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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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上个月,中纪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增强自觉意识,切实把《廉政准则》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刚才,剑英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防治集体腐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我非常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所谓准则,就是法则、守则、规则和原则。中央颁布实行的《廉政准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法则、必须执行的守则、必须维护的规则、必须坚持的原则。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执行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是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现实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又一重大举措。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1997年3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加强腐败源头治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各级各地方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探索创造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运用、得到体现、不断改进。《廉政准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理想信念,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2、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党中央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特别是提出了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战略部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将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加大《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力度。3、是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保障。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监督的直接结果。人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反腐败的实质就是反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确保公共权力用于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原则和宗旨。坚持廉洁从政,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能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自律意识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忽视了对权力的约束。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搞好公共权力的控制、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是对公共权力正确行使、高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廉政准则》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底线,既是严守政治纪律的底线,也是杜绝违法违纪的底线。我们一定要把《廉政准则》作为最高而必须践行的标准、作为最严而必须落实的要求,坚决对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核心内容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作出了“8个禁止、52个不准”的明确规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新规范、新要求,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不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我们一定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真正使《廉政准则》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成为加强反腐倡廉、改进干部作风的有力武器。第一,要在抓好学习宣传上狠下功夫。《廉政准则》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学习掌握《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的前提条件。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与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看到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把《廉政准则》念在嘴上、记在心上,对“8禁止52不准”要了然于胸,对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要心中有数,做到面对红线、不敢越步,面对诱惑、不为所动,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第二,要在完善配套制度上狠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作为面向全党的一个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的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过于具体。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好,还必须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近年来,我们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廉政准则》的要求还有一些不完善、不全面、不具体的地方。要尽快制定我市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办法,着眼于微观层次落实,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要把执行《廉政准则》与教育制度建设相结合、与监督制度建设相结合、与预防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惩治制度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不想腐败、不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相关规范要求的细化、具体化,着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第三,要在加强监督检查上狠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搞好对照检查,层层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逐项进行分析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查找不适应、不符合《廉政准则》的思想和行为。要开展集中督查,围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采取巡视、谈话、诫勉、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严肃执行纪律,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第四,要在发挥表率作用上狠下功夫。贯彻落实《廉洁准则》,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特别是各级党政正职“一把手”,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模范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坚决杜绝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要作学习宣传的表率,全面学习、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切实按照《廉政准则》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作严于律己的表率,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自觉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作推进落实的表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和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促落实。防治集体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大新课题。2008年以来,我市把防治集体腐败作为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出台了全国第一个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的文件规定,查处了一批集体腐败案件,并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工作试点。今年这项工作要在全市全面推开。一是要抓住重点环节。突出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集体决策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二是要坚持从严查处。严肃查处集体贪污挪用、集体行贿受贿、集体私分滥发、集体挥霍浪费等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利用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把手”监督制度,重点规范“一把手”的用人、用钱、用权行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大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开展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去年下半年启动改革以来,人员机构已经到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下一步要在配套完善上下功夫,在工作创新上见成效。一是要理顺工作关系。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察局与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负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市纪委、市监察局要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指导工作开展。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有序运转。各市直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要完善配套制度。尽快建立起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市直单位的工作联系办法,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工作协调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凝聚监督合力。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市直单位要相应建立配合支持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规章制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无缝对接”。三是要认真履行职责。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改革后的角色转变和职能调整,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责。要重点抓好负责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负责单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同志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廉洁从政的新形象,开创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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