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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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第一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条旨】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说明】本标准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什么只提基本要求而在标准中却不体现更高的、更具体的要求呢?《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原因:1.地区发展不平衡;2.行业对能源计量要求差异很大;3.工艺过程对能量计量有特殊要求。做为补充,将颁布行业能量计量要求:《黑色冶金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有色冶金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化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电力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等标准的适用范围: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法人用能单位是指企业法人用能单位、机关法人用能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用能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用能单位。能源交易独立核算非法人单位只要独立核算的、与供给单位有贸易交易关系的用能单位亦在本标准的规范范围。本标准不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用能及个人用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422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GB/T1531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条旨】本标准引用以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说明】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支撑标准,考虑到标准的严谨性和简捷性,在此只提及了三项国家标准:GB/T6422-1986《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该标准是对企业用能计量与测试的原则规定,是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制定企业的用能计量、设备能量平衡测试标准,以及有关参数测量、分析方法标准的依据,适用于一切用能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该标准规定了企业能源计量、设备用能检测、设备能量平衡测试的内容,对检测用仪器仪表、测试报告编制提出了基本要求。GB/T15316-19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节能监测技术通则》是与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相配套(或说为其服务)的一项能源管理技术标准。节能监测是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的一项技术管理手段,《节能监测技术通则》是监测机构从事执法活动的基本技术依据。《节能监测技术通则》本身不是国家的节能法规,但它是国家节能法规的延伸,是直接为贯彻国家节能法规而存在的具有法规效能的能源管理技术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该标准规定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的通用技术原则,适用于制定专项节能监测标准和对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用能单位进行的节能监测工作。该标准规定了节能监测的范围、内容及要求、技术条件及要求、监测方法及报告的编写要求。特别是指出了节能监测用的仪器、仪表、量具和设备应与所从事的监测项目相适应,节能监测人员应具备节能监测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须经技术、业务考核合格。《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GB/T18603-2001《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该标准参考欧洲标准EN1776:1998《供气系统天然气计量站功率要求》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气体计量分委员会OIMLTC8/SC7《气体燃料计量系统》国际建议1998年10月第三版而编制的本标准主要引用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中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第三章术语和定义3.1能源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ofenergy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条旨】能源计量器具定义。【说明】能源计量领域概念甚多,这里只给出了与标准关系甚密且容易混淆的术语定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一次能源:指从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变或转换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生物质能、水能、核燃料,以及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某些一次能源所含的能量间接来自太阳能,由太阳能自然转换,即不通过人工形成,又称为一次(直接)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水能、风能、海洋能等均属此类。《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二次能源也称“次级能源”或“人工能源”,是由一次能源通过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它种类或形式的能源,包括煤气、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油、电力、蒸气、热水、氢能等。一次能源无论经过几次转换所得到的另一种能源,都被称作二次能源。在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如锅炉烟道排放的高温烟气,反应装置排放的可燃气体、废蒸气、废热水、密闭反应器向外排放的有压流体等也属于二次能源。载能工质是指由于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够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即介质是能量的载体。水蒸气是最重要的载能工质。或者说:载能工质是不作原材料、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如压缩空气、氧、氮、氢、水、水蒸气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计量器具是用来测量并能得到被测对象确切量值的一种技术工具或装置。测量仪器的准确度必须符合要求。能源计量器具是以能量计量为对象的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是以计量目的划分而不是以计量器具本身的特性来划分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3.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equippingrateofenergymeasuringinstrument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条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定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说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被称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定义。历史上亦被定义为:实际装备计量器具数量占应当安装计量器具数量的百分比。本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但对能源计量率却没有提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率按下式计算::能源计量率,%;: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计量的能源量;:能源消耗总量。能源计量率是指对约定的计量对象,经过计量的某类能源数量占同类能源总量的百分数。所谓约定的计量对象是指考核的具有确定边界的用能体系。%100lxPMMQPQxMlM《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公式中的Mx、Ml只能是同一个约定的计量对象所对应的用能边界范围。Ml是约定的计量对象的某种能源总消耗量。Mx是为实现与同一约定的计量对象范围内,对所消耗的某种能源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计量的能源量。本标准不直接考核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率,而考核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比较直观,与用能单位的实际用能量的变化无关。如果应该配置的能源计量器具均已配备,就是100%;如应该配置10台而实际配备8台,就是8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3.3次级用能单位sub-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条旨】次级用能单位的定义【说明】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用能单位的规模大小各异,较大的用能单位又下属了各个部门,而每个部门又可能下属多个子部门,标准中把用能单位下属的部门、子部门、子子部门均称为次级用能单位某一用能单位可以有很多次级用能单位,也可以没有次级用能单位。《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有些次级用能单位用能量很小,而有些次级用能单位用能量又很大,标准中又将用能单位分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非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只有用能量超过一定限额的次级用能单位才被称作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本标准仅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才有相应的要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第四章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第一节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条旨】本条是关于能源的定义【释义】这里的能源计量种类原则上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条关于能源的定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能源计量范围:a)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b)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c)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d)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e)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条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地点及测量范围。【释义】作用对象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作用的主体为:能源及载能工质作用过程分别为:输入作用对象的、输出作用对象的、作用对象消耗的、作用对象自产的、作用对象可回收的。这里的作用对象、作用主体和作用过程的选取的特点是明确且有限。《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对能源计量范围的说明:1、对象有限。如:不属于次级用能单位的“公共”用能、在次级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间的输运损失、个人或家庭的用能等均不是本标准的作用对象。2、作用中的载能工质与载体能源是有区别的。载体能源指提供能量的含能物质,如各种燃料、蒸汽等可以直接储存和运输的物质。煤、石油、天然气和电是目前使用最广的载体能源。载能工质一般是指由于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够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即介质是能量的载体。水和水蒸气是最重要的载能工质。而水是否载能又是以其温度决定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标准中把水的计量也纳入了能源计量。3、“作用对象消耗的”:指作用对象将某种能源经过转化使用,使其“消耗掉”,亦即转化成无可用价值的低品位能予以排放。“作用对象自产的”:指作用对象将输入的能源转化成有用的另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能源。“作用对象可回收的”:指在技术改造前予以排放的、技术改造后予以利用的裕压、余热等资源。《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第二节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4.2.1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条旨】要对不同种类的能源进行分类计量。【释义】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指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用于用能单位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或载能工质。用能单位的生产、生活所消耗的能源即为用能单位的总能耗。《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4.2.2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条旨】要对不同用途、不同部门的能源分级分项计量。【释义】用能单位能源的分配与使用,应实行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运分配、生产(主要生产、辅助生产)过程、运输、采暖(空调)、照明、生活、排放、自用与外销分别计量。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和漏计。实现这种分别计量的主要目就是要为能源的定额考核、缺陷诊断提供技术上的可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宣贯用能单位能源分级分项考核是用能单位实现能源消耗定量化管理的一种科学能源管理方法。在各用能单位、各种能源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合理配置能源计量器具,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可以得到准确的实际能源消耗数据。准确计量,科学计算单耗,制定各种能源消耗定额,实行按能耗定额供应能,按产品单耗考核各用能单位、各用能环节。实行能源消耗定量化管理能有效的促进各用能单位重视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为分析研究各用能环节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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