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2.培养要求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2、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应届本科毕业;具有本科学历(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实践经历;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有二年以上艺术实践经验。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采用全国联考和招生单位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招生方向分声乐演唱与键盘乐器演奏两类。(1)声乐演唱方向:①美声唱法考生要求演唱6首中外声乐作品,其中中国作品两首、外国艺术歌曲两首、歌剧咏叹调两首(其中一首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外文演唱)。②民族唱法考生要求演唱6首声乐作品(其中必唱一首中国歌剧作品)。(2)键盘乐器演奏方向:①钢琴考试要求演奏24个大、小调音阶、琶音点试;浪漫时期(肖邦、李斯特)与近现代练习曲各一首;复调(平均律)一首;中外乐曲各一首;大型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视奏。②手风琴考试要求演奏24个大、小调音阶、琶音抽试;帕格尼尼、伊万诺夫、肖邦练习曲任选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或古典乐曲、奏鸣曲一首);中外乐曲各一首;近现代作品一首;视奏。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21、学习年限:3年。2、学习方式:脱产。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攻读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类型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备注必修课公共课1255010001外国语1、2702研究生院考试1255010002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1362研究生院考试1255010003艺术原理1362研究生院考试1255010004艺术创作方法研究1362研究生院考试专业及领域课1255010121声乐演唱与实践1、2、3、421612考试声乐演唱方向1255010122键盘乐器演奏与实践1、2、3、421612考试键盘乐器演奏方向1255010123音乐表演案例分析3、4724考试1255010124音乐分析1、2724考试1255010125舞台表演3、4724考试选修课1255010152合唱与重唱3、4724考试1255010154声乐艺术史3362考试1255010156重奏与协奏3、4724考试1255010157钢琴艺术史3362考试必修环节比赛与演出实践1、2、3、4、5、67212开题报告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学院提交培养计划、选题报告各一份。3同等学力补修课程和声曲式五、培养方式1、采取导师负责制及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2、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表演能力的培养。六、毕业音乐会1、毕业音乐会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内容为两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独唱或独奏,时间不少于60分钟),音乐会程度由相应级别的专家进行专门认定。2、学位论文应是对毕业音乐会相关作品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七、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音乐会规定的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学位专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