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x-ZB004版号:A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六年十二月颁布日期:二○○七年一月1目次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3.组织机构及职责(2)3.1应急组织体系(2)3.2指挥机构及职责(2)4.预防与预警(3)4.1危险源监控(3)4.2预警行动(4)5.信息报告程序(5)6.应急处置(5)6.1响应分级(5)6.2响应程序(5)6.3处置措施(7)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8)2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根据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结果,本股份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由于坍塌事故引发事故,会造成重大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在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发生。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事故应急处置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采取应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划出隔离带和警戒线,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见下框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中交股份公司应急组织体系3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及职责同“综合预案指挥机构及职责”。各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明确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3.2.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3.2.2统一协调项目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3.2.3及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处置方案。3.2.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3.2.5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3.2.6妥善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3.2.7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股份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极有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应重点做好以下监控:4.1.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单位,经审核批准后实施。4.1.2基坑开挖,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4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做到:4.1.2.1根据土质特性进行放坡较浅的基坑,应根据土质的特性,进行计算后可采用放坡的措施,控制开挖坡度不得陡于规定值;对较深的基坑,应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及其它支护等技术措施。4.1.2.2降水处理对开挖底标高低于地下水位的,必须采取降水措施,周边有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进行沉降位移的观测。4.1.2.3严格控制基坑周边弃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基坑周边堆放建筑材料。4.1.2.4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4.1.3模板作业时,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模板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斜支撑和立柱联接应牢固,形成整体。4.1.4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4.2预警行动4.2.1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5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4.2.2从外部获取的有关自然灾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确认信息属实,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5.信息报告程序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同“综合预案信息报告与处置”。现场报警方式为电话、扩音装置广播。对外求救的方式为电话联络,各项目经理部应明确值守电话及救援电话。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分为两级。6.1.1一级响应所属单位如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紧急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股份公司接到报告后启动股份公司应急预案。6.1.2二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6.2响应程序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6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分为二级。6.2.1一级响应程序6.2.1.1安监部在接到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2.1.2根据股份公司领导指示,及时启动股份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6.2.1.3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6.2.1.4安监部负责及时传达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由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带队,安监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并配合国家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6.2.2二级响应程序6.2.2.1安监部在接到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以下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2.2.2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6.2.2.3安监部负责及时传达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向股份公司领导和上级主7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6.2.2.4必要时,安监部根据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指示,会同股份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6.3处置措施6.3.1当施工现场的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6.3.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6.3.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派救护人员应及时挖掘土体,采取措施避免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组织社会救助力量,对被埋人员进行抢救,需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时,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各有关部门应在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理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6.3.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经现场医疗室医生紧急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6.3.5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6.3.6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伤残人员安置和8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各项目经理部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还要针对项目的特点,准备特殊的应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