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民主类型的介绍和辨析直接民主与代议民主以及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民主类型。一方面,直接民主不但应该实行于小国寡民的全部———亦即宏观民主与微观民主———领域,而且应该实行于大国众民的微观民主领域,亦即大国的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以及属于政治民主的地方基层政府领域;另一方面,代议民主不但只应该实行于大国众民,而且只应该实行于大国的宏观民主领域,亦即国家最高权力领域,说到底,亦即中央政府领域。(一)直接民主与代议民主所谓直接民主,顾名思义,就是直接进行统治的民主,是人民亲自行使最高权力从而直接进行统治的民主。这种民主的典型是雅典民主。因为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它不是由公民代表组成,而是全体公民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每年至少召开40次,每次一天。也就是每隔不到十天时间,雅典公民们便聚集一起,讨论并表决国家各种公共事务。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都有平等的发言权,都拥有平等的权利阐明自己的主张,平等地参与辩论和表决。这样一来,雅典公民们便是亲自行使最高权力从而直接进行政治统治,直接管理国家大事,因而叫做直接民主。所以,森口繁治说:“直接民主国者,国民自身为一个之直接机关,躬自行使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一部分之共和国也。”萨托利说:“直接民主就是人民持续地直接行使权力。”巨克毅说:“直接民主指的是全体公民直接与持续地参与政府决策。”如果人民并不亲自行使最高权力,而是将其委托给政府及其官吏来代表自己进行统治,从而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统治国家,那么,这就是间接民主:间接民主亦即代议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就是间接进行统治的民主,就是人民通过其代表来进行统治———而不是自己直接进行统治———的民主,就是人民将最高权力委托给政府及其官吏来代表自己进行统治的民主。英国的议会制代议制和美国的总统制代议制堪称间接民主的典型。因为两国都是公民们将最高权力委托给他们所选出的议会及其内阁或总统和国会,让他们来代表自己进行统治:英国是选民委托所选出的议会及其内阁进行统治;美国是选民委托所选出的总统和国会进行统治。所以,萨托利在比较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根本区别时指出:前者是“亲自行使权力”;后者则是“把权力委托给别人”因此,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或代议民主的根本区别,乃在于国家最高权力的所有与行使之关系。在直接民主中,国家最高权力的所有与行使是不分离的:最高权力既归人民所有又由人民亲自行使。直接民主国就是直接民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代议制民主国就是代议制民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二)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以及社会民主就民主与非民主的本义来说———亦即就古希腊以来的西方传统来说———都仅仅属于政治范畴,仅仅属于国家政体范畴,都是以国家最高权力执掌人数为根据的政体分类:民主是全体公民平等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制是一人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然而,国家最高权力统帅和决定其他一切权力。因此,一个国家如何执掌国家最高权力,一般说来,也就如何执掌其他权力。换言之,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方式如果是民主的,那么,其他社团权力的执掌方式也将是民主的。这样一来,也就有了国家层面的民主和非国家层面的民主。国家层面的民主,也就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民主,是古希腊以来的本来意义的民主,属于政治民主范畴。非国家层面的民主,也就是国家最高权力之外各种权力执掌方式的民主。首先,所谓政治民主,不言而喻,亦即政治权力的民主执掌方式,亦即政权的民主执掌方式,说到底,也就是全体公民平等执掌国家各级最高政治权力。政治民主分为两类,亦即中央政治机构的民主与地方政治机构的民主:前者是古希腊以来的本来的传统意义上的民主。其次,所谓经济民主,顾名思义,就是全体公民平等执掌各级经济组织最高权力的民主,说到底,也是消除经济权力垄断。这样一来,经济民主便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消除生产资料或物质财富的垄断,说到底,亦即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但必须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因而应该废除私有制的历史条件下;另一方面,在生产力尚未高度发达因而私有制不应该废除的历史条件下,雇员与雇主共同———尽可能接近平等———执掌最高经济权力。因此,萨托利说经济民主具有两个含义:“经济民主的第一个定义,是指这样的民主,它的政策目标是重新分配财富以及经济机会与条件平等。这样理解的经济民主,不论如何,都可以说是政治民主的一个补充或简单扩大。然而,经济民主也从工业民主的含义上使用。就这个含义来说,它较少指财富的平等或接近平等的分配,而更多地是指劳动者对经济的控制:经济民主就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权的平等。”令人振奋的是,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通过执政或参与执政已经普遍做到,使雇员与雇主共同拥有经济权力,亦即建立参与共决等经济民主制度,使雇员在劳资工资协议和企业决策等经济活动中,拥有信息权、协商权、共决权、监督权等经济权力,从而能够与雇主共同商定雇员工资、经济战略、劳动组织,萨托利说:“社会民主是一种所有社会成员都拥有平等社会地位的社会制度。”然而,细究起来,政府和经济组织也属于社会范畴。可是,每个人平等执掌政府最高权力和每个人平等执掌经济组织最高权力,却分别属于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而不属于社会民主范畴。因此,社会民主并不是任何社会的民主,而是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之外的社会的民主,说到底,也就是公民社会的民主,公民社会就是一种民间公共组织,就是一种非官方的社会,就是独立于官吏和政府的自治性公共团体。因此,公民社会不但与政府、官方根本不同,而且与经济组织根本不同每个成员都完全平等地执掌该公民社会最高权力。(三)、各种民主之关系正如萨托利所言,古希腊以来的传统意义上的民主———亦即国家最高权力或中央政府的民主———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宏观民主;而百年前兴起的所谓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以及地方政府民主,则是局部的、非决定性和非根本性的微观民主。“换言之,政治民主———就这一概念2500年来一直公认的意义来说———是统领性的决定性的民主,其他民主则势必是次级民主。我承认,这是对事实的简单陈述。我们虽可以高度评价微观民主而低估宏观民主,但关系依然如此。这一关系就是,如果一级实体———政体———不是民主制度,不论如何,次级实体也绝少有机会以民主方式幸存和繁荣。”但微观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以及地方基层民主———虽然不具有全局性和决定性,却并非不重要。这些微观民主的重要性,不但如萨托利所指出,乃在于其为宏观民主的基础,而且还在于其规模小而可以实行直接民主。总体说来,只能实行代议民主。问题的关键在于,直接民主是依靠自己,是人民直接行使所拥有的最高权力;代议民主则是依靠别人,是人民将所拥有的最高权力委托代表行使。显然,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最高权力委托代表行使,极易被代表篡夺———寡头统治几乎是代议民主的铁律———因而远不如自己直接行使:代议民主实乃无奈之举。因此,只要有可能,人民就应该自己直接行使最高权力,因而不但应该尽可能直接参与宏观民主,增进宏观民主的直接民主成分,而且更应该直接行使微观民主最高权力,使其完全成为直接民主:这就是卢梭、柯尔、马尔库塞、托夫勒、贝尔、奈斯比特和佩特曼等人所代表的源远流长的参与民主理论之真谛。因为正如《萨菲尔政治学词典》的解释:“参与制民主是新左派的一个著名口号,它意味着市民要参与影响他们工作和生活的事务,穷人进入管理财产的机关,学生进入学校管理机关,工人参与工厂管理部门的活动。”这样一来,直接民主与代议民主以及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就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民主类型。因为,一方面,直接民主不但应该实行于小国寡民的全部———亦即宏观民主与微观民主———领域,而且应该实行于大国众民的微观民主领域,亦即大国的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以及属于政治民主的地方基层政府领域;另一方面,代议民主不但只应该实行于大国众民,而且只应该实行于大国的宏观民主领域,亦即国家最高权力领域,说到底,亦即中央政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