的更大背景,在不作强调和时间明确的情况下,时间词语出现在存现句句首的机会大大低于处所词语。但是如果需要强调,时间词语可以和处所词语共同出现在存现句的句首,也可以不出现处所词语,表示什么时间出现、存在或消失了什么人或事物。”可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