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展党员答辩制办法(试行)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的重要意义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以党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答辩,能有效促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掌握;能够从组织程序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入党仪式的严肃性,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能够切实提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达到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目的。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既能考验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又能促使现有党员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是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二、发展党员答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发展党员实行答辩的总体要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党员观,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答辩方式,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达到教育目的。(二)发展党员实行答辩要达到的主要目标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扎扎实实工作的模范,严守党的纪律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三)发展党员答辩要坚持的工作原则1、教育为主原则。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答辩,是为了检验新党员对《党章》、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掌握情况,促使新党员、老党员加强学习。2、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开展答辩时,要注意考虑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职业、文化水平等因素,因人设题,不搞统一标准,防止形式主义和过于严厉。对答辩人的回答和答辩中的表现不求全责备,要注意综合其在日常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加以科学判断。3、提前告知原则。答辩的目的在于促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更加积极认真地学习党的知识,不断增强其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因此,要将答辩工作要求提前告知答辩对象,以便于其作好答辩准备。4、双向教育原则。要以答辩为平台,既开展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也注意引导和教育老党员,在党内营造一种民主团结、敬业奉献、诚信友爱的政治氛围。三、发展党员答辩的内容、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答辩程序(一)答辩内容以《党章》为主,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同时也可以加入现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等内容。(二)答辩工作的组织1、答辩人。答辩人为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2、答辩小组。基层党支部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为主要组成人员的答辩小组,负责主持和组织开展答辩。3、答辩前的教育辅导。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要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细致地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和考察等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在答辩前,全面熟悉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4、答辩形式。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进行答辩。大会要通知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要报告上级党委。领导该支部的上级党委必须派人到会指导。(三)答辩程序1、提前告知。在答辩前1个月,党支部要通知答辩者做好答辩准备。2、召开支部大会答辩。支部答辩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委托人主持。在全体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表决之前,开展答辩工作。3、讨论票决。答辩结束后,按照发展党员票决制办法进行票决。对于不能正确回答大部分问题、对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回答问题出现政治错误的预备党员,要坚持原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严格禁止形式主义的答辩。同时,又要注意既不能简单地以答辩取人,不能简单地以答辩时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一时的表现,作为其是否达到党员标准、是否能够入党和转正的唯一评价依据。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发展党员答辩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一项重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支部不组织答辩的不予审批。在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对象答辩表党总支党支部年月日发展对象姓名工作单位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答辩组成员答辩组意见答辩组组长(支部书记)签名:二〇年月日党总支意见党总支盖章二〇年月日备注黑河市发展党员实行票决制办法(试行)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票决对象和适用范围1、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2、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票决方式和内容票决即采用无记名投票取代原来的举手表决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表决。具体操作内容:1、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支部负责人主持;设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到会正式党员举手通过;2、支部大会举行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否则,应改期进行票决;3、票决结果进行当场唱票、计票和宣布。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表决有效,多于则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的为通过,方能上报党委审批。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应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书面表决意见经监票人验核有效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4、支部大会如果同时讨论2名以上对象时,必须逐个进行审议、票决,然后逐个宣布票决结果;5、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实行分步票决。四、票决程序1、票决准备。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入党志愿书》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必须准备好该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教育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及表式。2、票决环节。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环节:(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入党介绍人(或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发表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5)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附后),主持人作填写说明;(6)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时可选择“赞成”、“不赞成”、“弃权”三种表决意见;(7)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进行点票、唱票、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监、计票人分别在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字;(8)支部负责人宣布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并将票决结果记入《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9)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表态发言;(10)支部负责人总结讲话。3、资料处理。会后,党支部应将会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五、工作要求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扩大党内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党员质量的有效举措。为此,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票决制工作的落实。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总支)的业务指导,确保发展党员票决制顺利推行。要严肃票决纪律,一经发现票决对象参与非组织活动,一律暂缓进行相应票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票决对象相应资格。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工)委要把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情况纳入党员发展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票样及表格4份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发展对象姓名×××表决意见赞成不赞成弃权说明:1、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表决意见栏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打上“○”,选择多项为无效票;2、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3、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发展对象姓名××××××得票情况赞成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不赞成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弃权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说明:本次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____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____人,发出表决票____张,收回表决票___张。其中,有效票____张,无效票____张。另外,提交书面意见____人,经审批有效的书面意见_____份。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支部盖章年月日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表决票预备党员姓名×××表决意见赞成不赞成弃权说明:1、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表决意见栏的选项中选择一项打上“○”,选择多项为无效票;2、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3、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决情况汇总表预备党员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列)××××××得票情况赞成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不赞成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弃权票其中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说明:本次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____人,实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____人,发出表决票____张,收回表决票___张。其中,有效票____张,无效票____张。另外,提交书面意见____人,经审批有效的书面意见_____份。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支部盖章年月日黑河市发展党员实行民主推荐制办法(试行)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新党员质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民主推荐的对象各基层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是已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较长时间培养、条件较成熟的人员;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从入党积极分子中产生,且是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推荐28岁以下的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应从团员中产生;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三、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为被推荐测评对象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群众代表应不少于十人,支部内群众少于十人时,应全部参加。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为被推荐对象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及所在单位的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四、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的使用1、在民主测评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时,原则上赞成票要超过70%,对所获反对票超过30%的应加以帮助和教育,暂缓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2、民主测评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时,对所获赞成票超过70%,且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