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腐败与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以非凡的胆略和决心,在“打老虎”的攻坚战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战果,不仅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更是赢得了民心。当外界在每个“大老虎”落网后都试图将这场攻坚战定性为一场运动式反腐时,中央高层发出了一致的声音。王岐山书记一语定音: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些都与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系统总结出来的“三个注重”不谋而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一、反腐败形式的多样性腐败问题不是我国独有,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存在腐败问题;腐败问题也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产物,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不同意识形态下都会存在腐败问题。腐败的根源有内因,也有外因;反腐败形式随之而来也会有治标和治本。古代,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对腐败分子也是深恶痛绝的,因为根深蒂固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思想下,腐败分子不仅是瓜分了皇家的资源,更是威胁到了他的统治。所以,封建帝王治下的反腐败斗争注定了它的历史局限性。1.清官引导式反腐。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统治下的士大夫阶层十分重视官德的培养,曾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无数读书人的梦想。古代统治者认为贪渎主要是和个人的修养有关,一个修养高的人视钱财如粪土,像柳下惠之对美女。所以,中国古代官员清廉的楷模就诞生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宋朝的包拯和明朝的海瑞。树立清官典型,是不是就能够让广大官员高山仰止,遏制贪腐呢,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只是统治者们的一厢情愿,纵观宋、明两朝,贪官何-2-其多,不知有多少啊!2.重典苛律式反腐。孔子说:不教而诛谓之虐。说明古人十分注重教育的,你贪,我教育你,你还贪,那我就处置你。但是,南宋出了一个朱熹,他提出了一个理念,叫明刑弼教。这个理论被另外一个姓朱的采用了,并且发扬光大,无所不用其极。朱元璋痛恨贪官,对贪官的惩罚手段可谓是令人发指、惨不忍睹。贪污5两银子,就斩首;他还针对贪官发明了很多酷刑,譬如剥皮法,还将剥下来的皮挂在城楼上,供时人瞻仰,以儆效尤者。但是,结果如何,就贪污程度来看,有明一代,贪官之甚,胜于青天啊。鼎鼎大名的有太监刘瑾、魏忠贤,内阁首辅严嵩父子,这些在中国贪腐史上都赫赫有名。3.运动式反腐。新中国成立后,各项体制、机制还不成熟,但是腐败分子是不会等到各项体系完善后再付诸行动的。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反腐败斗争还沿用的依然是战争年代那种战役式的反腐模式,将腐败作为一种个案,通过一场又一场的战斗胜利来巩固胜利的果实,这也注定了反腐必将走向悲剧。毛的时代,著名的反腐运动就是“三反”、“五反”。它的成效怎么样呢,有一组数据是这样的:这场运动中,全国共有184270人被捕,119355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33760人非正常死亡或伤残。4.网络反腐。信息化的时代,带来的是自媒体效应,每个人都要发出声音,作出影响,网民痛恨腐败分子,从而形成了一种群起攻之的反腐高潮。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加上仇官、仇富心理的作祟,让网络反腐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看似是反腐民主进程的推进,更多的却是暴力干涉带来的负面效应。从周久耕天价香烟案、杨达才表哥案等等可以看出,网络“秒杀”贪官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从而,形成了一种现象,凡是粘上网络负面新闻的官员,最终必然难逃牢狱之灾。这是否真的有利于消除腐败、国家的长治久安?-3-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腐败是民主的天敌,我们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从来都是和腐败势不两立的。但是,腐败问题又有其长期性、复杂性,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单纯地依靠官员的良心、依靠严刑峻法、依靠几场运动、依靠网民们没有章法的狂轰乱炸,是不能取得胜利的。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必须用系统的手段去应对,形成长效机制,营造一种用法治代替人治的环境,一方面避免矫枉过正,一方面能够持之以恒。就像习总书记说的那样: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让其不敢腐。看看历史,我们知道,朱元璋的刑罚不可谓不残酷,官员们不可能不害怕,但是他们为什么还是前赴后继、争相赴死呢?原因就在于贪官们存在侥幸心理,也从另一方面看出,实施严刑峻法的朱明王朝,贪官被执行刑罚的比例并不多,起码没有多到让人望而却步的地步。这当然和封建体制有关系,在“家天下”的国度里,属于一个人的仓库,周围几乎都是老鼠,因为天下是姓朱的。而在当今的社会,属于大多数人的仓库有着为数不多的老鼠,天下是姓公的,这也为我们实施制度反腐提供了前提条件。严密的惩戒制度体系,就是一张严密的网,贪腐的人在网中,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会让其遭受灭顶之灾。这种惩戒机制是公正的、恒远的,不因司法的人不同而不同,不因犯法的人不同而改变,它始终都在。很多官员在被捕后的第一句话是,大家都是这样,那个谁谁谁,比我贪的还多,怎么不抓他呢?