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阶段及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一、入党申请人阶段由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日起申请人工作1.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①自愿;②书面形式;③钢笔书写。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②自己的政治信念或成长经历及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③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④其他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2.撰写自传要求:①实事求是,反映和评价本人经历;②联系思想实际,总结经验教训;③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明了。内容:①本人基本情况;②本人经历(从小学写起,每阶段须有证明人),受奖惩情况及参加其他组织情况;③直系亲属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及与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的政治面貌及职业;④写明自己要求入党的思想认识过程,写明各时期的思想变化、政治态度和今后努力的方向。3.撰写思想汇报要求:当国内、国际有重大事件发生、党和国家出台新的方针政策或个人思想波动时,应向组织汇报自己的认识或汇报自己的思想,求得组织的帮助。党组织工作1.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进行)。内容:①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②了解和端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③了解家庭及社会关系,本人历史。2.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方便工作,确定培养联系人时可征求申请人意见。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①经常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③在入党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阶段自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距提出申请日三个月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1.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组织进行汇报。积极分子一般应向联系人汇报思想,但也可以直接向支部委员或书记进行汇报。书面汇报应严肃、认真,文笔清楚,不要造成不应有的、关键的笔误或遗漏,更不应该出现不应有的理论错误。思想汇报应是在充分学习或讨论、思想认识有所提高的基础上产生。2.思想汇报的内容: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情况、体会;②学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③对近期发生的重大国内、外事件,自己的态度;④自己工作、思想、学习方面的情况;⑤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情况、体会;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的体会;⑥对单位中心任务或上级党组织号召的认识、态度,或其它应汇报的内容。4.思想汇报每年不少于4份。党组织工作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②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上进心强,积极要求入党。③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自觉。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关系好。根据本人表现,支委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后,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并按期做好考察登记。要求联系人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至少每季度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中。考察的主要内容:①政治觉悟、入党动机;②学习工作情况及模范作用情况;③存在问题。④联系人对考察情况的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楚,并用钢笔书写;填写内容真实、具体,能全面反映该同志情况。同时写明考察日期、联系人签名。考察内容不允许事后补写。3.对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①联系人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谈话或共同工作等方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或列席党的会议及活动。③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由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审阅,审阅后由审阅人签名并提出基本评价意见。4.动态管理。①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不能作为积极分子的人及时调整出去;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原单位党的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思想汇报等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样对待。三、确定发展对象阶段基本符合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定为发展对象(距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不少于半年)。发展对象的工作1.入党前的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如果入党积极分子未经过党校培训的,应由支部推荐参加党校培训。2.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及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党组织工作1.确定发展对象程序①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确实符合党员标准后,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教育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联系人及党小组的意见,结合团组织“推优”结果,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团员为发展对象时,必须由团组织进行“推优”。推优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参加“推优”工作的人数按班实有团员数计算,赞同票不足2/3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③局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县委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可否定发展对象的意见,并推荐参加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局党总支推荐发展对象参加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才能将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2.发展对象阶段要做的工作①政治审查。由党支部负责;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审查综合材料》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发展对象的直系血亲的证明材料为发展对象上报材料的必要件。②进一步培养教育;③入党积极分子由局党总支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党内外意见较大的坚决不予发展。“座谈会原始记录”是发展对象上报材料的必要件。④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发展,并形成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应确保材料真实、具体,能完整反映本人情况。内容:发展对象简历、入党申请时间、培养过程、政审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工作、作风及模范作用情况;是否发展的结论性意见。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党总支对党支部报送材料认真审定无疑义后,同意党支部接收新党员的意见,并按规定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接收新党员日期距发展对象参加积极分子培训一年以上)。发展对象的工作1.在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应十分认真、严肃,应根据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时,应将草稿提交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指定人员)进行审定,通过后再正式填写。2.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做好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做好不被通过的思想准备。3.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提交近期入党申请书,并宣读自己的《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4.在支部大会宣读支部大会决议后,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党组织的工作党支部接到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同意接收的通知后,按程序进行以下工作。1.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①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②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③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④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⑤当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该同志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2.支委会审查及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准备工作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入党程序清楚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支部大会前,应按规定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大会必须严肃、认真,并按照发展党员“票决制”的要求,组织支部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票决确定预备党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素要求:①支部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一半,会议才能有效。②支部大会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确定为新发展党员对象。4.发展对象通过大会讨论、表决,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认真将大会票决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中,并将发展党员必备材料汇总装入党员档案袋中,并对新发展党员对象进行公示。新发展党员对象公示期为7天。5.新发展党员对象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党支部将所有材料报局党总支审查。局党总支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好“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并及时将发展对象党员档案送县委组织部审查,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审查情况下发“发展新党员审查通知书”。6.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局党总支要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并审批,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党总支印章,并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到党支部。发展对象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票决通过新发展党员对象之日起为预备党员入党计算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