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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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它综合运用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解决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程技术问题,并从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进一步规范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达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标通过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训练,巩固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应用、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工程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有:1.调研、查阅和收集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2.综合分析,制定设计、试验或经营管理方案的能力。3.设计计算、工程绘图、实验研究、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的能力。4.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5.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踏实的工作态度。二、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原则1.根据本专业核心职业能力的要求,选择体现职业教育基本训练内容,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难度的课题。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结合生产实际(工程设计、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经营策划、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等)的课题,呈现应用性、多样性的特点。3.毕业设计(论文)拟题的具体要求是:(1)一般情况下,工科、艺术类专业学生以工程设计、应用设计为主;文科、经管类学生以策划方案或论文为主。应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相结合的实际应用课题,可以是工程设计类的课题,也可以是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设备调试类的课题。不论何种课题,都要求学生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注意不能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收集处理实验数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且切实可行,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按时完成。(3)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课题内容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等差异而有所不同,使各类学生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教学基本要求。(4)对于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有明确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各有侧重,但总体方案设计须人人参与。三、毕业设计(论文)各部门工作职责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教学系、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1.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审核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协调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会同评估督导办检查、监控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及时向分管教学副院长汇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各教学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系教学副主任任组长,负责:审查专业教研室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组织制定并实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和展示等工作。3.专业教研室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并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实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学生选题、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程,特别是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学生制作情况,及时向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报;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和资料归档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调研记录、原始数据、试验纪录、上机程序、图纸、图片、实物样品、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由专业教研室负责收回并交系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对有价值的资料需要整理建档保存。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1)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编制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指导书,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做好设计(论文)前的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设备、器材等;(2)指导学生熟悉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3)审查学生的调查报告、总体设计方案、技术路线;指导学生选择方案、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国家标准应用等;(4)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教师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答疑,检查学生完成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撰写审阅意见;(6)参与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等工作;(7)坚持教书育人,从严要求,加强包括考勤、安全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5.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又与顶岗实习同步进行,管理难度大,各级、各责任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凡因工作懈怠、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按《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学异常及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属系、部领导的责任。四、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数,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2.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实际,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专业教研室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3.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及进度计划,撰写开题报告。4.坚持科学态度,独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包括从网上下载他人成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按时完成设计(论文)。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虚心接受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6.记录完整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总结,每周至少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情况。7.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做到设计合理、计算准确、图纸正确清晰,论文和说明书简明扼要、文字通顺、书写工整。9.学生不得擅自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外传。如确需外传,必须在严守国家机密,经指导教师、系和学院同意方可。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1.毕业设计(论文)准备阶段(1)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务处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前布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2)各教学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会同专业教研室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编制《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附件1),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个月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专业教研室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编制《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附件2),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周报系领导小组审批,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具备一定教学和实践经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教2年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熟悉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可安排企业兼职教师、聘请有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数量一般不超过20名(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每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指导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确需出差者,须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教务处备案。(3)鼓励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顶岗实习结合。指导教师进行毕业生和企业情况调查,拟定设计(论文)课题,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3)、指导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周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4)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专业教研室汇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制作《毕业设计选题指南》(附件4),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周公布。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阶段(1)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专业教研室主持召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指导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名单。对学有专长的学生,鼓励其自选课题,但须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开题报告》(附件5);督促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按《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附件6)撰写论文或计算书;审阅、修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应做书面记录,填写《毕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作为计算教学工作量的依据。并至少在毕业设计(论文)初、中、末期各向专业教研室或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3)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专业教研室、教务处、评建督导办依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优、总结阶段(1)由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下属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学生多的专业可成立多个答辩小组。可邀请企业兼职教师、有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小组。(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主持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由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1周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安排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在答辩前4天将评阅意见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确定该生是否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教务处备案,并于答辩前3天公布。凡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应令其重做,直到达到要求为止。(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答辩后3天内报专业教研室。(4)专业教研室汇总、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答辩后3个工作日内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专业教研室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工作,向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并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整理交系统一归档管理。(5)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后统一公布,并在答辩后1周内报教务处。专业教研室、教师不得在成绩公布前将评分情况告诉学生。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汇总、审查专业教研室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整理、筛选后按要求上报教务处。(6)教务处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后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7)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教务处、评建督导办依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督查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见下图:六、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和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包括审阅、评阅、资格审查和答辩四个环节,大致程序为:(1)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附件按期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审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附件7)的相应部分,并表达是否推荐该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2)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一周交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安排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评阅,写出评阅意见,评定评阅成绩,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的相应部分,并表达是否推荐该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3)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确定该生是否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不通过:①态度不认真,违反考勤纪律,缺勤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学时三分之一。②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找人代绘图,抄袭他人成果等)。教务处布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各系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编制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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