要让这些贪官身边的尽是贪官现象根绝,必须断绝他们的侥幸心理,不是靠杀一儆百,而是通过法治,形成有贪必肃的气候。2.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让其不能腐。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腐-4-败现象的发生,说明我们的体系存在漏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不能建立在人人都是自觉者之上,而恰恰要以人人都想腐为假设。流程的缺陷、程序的漏洞、制度的缺失,就必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来弥补。对于贪污公款的现象,我们就要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年度审计制度;对于受贿的现象,我们就要形成控制现金流动的制度,让送钱的人没有现金送,要健全集体决策制度,让收了钱的人办不了事。就是要弱化人在一切行为中的主导作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能腐的问题。3.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让其不想腐。无数官员贪腐落马之后,都非常的悔恨,都急于检讨自己,总归一句话就是: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我一定不会想再贪、不想再腐。那么造成他们敢于伸手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是心理不平衡。从古至今都是一样,官员一般都是社会的精英,他们在知识层次、工作水平、思想境界方面都是比较优秀的,再加上被赋予的资源十分丰富,条件比较优越,所以,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都很容易干出一些成绩。但是,和资本积累不同,他们的成绩只能换来职位的升迁、人民的赞赏、上级的信任,不可能像商人那样可以造就大笔的财富。而官商之间的交流又确实很多,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心里不平衡,腐败的种子就开始生根发芽。二是认识上有偏差。自古至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植根于我们的脑海之中,因为这种对别人、对社会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腐败不同,它没有直接从张三、李四某个特定的个体或者群体以伤害别人为代价获得钱财等利益,腐败是从相对比较虚拟化存在的国家、社会攫取利益,所以贪腐者的负罪感并不强烈。三是温水煮青蛙。如果第一次见面,就向一个官员行贿上亿的钱财,我想是个人都不会要的,但是精明的人类早就学会了循序渐进和步步为营的那一套,让你死的足够的缓慢,让人防不胜防啊。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就要建立一种-5-与业绩相匹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第二种情况,我们就要植入法治的思维,杜绝麻痹大意的心理;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就要防微杜渐,抓小抓早,形成一整套的监管制度;三、怎么通过制度建设解决腐败问题反腐决不能靠一人、一党之力,而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反腐也不是靠一个规定、一个条例,而是要建设全社会共同参与并不断修订完善、循环前进的制度体系。1.建设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官员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管干部,都不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官员绩效考评制度,不唯上、不唯GDP,只能唯实、唯民。一方面,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能够让官员们获得升官发财之外的精神认可,灵活有效的绩效考评制度,能够给予官员们与业绩相匹配的经济收益,让他们不至于位高权重却在富商面前充满不平衡。奖罚分明的考评制度,能让好大喜功的官员们谨慎用权,让一个官员置身于全体人民的监督之中。二是建立全民信用制度体系。有句话叫: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觉得前后对调之后同样成立,没有杀害就没有买卖。官员贪腐,与行贿十分相关。有必要对刑法等法律进行修改,对行贿的定义进行扩大,同时加大对行贿者的惩罚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贪腐行为、行贿行为等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谴责的。三是建立现金管制制度。推行实名银行卡结算制度,大额支出必须采用实名制银行卡结算,取现兑现须严格控制。严厉打击各种洗钱犯罪,强化现金管制。2.建立全面公开制度体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根治腐败问题。一是全面推广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报告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报告事项进一步细化,报告周期进一步密集。要加大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惩治力度,降低起刑-6-门槛,加重刑罚,加大收缴金额。完善干部任用公示制度,拟任干部任职经历、业绩必须进行全面公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干部贪腐零容忍制度。二是建立全口径公开制度。党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情况、内设机构、工资待遇、办事流程、办事过程、经费预算决算等等,实行全口径公开。除法定涉密事项外,全部无条件公开,法定涉密事项要以清单式列出。3.建立全民监督制度体系。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14级MPA班莫志强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