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分享创新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对于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的战斗力,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能够使党员增强自我净化的能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努力去实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内容和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可以根据以上原则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免费分享创新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同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同党员目标管理、同创先争优活动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②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③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评议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④要实事求是,认真掌握政策。不论是个人总结,还是相互评议,都要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党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注意区分认识问题与立场问题、本人愿意改正与不肯转变、能力问题与思想品质问题、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⑤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切忌图形式,走过场。(3)民主评议党员要体现从严治党精神所谓从严,就是认真按党章办事,认真按党的规定办事,认真按党的制度办事。民主评议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从严治党的方针。有些地方和单位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所以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失之过宽是一条重要原因。如果不引起注意,民主评议党员便达不到教育党员,纯洁队伍,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目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的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抛弃这样那样的顾虑,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每一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检查自己和评议别人近几年来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的表现,衡量一下是否合格,是否起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作用。在评议的基础上,对表现不好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要坚决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衡量,不合格就是不合格,绝不迁就照顾。一经认定,就要妥善而又坚决地处置。有悔改诚意的要限期改正;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劝退;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免费分享创新(4)不合格党员的含义及其处置办法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在政治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在工作和学习中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个人主义严重,争名争利,以权谋私;道德败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搞封建迷信活动、赌博活动,等等。通过民主评议,对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党支部对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把教育和处置结合起来,对“限期改正”的,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也应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5)“限期改正”措施“限期改正”是党组织对在民主评议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督促这些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思想觉悟,改正缺点错误,达到合格党员条件所采取的一种组织处理措施。“限期改正”适用于虽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缺点、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党组织应当及时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讨论。如果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满时,经过支部大会讨论,认为他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作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的一种组织措施,本身不是党纪处分。因此,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仍可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免费分享创新义务。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