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在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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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谢海泉同志们:经请示黄少锋书记同意,今天,在农业局召开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刚才,会上就2009度全县沼气建设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分别表彰或奖励了一批先进乡镇、先进村、先进个人,在此,我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在今年的沼气建设工作中,同志们能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下面,我就沼气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讲几点意见。首先,我谈谈能源工作。我县沼气建设成效明显,先后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时任省委副书记傅克诚、省农业厅毛惠忠厅长、马岩波副厅长等领导先后到我县参观指导沼气生态农业建设。2009年10月,吉安市委、市政府还特别把全市沼气扶贫工作动员大会和观摩现场会选择在我县召开。同志们,能取得这样的显著成绩非常不容易!可以说,这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县农业局精心部署及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一、清醒认识我县农村沼气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责任感。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取得的成效,为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2积极作用。但是,按照省、市沼气建设目标的总体要求,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在迎接省、市部门对我县农村沼气建设的各次工作检查中,均暴露出我县沼气建设进度慢、进展很不平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认为,主要原因还是一个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乡镇不能充分理解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农村沼气建设在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面貌等方面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完成沼气建设任务的责任感,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成效不理想。当前,我县农村沼气建设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一方面,国家和省市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通过几年来的农村沼气建设,农民尝到了甜头,广大农户建设沼气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建设沼气是大势所趋、现实所迫、发展所需,如果不能圆满完成目标,必将影响到我县今后类似项目的争取,甚至影响到全县生态农业的未来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各乡镇和县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责任感,把农村沼气建设当成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并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沼气建设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如果我们仍然漠视以待,就会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二、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总体规划,加强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今年下达全县各乡镇的沼气建设任务是4000座,全年时间将3近过半,因此,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快组织实施,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按照有关建设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抓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到人。农村沼气建设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县里已成立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1-3人)具体抓,乡镇主要领导每人负责抓好2个沼气示范村建设。二、抓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推进沼气建设。各乡镇在农村沼气建设中,要做好总体规划,搞好工程布局,要选择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搞好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以点带面,推进项目建设步伐。要做到“四个倾斜”、“三个结合”。“四个倾斜”向即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能力强、交通方便的地方倾斜;向畜牧业小区和养殖大户倾斜;向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倾斜;向退耕还林项目区倾斜。“三个结合”即沼气建设要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要与开展“四在农家”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要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相结合。三是抓协调配合,确保沼气工作统筹开展。农村沼气建设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基础建设工作,既要依靠农业部门的能源技术服务,又必须依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各乡镇要充分链接农业、发展改革、财政、科技、新村办、林业、水利、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农4业部门是沼气建设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抓好沼气建设相关的协调和衔接,抓好并提高管理水平,组织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沼气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沼气建设资金;科技部门要争取把沼气技术列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新村办要从规划上统筹考虑沼气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水利、卫生部门要把农村改水、改厕与沼气建设结合起来;林业部门要把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林业生态重点工程与优先安排沼气建设相结合。四是抓监督管理,严格进行奖惩考核。今年上半年快要结束,各乡镇一定要算好时间帐,对照县下达的沼气建设项目任务目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月规划建设进度,每个月完成的任务必须落实到村、组、户和工作人员身上。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相关部门或乡镇要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农业局必须搞好物资供应、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各个环节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阳光作业”,确保专款专用,保证每一分建设资金都用到项目上。农村沼气建设还将作为一项乡镇督查的重要事项,能源部门要全面掌握进度动态,及时向县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年终要严格验收进行考核,对项目建设落后和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沼气建设项目的完成得好的乡镇、先进村以及先进个人在年度沼气工作总结会上给予表彰奖励。5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我主要谈下面几点。一、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非常重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县破解“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2009年,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专门劈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参加合作社有以下几个好处:1、提高经济活动履约信誉。在过去发展“订单农业”的过程中,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一旦面对单家独户的农户不按合同履约,常常束手无策,而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可有效保证双方按合同履约。一方面,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合作社入了股的社员,相应在绩务上也承担了互相联保的义务,与一家一户相比,其偿债能力、信用程度明显提高。2、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一家一户生产经营,量小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而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采购价格,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因而,农民参加合作社是增加自己的收入的一个现实选择。63、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这样的合作,在我县已经有许多成功的事例。如里田枧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村委书记牵头,把农民的产品集中起来了,合作社与市场协调,销售价格比非社员户高出10%,该合作社还制定了相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环节,实现从生产到加工、销售的规范化操作程序,稳定产品质量有了可靠保证,还统一注册了“枧田”商标,打造品牌,现在产品已经稳定地出口省内外。4、便于农民更直接有效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项目指南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二是财政扶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三是金融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国务院正在规定完善。四是税收优惠。按国务院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7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不足目前为此,全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5个,总注册资金达5205.5万元,总体情况来看这两年发展较快,并涌现出了一批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典型,成绩可观。但与全县产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的愿望相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具体的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1、认识不足。部分乡镇领导、乡村干部、农业大户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和优惠政策了解的还不多,宣传和引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经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指导服务手段,对合作社的数据统计、资料上报灯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难度较大。2、规模小。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还较少,规模还不够大,甚至没有生产基地,自有资产不多,融资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核心社员全县平均每个社不到10人,组织结构松散,合作社与社员利益联接还没有形成紧密的经济实体,真正实行利润分红的合作社不多,服务内容也只停留在技术和信息以及统一供销水平,未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对市场信息的获取和分析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3、运作欠规范。有的合作社只工商登记运作不正常,个别合作社甚至处于“三无”(即无办公场地,无服务内容,无经营项目)状态;有的合作社有章程不按章程办,没有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的8合作社只服务但自身经营性差,经营销售少,自身积累少,缺乏服务能力和服务手段;有的合作社经营运作还不够规范,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规范引导。三、建议与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农业局经管部门要抓好县内培训,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群合作化意识,组织入社的社员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生产技能。各乡镇要通过会议形式,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知识和有关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培养、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业务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发动更多的农业大户牵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加快我县基础型、传统型、特色型、科技化、产业化合作社建设。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特点,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领域向粮食、油料、经济作物、中药材、林业、养殖业、服务业、传统加工业等方面延伸,实现我县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生产。特别要强化科技特色,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一个集生产经营和科学试验、技术推广示范于一体的经济实体,实施产品个性化和可持续发展,要引导合作社设立人才岗位,提高合作社科技创新能力。要与大专院校、行业专家攀亲结友,不断引进新技术、培育新品种、拓展新市场,对于有基础的农民专9业合作社,注重拉长产业链条,拓展合作社服务功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具有生命力。3、培育一批名副其实、运作规范的示范合作社。农业部门要对现有合作社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发展一批,完善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遴选基础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农民积极性较高、产业带动力强、内部管理规范的合作社作为示范性合作社,评优推先,予以项目支持倾斜,对那些“三无”合作社要引导完善提升,重点完善办公场地等硬件设施,完善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章程等制度、社员制度,提升合作社社员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合作社管理质量,确保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经管部门要严把专业合作社的准入关,完善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程序,保证了合作社质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借指导、扶持和服务的名义,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性质和特征,强迫农民建立或者加入合作社,或者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事务,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采取农民群众欢迎的方式方法,因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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