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之际,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这对于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妇联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牵头单位作用,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在基层全面推广妇女议事制度、加强和规范信访接处、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实现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二是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普遍建立了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三支队伍,广泛开展了以法律和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的“三进家庭”活动,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创率不断提高,为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托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站)、妇女儿童之家全面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广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通过实施“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走向新生”行动等等,切实为留守流动妇女、农村失地妇女、老年妇女、贫困单亲母亲、失足妇女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和援助。四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维权维稳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综治委向获得平安家庭创建的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社区)和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的单位,以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维护妇女权益战线上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强调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践行“三创三先”新江苏精神,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我们要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的新要求。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凸显,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中央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要求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统揽,积极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是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参与者。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克服传统的性别偏见和影响妇女发展的障碍,维护妇女权益,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维护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在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江苏,使推进“两个率先”的过程成为增进民生幸福的过程。要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就要密切关注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多做让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实事。广大妇女权益保障是重要的民生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更加重视妇女民生需求,切实把为党和政府分忧与为广大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统一起来,真正把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到广大妇女群众心坎上、做到妇女群众身边,最大限度地调动好、发挥好、维护好妇女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她们自觉成为推进“两个率先”新征程中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三是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是推进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在充分肯定平安江苏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我省公众安全感和综治工作绩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平安江苏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长期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矛盾不断凸显且处理难度较大,一些民转刑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仍有发生,妇女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部分地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被侵害、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等等。广大妇女既是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当然受益者,也是深化平安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我们必须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到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工作之中,密切关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妇女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教育和发动广大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进一步促进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维权维稳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家和万事兴,家安社会稳。各地要高度重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一步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平安家庭创建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探索平安家庭创建的新思路、新途径,切实解决平安家庭创建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在深入开展法律和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三进家庭”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法治文化进家庭,通过开展“万家学法”读书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负责任,努力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法治文艺创作、调演,把法律知识、平安知识用寓教于乐的形式送进乡村(社区)、送进家庭。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家庭成员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平安江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家庭、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二要深入推进婚姻家庭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婚姻家庭矛盾在社会矛盾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容易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既是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及和谐家庭文化建设力度,建立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等服务机构,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调适、婚姻家庭指导等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要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工作室及人民调解员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对家庭暴力、婚外恋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息预警力度,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深化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访调、民调对接,实现多部门共同关注、多层面预防宣传、多渠道综合调处、多元化解决问题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创新服务载体,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文关怀、结对帮扶、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切实解决妇女群众特别是失地失业妇女、城乡贫困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帮助一名妇女、稳定一个家庭、和谐一方社会。三要进一步创新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并创新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是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要认真分析妇女利益诉求形势,进一步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广大妇女群众能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通过“三解三促”活动,充分发挥并不断完善现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站)、妇女儿童之家和妇女维权站的作用和服务功能,及时收集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信息,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作出回应和有效处理,努力筑牢维护妇女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健全完善领导接待、下访、约访制度、重要案件会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发展12338热线、QQ群、微博等新的空中平台,使之成为听民声、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忧的平台窗口和前沿阵地,在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开创我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新局面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协作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必须实行齐抓共管。一要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重要职责,将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平安创建的总体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处室要精心组织,狠抓措施落实。二要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针对突出问题,既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工作,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事业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共同促进维权维稳工作的创新发展。三要切实履职。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维权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基础的工作宗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推动维权维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志们,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任重而道远。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一定能够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