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运城市银行业案防警示教育大会”心得体会6月8日上午,参加了运城市银行业案件防控警示教育大会后,我对当前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工作重点领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无论是从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案件来看,还是从全国银行业发生的形形色色的各类案件来看,职务犯罪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尤其是在社会经济形势下滑、治安形势严峻的环境下,作为我们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我觉得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内部人参与作案时当前安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预防职务犯罪时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齐头并进,重重设障,切实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屏障。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过好思想政治关一要着力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党纪政纪法制观念等主体开展针对性教育,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近年来全国银行业系统暴发的大案、要案,高管人员直接参与作案占多数,在形形色色的各种社会诱惑下,有些高管人员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滋生贪婪、腐败、奢侈之风,不惜以身试法,走向堕落,不但自毁前程、锒铛入狱,还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2损失,成为人人唾弃的历史罪人,给国家、人民、家庭及所钟爱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失败,莫过于断送自己美好的前程;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亲情的饥荒;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犯罪入狱”,大会上服刑人员血、泪般的忏悔、自白,在悔恨自己对亲人、事业造成的伤害时,心灵的谴责、内心的悔恨、犯罪后的警醒,悔不当初,犯罪划不来。因此,加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道标线。二要着力围绕合规理念,加强员工的思想、制度、法纪教育。确保合规是有效抵制风险、预防犯罪的根本举措。“五大系列”、“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在员工合规理念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营造了较为良好的合规文化工作氛围,但仍要将之作为一项基础、长期性工作,围绕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制度规章、法规法纪等方面对员工加强素质教育,做到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二、加强制度建设,构筑制度保障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运行的基础,而有了制度,不去执行,制度就形同虚设,失去其约束性和惩戒性作用。为此,一要完善健全有效地制度体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再梳理、再评价,并不断完善、补充、制定,确保在制度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环节的同3时,具备其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有了制度就必须执行,必须要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执行性。当前,我们部分员工,甚至个别高管人员凭主观意识操作,制度观念淡薄,甚至逆程序操作,导致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甚至演绎为案件。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制度执行力弱的问题,从员工作风、意识、素质抓起,全面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三、规范运行机制,构筑监督制约关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各种制度离开有效地监督形同虚设。要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必须保证捡的“三性”的可靠落实。即:自我监督的经常性、跟踪监督的核查性、群众监督的广泛性。首先,要强化自律意识,落实自我监督的经常性。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可以有效的推动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因此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中经常监督核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人抓起,带头坚持原则、合规操作。其次,要充分发挥财务、信贷、稽核、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对所属各基层单位和业务条线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要充分授权,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重点业务领域实施动态监督,保证组织监督的权威性。第三,畅通举报信息渠道,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对内要使全体员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完善责、权、利对等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外公布4信息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挽回信用社资金损失的,视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物质、精神奖励。四、从严问责,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惩戒关”制度和规定的强制约束力取决于它本身是否具备高压电网和烧红火炉的特性。对于违反规定者处罚的力度,直接关系制度和规定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对违纪者按照其违纪的程度和有关的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理、法律惩罚,特别是及时剥夺违纪者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使其丧失利用职务之便继续违法乱纪的条件,防止其走上犯罪道路。对违纪者若不能依照纪律给予适当的处理,其危害甚于违纪者本身。当前在执纪过程中存在着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的现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违纪者的处理失之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第一,对于那些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的干部和党员,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应当及时调整其所从事的工作,特别是对那些与群众接触多,影响比较大,给党组织和信合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应当及时从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剥夺其手中的权力,以防止其造成更大的损失。第二,对违纪者依据规定给予适当的处分,这是执行纪律最基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对于那些利用所掌握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而触犯党5纪政纪者,除了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党政有关部门应当规劝违纪者辞职,劝而不辞的应当责令退职,坚决将这些人从信合队伍中清理出去,才能保证信合队伍的纯洁性。对所犯错误比较严重,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应当坚决及的剥夺其手中的权力。第三,对那些已经因违法乱纪构成犯罪的,必须及时依法处理,凡是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构成犯罪的,无论罪轻罪重都应当及时剥夺其掌握的权力,使品行低劣严重违法乱纪者不能为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一例例发人深思的教训,使我们经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它告诫我们身为党员干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秉公尽职,坚持原则,“仅此一次、就这一回、先用再补”等侥幸心里绝对要不得,否则,付出的将不仅仅是自己的前程、事业,而是高额的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