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选择题答题技巧及方法2011-2-1313:35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导语:司法考试选择题答题技巧及方法,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前三卷都是选择题,所以掌握了选择题的做题方法和技巧会让你的备考如虎添翼,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司法考试选择题答题技巧及方法。选择题的作答存在技巧与方法。选择题的待选项中已包有大量的信息,可以提示我们该从哪个方向进行思索,或将哪部分知识进行筛选、判别。只是由于我们的记忆不够准确,容易产生似是而非的印象;或者对法条及原理的理解不够精当,容易发生部分的偏差与错误;或者由于审题不够仔细,忙乱中误选了不正确项。选择题中干扰项的存在一方面给我们增添了答题的难度,比如讲混淆了我们的思维,误导了我们的答题方向,但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答题的难度。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题干的要求下,以干求肢分析各选项,排除干扰。其实,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遵循以上思路,通过对选择题选项之间关系的研究,笔者提出如下规律供考生参考。1.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存在承接、递进关系,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具有承接、递进关系可能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例)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2题/单选题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答案为B.本题中选项C与D之间存在承接关系,倘若认为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则甲国应詹某的请求行使外交保护权成为可能,所以CD两项首先应予以排除。而依常理可知甲国公民詹某即使要寻求外交保护,也不可能向乙国提出请求,故又排除A项。2.在单项选择题中,如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内容相近或类似,即这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会同时成立,则正确项只能在上述选项之外去寻找。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因为内容相近、相似而存在同时成立的可能,则正确项只能从CD中择一选择。3.单项选择题中,一旦出现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则正确选项往往由这两个对立选项中产生。在司考试题的单选题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出题格局:4个选项中往往有一对选项内容对立,这是考官为了测试考生记忆、理解准确程度而特意设制的,殊不知却往往给了我们以缩小选择范围的帮助。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选项有时在语序上相似,有时部分内容相同,从语法结构上容易判断出来。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内容对立,则正确选项往往从AB中择一产生。(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4.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若存在两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选择一个选项作为正确选项。这是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考官对正确选项数目最为明显的提示。若四个待选选项结成了两对对立项,则两个正确答案多从两对对立项中分别择一产生。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互相对立,CD互相对立,则两个正确选项往往须从AB组以及CD组中分别择一产生。当然,这规则也存在例外情况。5.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存在两对互近项或类似项,而这两对选项内容对立,则其中一对互近或类似项为正确选项。如果试题中存在两对互近项、类似项,其中一个选项正确,则与之类似或相近的另一个选项则多半也是正确项。当然与这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对立的另一对互近项、类似项则为错误选项。例如,ABCD四个待选项中,AB两项内容相近、类似,CD两项内容相近、类似,而AB组与CD组内容对立。那么若A正确,则AB应选;若C正确,则CD应选。6.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如果存在一对内容互相对立的选项,而其他两项不存在内容对立的情况,那么在此对立两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项。7.在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中,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之间存在承接关系或递进关系,即数个选项能同时成立,则往往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应一同入选。例在ABCD四个待选项中,ABC三个选项间存在承接、递进关系,能同时成立,若A正确,则ABC一同应选。8.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4个选项存在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况,则互相之间相同点最多的选项最有可能为正确选项。当然,此规则存在例外情况如何破解任意选择题?(1)任意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要求。司法考试的任意选择题也叫不定项选择题。分布于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中的第81题至第100题,共20道,一题一分,每卷各20分。题型多表现为“套餐式”,即题干为一个案例,然后连续发问,每问给出ABCD四个选项,上下问之间的事物过程具有连贯性,前后问题具有关联性。任选题每一问即一小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选错均不得分。任选题的正确概率是1/4—4/4.由于多选题上下连贯、密切联系,往往上问答错,下问也就跟着错,加上答案数目不确定,多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故对知识掌握的准确、牢固程度和应用能力要求更高。(2)任意选择题的解题技巧。由于任选题与案例题具有许多共同的命题特征,因此考生有必要借鉴处理案例的方法来对待任选题,具体可参见以下解案例的方法与步骤。同时,任选题也有自己一些特有的命题规律和解题线索。在此我们向考生介绍几种较为实用的技巧:①丝头是入口。任选题有三种典型的命题方式:一是以“程序”为丝“步骤‘’为珠。