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助推智慧城市和平建设智慧城市和平区是沈阳市的中心城区,区域面积由老城区和新城区两部分组成,共61.06平方公里,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102个社区,户籍人口约66万。和平区作为沈阳乃至东三省地区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统领,大力实施“品牌强区”发展战略,弘扬“和谐争第一,实干创唯一”的精神,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中。和平区委区政府提出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强化功能定位,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文化创意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和平台经济中心,打造东北亚高端服务业的聚集区,努力把和平区建成创新创业、时尚智慧、文明幸福的新和平。在信息化方面,建设成为带动沈阳经济区转型升级、服务沈阳、辐射东北亚的物联网核心发展区,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有效运营模式,保障数字和平建设一直以来,和平区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于2007年成立了“数字和平”管理办公室,主导全区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审核工作,并搭建完成了“两大平台和四大应用体系建设”,完成了全省首家真三维多媒体地理信息平台及覆盖全区委办局、街道、社区的网络基础平台的建设,并开发建设完成了协同服务、医疗卫生、视频会议、协护税信息管理等30余个应用系统。在数字城市建设中,和平区主要应用了三种运营模式。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建设采用政府独立投资建设的运营模式,使政府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在此基础上,和平区在其他运营模式上也做了一些尝试,例如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由3家运营商负责建设经营、政府采用BO租赁制购买服务的方式;时代广场智能楼宇的建设采取BOT运营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企业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由电信公司建设并运营5年,到期后再由政府收回管理经营。三种运营模式的有效结合,一方面使政府在基础类项目中拥有绝对主导权和控制权;另一方面,在部分项目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同时,又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多元运营模式,助推智慧和平建设在数字城市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和平区积极进行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作。2014年,和平区成功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制定了“思新型服务理念,创智慧服务模式,提城市服务质量,展惠民兴业和平”的建设理念,完成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方案设计。智慧城市建设本身是浩大且长期持续的工程,不仅仅需要政府的牵头和参与,更需要动员产业链上的成员共同参与。和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于6月28日召开了“首届中国三好街互联网金融节”,积极推进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旨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东北地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进而带动市场主体的发展。同时,和平区积极探讨新的运营模式,先后出台了《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平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方案》等文件。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和平区拟进行联合公司化运营的模式,即“1+N”的模式,“1”是成立一个专门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运营公司,负责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和运营,“N”是成立多个智慧应用项目公司,负责不同类别智慧应用的建设。此外,和平区还设立了“智慧和平”建设发展基金,以较少的资金投入撬动较大的盘子。和平区智慧城市建设分为智慧基础类和智慧应用类,根据类别的性质及业务特点的不同拟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基础平台的建设被归纳为智慧基础类,这一类建设因涉密要求高或投资规模大、专业要求高等特点,拟采用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委托运营商或第三方建设的运营模式;智慧应用系统的建设拟从善政、惠民、兴业等三方面进行建设,归纳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及智慧产业类,根据每类的性质不同亦采用不同的运营模式,如智慧民生因投资规模不一、应用类别多样、公益性质高、直接面向公众等特点,拟采用政府投资或融资租赁、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并且在智慧社区的建设当中,拟由联合运营公司申请智慧和平的建设基金。智慧产业由于其投资规模较大,拟采用PPP运营模式。与此同时,政府将搭建一个与企业应用系统进行对接的监管平台,保障智慧和平项目科学、合理、有序、有效地进行。建设的思考通过实践和探索,对智慧城市建设有以下几点思考。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政府体制机制创新。智慧城市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新信息系统建设问题,而是城市服务系统的再造,其本质是政府服务体制机制和城市发展模式的变革创新。和平区自2007年开始进行“数字和平”建设,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数字和平”建设三年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始终坚持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联合共建、整体发展的建设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和平区以平台建设为基础,推进多媒体协同办公、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视频监控、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办公平台等33个系统在全区各领域中的应用,促进社会发展在稳定动态中有序前进,使灵活、高效的系统应用成为智慧城市管理创新的载体与平台。在“智慧和平”建设中,将通过夯实基础、规范流程、统一平台等举措,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益,使其真正成为政府体制机制创新的催化剂。明确建设阶段,准确项目定位。智慧城市建设不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新阶段,而是信息的智能化应用,它必须依托于数字城市的建设成果,其核心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社会运行模式、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和政府服务体制机制的变革创新。全球数字化建设在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的蜂拥建设、90年代以“金字号”工程为代表的条块式发展、千禧年后的点线面结合工程后,目前已全面迈向了大融合的立体发展,迎来了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轮政府数字化建设浪潮。为此,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论证上,要充分认识其时代特征,明确项目定位及所属建设阶段,避免建设落后于时代的、不合时宜的智慧城市项目。理顺省、部、中央以及地市级组织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定位、作用。当前信息化系统建设已走向横向大融合阶段,出台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显得极为迫切。智慧城市的建设要理顺各个级别单位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定位、作用,尤其明确区级定位,避免多层级参与建设。要坚持省、部、中央以顶层设计、协议设计和模块化设计为主,以城市为最小载体实施单位建设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并将智慧城市的建设规划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轨道中去,以适应新一代信息化建设浪潮的需要。智慧城市建设要直面社会难点热点。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其宗旨在于智慧地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并在节能、高效、可持续的前提下,实现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改善国民生活水平的最终目标。为此,在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要以“善政、惠民、兴业”为根本目标,以社会需求为突破点和出发点,直面当今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实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助推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和平建设是和平区大力实施“品牌强区”发展战略,弘扬“和谐争第一,实干创唯一”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平区数字城市建设依托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基础日益夯实,不仅为和平区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重要的驱动力,更为物联网、信息服务业、软件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智慧和平建设除了要有高水平的全面规划和完善的顶层设计做指导,更需要有效的商业模式做支撑,在数字和平建设商业模式基础上,实现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同参与、联合建设运营的多元化运作模式转变,并呈现出以其中一种或两种模式为主,其他几种模式为辅的多元化运作形式,实现合作共赢,创建符合创新创业、时尚智慧、文明幸福功能定位的新和平。来源: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