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讲课资料2016年5月第一部分国家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一、反腐倡廉的概念和意义(一)古代廉洁的解释廉洁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伟大的诗人的屈原《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末沫。”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也就是说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沾污,就是廉洁。廉是清廉,就是不贪取不应得的钱财;洁是洁白,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清楚一点的说,廉洁就是说我们做人要有清清白白的行为,光明磊落的态度。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贪污。廉洁”一词,《辞源》上解释为“公正,不贪污”。汉代王充《论衡》中有“案古纂畔之臣,希清白廉洁之人”之句。《辞海》上解释为“清廉,清白。”屈原《楚辞》中有“联幼清以廉洁兮”之诗。王逸注释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东汉庐江太守羊续,为政清廉,自有高招。他把下属行贿送给他的鲜鱼,悬挂在大堂屋檐下,风吹日晒,几天就干了。后来又有人送鲜鱼给他。他指着干鱼对来客说:“你还想让我把鱼挂起来吗?”送鱼的人只好悻悻而返。明代于谦十分欣赏羊续拒腐蚀永不沾的做法,特赋诗赞道:“喜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卧,闲阅床头几卷书。”《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沬。”王逸注:“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汉书·贡禹传》:“禹又言孝文皇帝时,贵廉絜,贱贪污。”唐崔令钦《教坊记》:“夫以廉洁之美,而道之者寡;骄淫之丑,而陷之者众,何哉?”《清史稿·简仪亲王德沛传》:“德沛屡任封疆,操守廉洁,一介不取,逋负日积,致蠲旧产。”(二)现代的廉洁和腐败的定义廉洁:指清白高洁、奉公守法、诚信正直,不贪污廉洁枉法。腐败: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腐败伴随权力而产生,是一种历史现象,也不是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产物。腐败是一种全球现象,是社会毒瘤。腐败是与廉政相对立的一个政治学范畴。腐败的原意是指物质的腐烂和变质,引申到政治领域,是指权力职能的蜕变,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蜕变现象。廉政就是廉洁政治,廉洁政府或为政清廉的简称。廉政是指国家政务活动洁净,国家公职人员公务活动行为规范端正,不被污染的政治状况。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方面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了党的五大建设的第四位,把反腐败工作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一)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前夕,老一辈革命先驱就郑重地提出,务必使同志们在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噪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改革开放一开始,郑重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就提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党必须解决好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加大了反腐斗争力度。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又郑重提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优良作风是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要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的大事来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使全党同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二)我们要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引领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发展进步的伟大事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任何困难和风险、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根本保证。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部断推向前进,必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这是因为,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一、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干扰市场又好又快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阻碍依法治国进程,损害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降低国家政权机关的公信力,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三、动摇理想信念,滋长腐朽落后思想,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四、违背社会公平争议,干扰社会管理,侵害人民权益,引发甚至计划社会矛盾,对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五、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消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带来不利影响。第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建设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加强反腐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快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第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适应反腐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和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在和平时建设时期,能对党造成严重伤害的,腐败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个,如若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容易受到腐败的感染。因此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必须始终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倡廉建设,确保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从而体现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三、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新变化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一直是社会各界最引人瞩目的话题之一。党中央对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及反腐倡廉形势作了全面分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许多新的论述,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集中体现在“三个更加”上:(一)反腐态度更加坚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纳入党和国家最高层级制度设计范畴,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它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总书记讲话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60多次,以“严峻复杂”、“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定不移”等关键词,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予以着重强调。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绝不能让制度变成“纸老虎”、“稻草人”。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论断、新论述,表明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00多人;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2015年,全国共立案33万件,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涉嫌违纪的中管干部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90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31个省区市。这些数据和情况,充分说明了中央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二)反腐思路更加务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反腐思路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1月,王岐山同志提出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16字方针似乎略有微调,但实质上是针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务实之举,是对当前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后开出的“治病良方”,把握住了反腐的关键,抓住了“牛鼻子”,捏住了“七寸”。只有大力反腐肃贪,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才能为治本赢得时间,才能从根本上健全完善防腐治腐的体制机制。二是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产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土壤是不正之风,产生不正之风的重要原因是组织涣散、纪律松驰。近年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部署今年着力加强纪律建设,这些实际上都是为了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当前,谁躺在“温床”上“睡大觉”,谁躲在“土壤”下跃跃欲试,谁就会被问责、被处理、被铲除。同时,我们要注意到,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各级各部门执纪执法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纪律的刚性约束力在增加,过去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搞变通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一律都被堵死;而且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通报力度,一律点名道姓,增加了违纪成本。三是反腐倡廉更加注重贴近民生、取信于民。十八大以后党中央迅速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体现了“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精神,这也是我党一贯强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深刻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着力点。“围绕群众利益反腐败”的工作态势已经形成,构成了十八大之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深得民心之举。(三)反腐措施更加有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围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一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调“一岗双责”。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又提出“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前讲“一岗双责”可能是“雷声大雨点小”,问责力度不够,现在在此基础上明明白白地提出“一案双查”,问责的要求十分明确,需要引起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二是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纪委的选人用人权、案件查办权、巡视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工作职能将更加有力地发挥。三是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界定工作职能,突出主业,做“监督的监督”、“宪兵的宪兵”。在这个理念指导下,中纪委两次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