如2002年试卷二任选第4题:大题干内容给出了一个一审判决]、题干则往下提出了上诉、二审的案卷移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二审的判决和原则、审判监督等步骤。它是以诉讼程序为丝串起各个步骤;二是以”过程‘’为丝“事件”为珠。如2000年试卷二第81—85题:题干内容是甲向乙借款,丙、丁保证,戊抵押。小题干则围绕这一过程设计了签约、变更、放弃抵押、行使抵押权拍卖、追偿等一系列事件;三是“章节”为丝“内容”做珠。如2000年试卷二任选第3题。题于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毒品犯罪,请根据该节的规定回答91—95题,往下就是该节中规定的五个罪名。针对任选题“以丝串珠”的特点,解题中首先要找准第一个考点,头一个点好比是蚕茧的“丝头”,只有牵住了“丝头”才能顺利地抽丝剥茧。②下问有答案。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如2002年试卷四第9题的第一问是:本案医院与邮电局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后一间接着是: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大家知道,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平补齐”,即凡是损失都得赔。然而,国家赔偿则是有限的,一般只赔直接损失而小赔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国家赔偿才存在赔偿范围的问题。既然后问提出原告存在的损失能否赔偿,那么即可推定前问答案肯定是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在案例题中也有表现。③上下可印证。这一技巧更适用于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一些任选题可以前后对照,看答案之间是否矛盾、是否指向一致。如果不是就应当核查问题出在何处。选择题解法审题答选择题首先要仔细阅读试题说明并注意答题纸的布局设计,搞清楚是单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是选择正确陈述还是选择错误陈述?答案写在什么地方,等等。还需要注意的是,各选项的排列布局是怎样的,以免因习惯而填错了选项代号。例如,一般考生都习惯于这样的排列方式:A.。……B.。……。……C.。……D.。……。……有的试卷可能排列成这种形式:A.。……。……C.。……。……B.。……。……D.。……。……比如06年的A卷和B卷排列不同,造成很多人错误。在做后一种试卷时,有人常把B项与C项弄混,这样丢分,岂不可惜。选择题的分类及解题方法选择题主要题型有:一.识记水平类:这是选择题中的低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和比较能力。主要题型有:1.组合型:2.填空型:方法:以上两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大致类似。可先将含有明显错误的选项予以排除,那么,剩下的选项就必定是正确的选项。3.判断型:特点:此题型要求学生对基础知识作出“是”或“不是”的判断,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理论是非的判断能力。考生只要记住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等基础知识就能正确回答出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联系起来,用记住的知识去挑选正确的题肢。4.比较型:特点:此题型的题干是两个认识对象。题肢对题干中两个认识对象进行比较后的回答。考生只要记住所学的基础知识,就能正确进行比较,并从比较中识别各个认识对象的特征。其形式常用“不同点是”“相同点是”或“区别是”“联系是”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逐一比较,凡符合题干要求的,就是正确题肢。二.理解水平类:这是选择题中中等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逻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等。主要题型有:1.内涵型:特点:此题型的题干内容多是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题肢是对题干的理解,它不仅要求考生了解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理解基础知识,把握基础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形式多用“下列理解正确的有”“应当这样认识”“是指”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把题肢与题干一一对照,看它们在内涵上是否一致。内涵与题干一致,就是正确题肢。2.发散型:特点:此题型要求题肢对题干的内容作多侧面、多角度的理解或说明,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理解的能力、分析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其形式常用“正确的是”等词语把题肢与题干联接起来。方法:凡是与题干有关的正确题肢都可以入选。3.因果型:特点:此题型要求考生回答知识之间的因果关系。题干是“果”,题肢是“因”,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其形式一般用“由于”“因为”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这种题型的方法是看题肢是否正确回答了题干要求回答的原因。三.运用水平类:这是选择题中的高水平的能力考查题型,主要用于考查考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主要题型有:1.事例型:特点:此题型题干的内容选取现实政治生活或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实材料,要求考生思考并正确回答材料中所包含的基础知识,或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和评价。其形式常用“这个事例说明”、“这表明”等词语把题干与题肢联接起来。方法:解答方法是首先要抓准材料中的中心词或关键词语,以准确把握材料的意思,然后再逐一把题肢与题干相对照,凡能正确分析、评价材料的题肢,都是正确题肢。2.引文型:特点:此题型与上述材料型的不同,在于题干的内容引用了某人、某文件、某著作中的论断或论述。其余特点均同于材料型。选择题的审题和解题方法:一.选择题的审题方法:总的要求是:全面分析题干的意思,抓准题干的规定性。所谓题干的规定性,就是题干对题肢的广度、深度等方面的限定。题干与正确题肢是统一的,题干决定正确题肢,正确题肢反映,说明题干。所以,审题时,首先要弄清题干的规定性,然后,才能把题肢逐一与题干相对照,看题肢与题干是否统一。抓准题干规定性的简单方法是通过找出中心词语或关键词语,去明确题干的规定性。二.选择题的解题方法:简单、易行、实用的方法是淘汰法。其解题步骤可分为三步:1.确定标准:这是指在审题后,回忆与题目有关的基础知识,作为确定题肢正误的标准。2.淘汰错误题肢:即用淘汰法先排除错误题肢:第一是淘汰本身是全错或部分有错的题肢。第二是淘汰本身虽正确,但却与题干无关的题肢。第三是淘汰与题干规定性不符的题肢。第四是淘汰与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