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業務專欄」→「人事專欄」→「人事室電子公佈欄」臺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進修申請表申請日期:年月日服務單位職稱姓名工作職掌擬進修原因說明(與本職之關係)擬進修學校系所擬進修種類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公餘時間進修留職停薪進修□□(起迄年月日)業務單位會辦單位(人事室)決行(一層決行)表單下載:→「業務專欄」→「人事專欄」→「人事室電子公佈欄」申請學分補助費注意事項一、請領期限:學期結束或收到學校成績通知書後二個月內。二、請款所需檢附文件:(一)動支請示單(人事室電子公佈欄下載)。(二)領據(人事室電子公佈欄下載)。(三)成績單。(四)繳費收據正本。(五)進修原簽或申請表影本。三、學分費補助標準:進修類別公餘時間進修部份辦公時間進修全時進修(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進修方式僅能利用非上班時間(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期)從事進修,但不包括自行以休假或事假方式進修。每週最高可核予八小時公假從事進修。1.機關主動選送:帶職帶薪從事進修。2.自行申請進修:保留職缺全時進修。義務服務規定無須義務服務。義務服務時間為公假相同時間。1.機關主動選送:義務服務時間為進修時間之二倍。2.自行申請進修:義務服務時間為公假相同時間。補助額度1.九十一學年度(即九十一年八月一日)以前申請補助有案者,依原規定之補助額度辦理。2.九十一年八月一日〈含〉後申請進修者,補助進修費用二分之一。3.九十二年二月一日(含)以後申請進修者,補助進修費用二分之一(但最高以新台幣貳萬元為限)。1.九十二年二月一日(含)以後申請進修者,進修費用不予補助。2.九十二年二月一日(不含)前申請補助有案者依原規定之補助額度辦理。【註一】符合請領補助費之成績標準:各科成績皆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始能申請補助(倘有一科不及格或總平均分數未達七十分以上,則全部進修費用皆不能申請補助)。【註二】補助項目:學費、學分費、雜費、學雜費、學分學雜費、論文指導費、學分基數費等必要之費用,餘不予補助。表單下載:→「業務專欄」→「人事專欄」→「人事室電子公佈欄」領據茲領到臺南縣政府補助本人進修費用計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此致臺南縣政府具領人:(簽名或蓋私章)住址:身分證字號:中華民國年月日【註】款項請撥入本人如下帳戶:□郵局局號:帳號:□銀行代碼(共七碼):帳號:表單下載:→「業務專欄」→「人事專欄」→「人事室電子公佈欄」會簽編號:經費所屬年度(當年度者免填):經費類別:□公務預算□代辦經費()□基金()□其他()憑證編號預算科目金額業務計畫工作計畫一級用途別二、三級用途別億千萬百萬十萬萬千百十元人事業務考核獎懲及訓練業務費教育訓練費─教育費承辦單位(含推算人員)會辦主計室縣長所得扣繳審核主任支出憑證(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粘貼處中華民國年月日局室支出事由︵用途說明︶及辦法一、本府○○○局(室)○○(職稱)○○○(姓名)前奉准以(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公餘時間進修)方式就讀○○○(學校)○○○(系所),○○學年度第○學期學分費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已先行墊付,擬請准予自上列預算科目項下補助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二、檢附進修原簽(或申請表)影本、成績單影本、繳費收據正本及領款收據各一份。□使用政府採購卡□預付費用(預定核銷日期:年月日)承辦單位(含推算人員)主計室縣長預算查核主任臺南縣政府費用動支請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