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局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第一条为明确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确保我局各项反恐怖防范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我局反恐怖工作主要任务是,当恐怖分子利用爆炸、生物、化学等杀伤性武器或其它恐怖手段袭击我管辖的码头、运输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工地、办公场所、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水运行业的重点部位立即启动反恐应急预案。局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反恐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局领导指示,小组成员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委办、县应急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条反恐怖防范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工作成员单位主要有办公室、水运科、港航科、安全科科、各水运企业。第四条***航运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航运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水运企业主要领导为成员。第五条***航运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反恐办),办公室主任***,成员,,,,,,。第六条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执行县和上级部门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部署各项反恐怖防范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七条县航运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定的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计划任务和反恐应急预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际的预防和应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有关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第八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反恐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科组织开展水运企业反恐怖防范演练,强化水运企业工作人员的反恐意识,提高他们应对爆炸等恐怖行为的应急处置和实际能力。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向同级反恐怖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提供反恐怖防范物资保障;组织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在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做好应对本单位恐怖事件发生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开展对水路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责任制和各项反恐预案的检查和监督。第十条本责任制由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责任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