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07年8月)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城市概况2.1自然地理莆田市秀屿区地处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易受台风、暴雨、洪水袭击,常发生溪河洪水,并泛滥成灾。秀屿城区位于笏石镇辖区内,地势平坦。城区内现有主要排洪通道为坝边河及其支流顶社河,城区及上游区间涝水通过坝边河、顶社河汇集后由坝边河主流及田洋河排入土海,而后通过南洋沟网排入木兰溪或直接入海。坝边河发源于笏石镇大仑山,全长3.3公里,流域地形西南高,东北低,植被情况一般,流域面积4.6KM2,河道比降6.8%;支流顶社河发源于笏石镇的后郑山,全长2.9公里,流域地形西南高,东北低,流域面积2.2KM2,河道比降5.9%。区域内河网纵横交错,2.2社会经济秀屿区是莆田市沿海地区交通枢纽之地,地处木兰溪平原的南洋片下,东濒兴化湾,西抵九华麓,南达燕山期花岗丘陵边缘;南临深水良港湄洲湾,随着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步伐的日趋加快,秀屿区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功能愈加凸现,全区面积404平方公里,人口62.03万人,其中城区总人口2万人。2006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73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亿元。2.3洪涝风险分析秀屿城区属木兰溪下游南北洋平原的南洋片,目前城区尚无防洪工程,承担本区防洪任务的为南北洋海堤和木兰溪防洪堤防,待木兰溪防洪工程建成后,秀屿城区防御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但目前我城区排涝标准低,暴雨时城区平坦的低洼地常出现内涝,形成涝害。2002年8月6日暴雨洪灾时秀屿城区的坝津、顶社等9个村一带受淹水深达0.8M。造成城区洪水灾害的主要成因是:(1)暴雨强度大、历时长。本区内4-9月为梅雨季节及台风季节暴雨频繁发生。梅雨季节雨峰期一次可延续数日,而且雨量较为集中,日暴雨量常达100~300MM,台风雨强度更大,24小时最大暴雨量可达200~300,局部超过300MM,一般历时二、三天,时间短,雨量猛,常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2)特殊的地形、地势条件所致。秀屿城区地处南北洋平原的南洋片边缘,部分区域内地势低洼,地面坡度缓,排水速度慢,容易造成内涝。(3)外江水位高,由于涝区地面高程在潮水位变幅范围内,当木兰溪下游河道遭遇洪水及潮水不良组合时,外江水位将高于涝区水位,致使涝水无法通过水闸自排,造成内涝。(4)内河卡口众多,河道淤积、阻水严重。秀屿城区原为乡镇,其前期发展是在规划外的无序发展,群众为交通方便,在内河上束窄河道后用石板架设了不少简易人行小桥,根据测量有的小桥仅以四块石板作为桥面,在20多M宽的河道上仅留下一个2M净宽的桥孔。为图方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随便倾入河中。在乡镇规划为城区后,排涝沟渠转变为城市内河,由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没有到位,造成许多城区内河河道被占被填,蓄水面积减少,一些跨河桥梁的净宽过小,严重束窄了河道断面,过水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城区排涝的要求。(5)城市化的影响。近年来,秀屿城区建设呈现飞跃式发展,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但由此对城区排涝也产生负面影响。即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大量的农田和菜地被征为城市用地,工厂、楼房建设及修建道路,特别是地面硬化使地表径流更趋集中,大大增加暴雨产生洪量。另外池塘被占用、内河港汊被填塞现象较为常见,致使蓄涝容积大大减少。因此,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区内涝灾害有着愈发加剧的趋势。根据历史洪灾形成及演变过程特点,确定3个小时降雨量(气象预报)作为灾害特征雨量,并按五年一遇、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和超历史记录4个量级制定预案。2.4洪涝防御体系城区流域内无大型蓄水工程。城区内现有主要排洪通道为坝边河及其支流顶社河。涝水经过沟网汇集后从现有25座排涝涵洞,6座水闸排入木兰溪和外海,由于木兰溪下游地势低洼,河道堤防不足,洪水经常漫滩,遇上涨潮,洪水位被抬高,南北洋平原成了天然滞洪区。目前木兰溪正在进行治理,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完工后,秀屿城区的水患灾害将大为减轻。2.5重点防护对象笏石镇政府机关、学校、金融、邮电、通讯、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3组织体系及职责3.1指挥机构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防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城市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指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制定城市境内河段防御洪水方案;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协调工作。3.2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洪重大事件协调。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地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区委农办负责协调水务、海洋与渔业、气象、农业等部门搞好防台风、暴雨、洪水、抗旱等工作,适时协调防汛抗旱的能源、动力供应。区监察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效能督查小组,深入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效能督查。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监测、预报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检查,按分级管理原则,审批已建水利工程汛期控制运行计划和在建工程的渡汛方案,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在核定标准内安全渡汛。负责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抗旱等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洪水预报,负责洪水预警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在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区建设局指导全区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防洪规划制订和城市防洪工作,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御和处置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防汛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安排及监督管理。区经贸局指导工矿企业的防洪工作。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灾害性天气情报、预报服务,向党政军机关、区防指提供气象信息。区民政局协调全区水灾害的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资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区交通局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船舶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洪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区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的防洪工作,协助指导木材等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药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秀屿区供电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区新闻单位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抗灾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抓好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洪工作,视情作出停课或调课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师生、校舍安全。区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递防汛抗旱通讯信息。负责汛期通讯安全,确保防汛用户(防汛、气象、水务等)的通讯畅通;对雨水情和涉及防汛的重要通讯业务严格时限及时处理,安全传递。区粮食分局、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3.3办事机构其办事机构莆田市秀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会商分析降雨地区的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江河、闸坝、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物;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防汛值班,汛情的传递、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掌握洪涝灾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防汛灾情,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4预防与预警4.1预防预警信息4.1.1气象水文信息区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区气象部门应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预警,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所在乡镇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并在20分钟内将实测水位、流量和洪水趋势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l.2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沿线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20分钟内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4.2预警级别划分根据城市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确定分别用红、橙、黄、蓝色作为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4.3预防预警行动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