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解答1、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什么?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文件明确提出,为了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9年—2012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2、开展地名普查的意义是什么?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试点,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3、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范围、任务是什么?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范围包括了天津、河北等18个省、市、自治区所辖的359个县、市、区。这359个县、市、区涵盖了我国延边沿海的所有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任务是查清试点地区地名的名称、位置和属性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的地名信息。-2-4、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原则是什么?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原则是:根据地名普查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普查试点本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工作。(1)陆地边界已定地区,边界线我方一侧5公里以内,依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边界条约、勘界议定书、联检议定书及其附图开展地名普查。(2)陆地边界未定地区,按我方实际控制区域开展地名普查。(3)对未实际控制的我陆地、岛屿及周边海域,进行相关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暂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有关具体范围,由外交部与有关部门商定。(4)其他地区,按一般地区进行普查。(5)在敏感地区开展地名普查时,试点地区地名普查领导机构应事先与外事、边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报外交部、总参谋部等部门批准。(6)在普查工作中,对未定国界地区地名档案、注有准确经纬度的地名档案资料、普查成果图和工作图,按密级严格管理。5、海域地名普查,民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规定“民政部负责试点地区陆地地名和有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驻地的海岛地名的普查工作,海洋局承担试点地区海域地名的普查工作”。-3-实施方案中规定“民政部负责试点地区陆地地名和有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驻地的海岛地名的普查工作。海洋局承担试点地区陆地海岸带以外所有海域地名(含除乡级人民政府驻地的海岛之外的海岛地名)的普查工作。这是国家对海域地名普查工作的安排,希望有海域普查任务的地方积极的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做好海域地名的普查工作。我国以海岛组成的省级行政建制有2个(台湾和海南),以海岛组成的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和澳门)。我国以海岛组成的地市级建制有两个(舟山市和厦门市)。全国共有17个海岛县(区):浙江省6个;福建省4个;广东省2个;辽宁省、山东省、台湾省、上海市、海南省各1个(表1)。全国有海岛乡(镇)191个(不含海南岛本岛,台湾、香港、澳门所辖的岛屿),具体见表2。表1全国海岛县(区)一览表省(市、自治区)县(区)数(个)海岛县(区)名称辽宁1长海县山东1长岛市上海1崇明县浙江6定海县、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玉环县、洞头县福建4平潭县、东山县、金门县、鼓浪屿区广东2南澳县、万山区海南1西沙、南沙、中沙办事处台湾1澎湖县合计17-4-表2全国海岛乡(镇)一览表省(市、自治区)乡(镇)数(个)海岛乡(镇)名称辽宁9石城乡(石城岛)、王家镇(大王家岛)、海洋乡(海洋岛)、小长山乡(小长山岛)、獐子镇(獐子岛)、广鹿乡(广鹿岛)、大长山镇(大长山岛)、菊花岛乡(菊花岛)、交流岛乡(凤鸣岛)山东15岔尖堡乡(岔尖堡岛)、南长山镇(南长山岛)、北长山乡(北长山岛)、大黑山乡(大黑山岛)、砣矶乡(砣矶岛)、北隍城乡(北隍城岛)、南隍城乡(南隍城岛)、大钦岛乡(大钦岛)、小钦岛乡(小钦岛)、养马岛镇(养马岛)、刘公岛办事处(刘公岛)、镆铘岛乡(镆铘岛)、灵山岛乡(灵山岛)江苏3东西连岛乡、永隆沙乡、兴隆沙乡上海28长兴乡、横沙乡、新村乡、录华乡、三星乡、海桥乡、庙镇、合作乡、江口镇、港西乡、港东乡、建设乡、鳖山乡、大同乡、新河镇、大新乡、新民乡、竖河镇、新渔乡、港沿乡、五滧乡、和兴乡、向化镇、汲浜乡、陈家镇、裕安镇、城桥镇、堡镇浙江95菜园镇、马关镇、五龙乡、大洋镇、小洋乡、金平乡、黄龙乡、枸杞乡、绿华乡、花鸟乡、壁下乡、嵊山镇福建13愈山镇、海岛乡、三都镇、琅歧镇、大练乡、东庠乡、屿头乡、南海乡、江阴镇、南日乡、湄洲乡、紫泥镇、大嶝镇广东22南小镇、三灶镇、上川镇、下川镇、闸坡镇、海陵镇、南三镇、东山镇、民安镇、东简镇、硇州镇、新寮镇、后宅镇、云澳镇、深澳镇、陇东乡、盐州镇、担杆镇、桂山镇、万山镇、横琴镇广西3防城港区、涠州镇、龙门乡海南3海甸岛乡、新埠岛乡、海头镇合计1916、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时限要求?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普查试点从2009年10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历时3年。其中2010年在全国选择了19个县、市、区,进行地名普查工作的先期试点。2011年国家将对先期试点的19个县、市、区的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开展其余340个县市的普查工作。对今年的普查工作,全国普查办公室3月份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对去年全国的普查情况作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5-署。2012年的工作主要是普查成果的验收和上报,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以上是国家层面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总体安排部署,我们希望各地的地名普查工作,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精心组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地名普查任务。7、地名代码编制规则是什么?编制地名代码的依据是《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共有20位数字,分为四段。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第二段的3位代码执行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第三段由5位数字组成,表示地名属性类别,执行《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第四段为6位数字,表示附加码。