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华人女子持枪反击假如在国内会是怎样本月中旬,一名叫陈凤珠的福建籍的在美华裔女子火了,这名女子真的是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叫做“英勇无畏”。据报道,2016年9月16日,三名男子带枪闯入陈凤珠家中,遇到陈凤珠后持枪相对,然而陈凤珠并没有当场畏惧,而是拿起手枪就反抗,把三名入室男子打的满地逃窜。从警方公布的屋内监视器画面来看,当时穿白色衣服的匪徒发现陈凤珠从卧室出来,马上举枪对着她。但她不但没有被吓到,反而先发制人,第一时间对着他们猛烈开火……对方三人马上也开枪反击,但气势完全被碾压。三名匪徒估计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狠角色,齐溜溜抱头鼠窜!慌乱中三人为躲避子弹慌不择路,一名匪徒竟直接朝着玻璃门撞了过去!枪战结束之后,陈凤珠镇定地拿起手机报警。警方赶到后,发现其中一名匪徒已中弹,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另外两名嫌犯驾车逃逸,尚未落网。或许这样的事件在国内是不会发生的,但是由于当事人是福建籍华人,我们就可以思考一下,假如在中国,这种事件会怎么裁决?陈凤珠打死人算不算防卫过当?而且据视频监控画面看来,陈凤珠在歹徒走后还对着门外开枪,这算不算防卫过当呢?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解析一下。在中国,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将本来应由法律保护的利益在其所不能及的紧急情况下,赋与公民奋起自卫的一项正当权利,它本身意味着对国家刑罚权的一种补充。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理论上正当防卫的成立包括五个构成要件:1、客观上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时间上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4、对象上只能针对侵害实施者本人5、防卫手段上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由于中、美两国法律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可能结果也会不大相同。从中国法律层面分析,仅从陈凤珠对抗匪徒实施的抗击行为及其程度角度分析,其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三匪徒欲入室抢劫,并持有枪支,其欲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陈凤珠出现后,匪徒举枪对着她,并且是以一对三的不利局面,无疑此时她的生命权已受到严重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之后,在匪徒落跑后继续开枪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可能会存在争议。当然,在中国老板娘应该拿不到枪。换个可能性,老板娘手拿菜刀与匪徒英勇搏斗。一旦老板娘持刀追出屋外放倒匪徒,或者在屋内的时候,匪徒已经投降,放弃抵抗而被砍倒,老板娘都有可能遇到麻烦。由于我国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要求比较严格,对于非法伤害终止的,那么就不能再防卫了,否则构成防卫过当。当然了,如果是在匪徒持刀抢劫过程中,被老板娘英勇得拿下,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很关键。另外,律师个人建议,正当防卫虽然鼓励公民在无法得到公力救济的情况下进行私力救济。但由于法律对于判断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防卫限度非常模糊,在实践中争议较大,因此,对于普通人,不要试图直接对不法侵害人“爆头”(对其直接致死或者重伤),否则很容易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