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动物防疫职责县级:1.制定本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动物防疫计划的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发放,防疫技术培训指导,防疫考核及验收。2.动物疫病监测、汇总、上报,样品采集及按要求数量送市动物疾控中心,各镇样品检测及结果公布。3.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诊断,防制措施制定及技术培训指导,撰写调查报告。镇级:1.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组织实施,防疫技术培训,免疫反应处理及死亡处置,动物防疫档案填写、汇总上报。2.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月报、急报),样品采集及送检。3.初步调查动物疫病发生原因及范围,及时上报,防控措施具体的组织和实施。镇动物防疫工作清单一、动物防疫1.春秋二季集中防疫1)做好猪瘟、猪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工作2)防疫档案:散养户防疫档案、汇总表、防疫物资管理、疫苗管理(按要求储存、实物与记录相符)。3)防疫密度、挂表率(现场调查)防疫密度100%,挂标率98%以上。2.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免疫工作3.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储备防控物质(防护服、防护帽、乳胶手套、消毒剂、口罩、扑杀器、水靴、手电);动物死亡调查,按业务部门要求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4.每月补防及报表。5.做好养殖场常见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技术工作。二、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学调查1.每月固定相关动物疫情报告人联系制度及上报2.对动物疫情报告人报告的动物疫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主要调查发病进程、畜禽种类、范围、数量、可能原因,一般不解剖),填写调查报告并立刻上报县兽医站或农业局并按业务部门要求处理。三、抗体监测1.按技术部门要求及任务(数量)每年至少一个畜禽品种免疫和血清送检,抗体合格率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