其具体格式为:8、第二次地名普查内容及其分类标准是什么?第一段(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第二段(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第三段(地名属性类别代码)第四段附加码-6-(1)试点地区根据地名分类,普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人文地理实体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2)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为标准依据。9、边境地区需要普查那些地名?边境地区原有的地名,或已写入边境条约上的地名,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的地名,仍需进行普查。同时,边境地区的地名成果需要经过当地外事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书面意见。10、地名的基本信息是什么?地名的基本信息内容:是指地名的音(读音)、形(字型及各类称呼)意(地名含义、历史沿革)、位(位置、四至方位等)、类(类型、说明等)五个方面。其内容是:标准地名、少数民族语书写、罗马字母拼写、地名发音、别名、简称、类别名称、使用时间、地理位置、语种、密级、地名的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多媒体信息等。标准地名是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汉字、罗马字母拼写、民族文字三种书写形式是标准名称的表现形式。罗马字母拼写:地名采集软件和数据库中实现了自动拼写,只要输入正确的汉字,罗马字母自动拼写。拼写规则执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的规定。多音字需要自己填写。11、地名的属性信息都包括哪些内容?-7-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的规定,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10个大类,具体是:1、海域类:(海洋、海湾、海峡、岛屿、群礁、群岛、海岸)2、水系类:(河流、峡谷、湖泊、三角洲、河岛、湖岛、冰川、瀑布)3、陆地地形类:(平原、高原、丘陵、山脉、山峰、山口、关隘、沼泽、草原森林、沙漠、戈壁、绿洲、洞穴)4、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类:(省级、地级、县级、乡级行政区;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边贸区、口岸;军事区(对社会公开的名称及信息)、地片、区片)5、居民点类:(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农、林、牧场点)6、交通运输设施类:(水运港口、渡口、公路、铁路、航空港、街、巷、车站、桥梁、隧道)7、水利、电力设施类:(井、池塘、海塘、水库、蓄(泄)洪区、水渠、堤堰、发电站)8、纪念低、旅游景点类:(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9、建筑物类:(房屋、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10、单位类:(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军事单位)-8-共计10大类,89各小类。与地名地理属性类别代码的12大类、117个小类比较,大类减少了其它;小类个别地方有调整,但基本的分类体系没有改变。12、地名调查的方法和步骤有哪些?按照规程的要求,地名调查分为:(1)资料收集、(2)编写地名普查目录、(3)填写地名登记表、(4)地名调查方式、(5)采集地名信息,标注工作草图、(6)整理地名登记表、(7)地名及标志位置测量、(8)外业数据采集、(9)室内处理采集信息、(10)数据整理。等10个步骤,其中地名调查方式又分为,采取政府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等方式进行调查。13、地名普查外业数据采集系统的要求是什么?陆地普查数据采集和处理统一使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应用GPS技术,测量地名位置,并可同步录入地名信息和照片、音像等多媒体信息。采集的数据可直接导入到数据库,完成地名位置和地名属性信息的导入转换工作。没有使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采集系统》的用户,在完成数据的采集、整理后,要保证数据能够按照地名普查的格式要求,将数据导入到数据库中。14、地名普查用图的要求是什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用图及其地图数据,统一使用-9-1954年北京坐标系1:5万地形图及地形图矢量数据,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大比例尺地图数据。1:5万地形图及其地形图矢量数据由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统一采购下发。1:1万比例尺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及其矢量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名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海域地名普查用图另有规定)。要求是,使用的地图数据必须能够导入国家地名数据库。15、普查成果图上标绘地名的主要原则是什么?1、按地名分类将行政区域、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非行政区域、居民点、纪念地、旅游胜地、海域、水系、陆地地形等类的标准地名标绘在国家地名数据矢量图和普查成果图上。2、选择标绘:城区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地名,以普查成果图能表示为原则,选择主要的标绘。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建筑物、单位名称等地名根据图截情况选择标绘。未在普查成果图上标注的地名,也要填写地名成果表,并录入国家国家地名数据库。16、地名在地图上的定位原则是什么?1、有驻地的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单位等地名,以驻地为定位点。2、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建筑物等地名以该地物为定位点。3、线壮地名以地物中心线定位,面壮地名以地形的几何中-10-心或最高点为定位点。17、历史地名的普查要求是什么?考证准确的历史地名填写地名登记表,录入数据库,地名普查成果图上不标绘。18、审定地名的要求是什么?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19、国界线5公里以内,地名审定的原则是什么?陆地已定国界5公里以内,依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边界条约、勘界协定书、联检议定书及其附图审定地名。这一条是指,在陆地已定国界5公里范围内,要严格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条约、勘界协定书、联检议定书及其附图审定地名。也就是说图上有的地名不要改变,但可以增加新的地名,这部分地名必须要有当地外事部门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