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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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目标,大力推进社区建设。2010年9月,我市被列为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以社区服务管理项目为抓手,将其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程、全局性工作和战略性任务。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我市现行社区管理体制情况我市自2002年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以来,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进行了调整,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分别建立了“大社区”管理模式。我市现有街道38个,城市社区362个,多数社区规模在3000户至5000户,少数社区规模较大。目前,我市社区管理体制具有以下特点:1、积极探索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三类模式庐阳、瑶海、包河模式:建立起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领导,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相配合的组织体系。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发挥,社居委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联席会议、社区协调会议等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基本建立,各种群团组织向社区延伸,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逐—2—步建立。工作运行上,社区党组织和社居委(简称两委)负责人交叉任职,社居委承担着社区服务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还承担了政府职能部门下移的大量行政性事务工作。蜀山模式:蜀山区在社区层面增设了社区工作站,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居委和社区工作站“三驾马车”,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开展自治,社区工作站承担社区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政府下派的工作。工作运行上,倡导“议行分设”,社居委负责“议”(代表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决策,并对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监督),社区工作站负责“行”(作为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政府各项行政性事务的落实和推行),“三驾马车”人员交叉任职,分工不分家。开发区模式:设立相当于街道层级的13个社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5个、高新区3个、新站区5个),每个社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指导若干社居委。经开区实行“议行分设”,新站区开展“议行分设”试点。2008年蜀山区在全省率先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目前正在全市社区推行。即:将人、地、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全市共设立3262个网格,选聘网格责任人5716人,主要负责网格内基本户况信息的采集和动态情况的收集、网格内简单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协助社居委和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2、按照社区规模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四个城区政府和三大开发区对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经费都有规定,根据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按照所服务的人口或户数统一安排,初步满—3—足了社区办公和开展服务的需要。以蜀山区为例,有52个社区,每个社区约15人左右,2008年每个社区的全年工作经费为30万元(区财政拨付),今年增加至50万元。近年来,该区先后投入8000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买、租等方式,使每个社区服务管理用房面积均达到300平方米,部分社区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全市范围看,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条件总体上在逐步改善,据市民政局提供的资料,362个城市社区中,90%以上办公用房达到了300平米,90%的社区设有警务室,建有卫生服务站(点)、设有图书室的社区也占有相当比例。为解决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的问题,出台了《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合政〔2008〕124号),由市民政部门负责专项验收,验收的基本标准为30平方米/百户,在全省率先解决了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落实难的问题,2009年新增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7263平方米。3、社区专职队伍素质提高,提升了社区管理水平目前街道和社居委在社区管理方面,主要是协助政府部门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尤其是社会管理工作向社区延伸,承担了大量行政性事务工作,如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为适应社区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公开竞聘和选拔社区干部,社区党组织和社居委成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均有大幅度提高,平均年龄下降。如笔—4—架山街道的三个社区共有工作人员4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6人,有公务员4人,35岁以下人员占到1/4强。(二)目前我市社区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在加强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我市以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服务网络为目标,社区服务的内容和领域有所拓展,服务层次逐步提高,初步构筑起社区服务网络。一是社区服务范围和内容得到拓展。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基本实现了救助对象和救助内容的全覆盖,2010年向全市520万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13亿元,保障标准由1996年的120元提高到320元,位居全省第一。建立了50多个慈善超市,2010年10月开始首次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每人66元,全市发放补贴金214.27万元,积极为社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目前,社区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已涵盖广大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个领域,服务内容发展到十大类100多项。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的社区,针对辖区居民的不同需求,设计发放了寿星卡、巾帼卡、灵童卡、特群卡、连心卡五种特色服务卡,服务内容涵盖了民政、计生、大病救助、就业、托老、青少年教育等十大类100多个项目。二是服务设施和网络初具规模。现有区级社区服务中心3个,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50多个,社区综合服务站300多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不断增加,布局日趋合理。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服务中心构成网络,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纽带,广泛联系各类社区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初步形成了社区服务网络,方便了居民生活。—5—三是吸纳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明显。各城区、街道和社区,以社区服务为载体,积极做好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如蜀山区琥珀街道,创建了全省首条大学生创业一条街,设置了35个固定摊位,首批6名创业者孵化成功;打造了残疾人创业一条街,12户、20位残疾人进驻创业;今年上半年,新增就业任务2400人,已安排1428人就业。全市社区基本上都设置了警务室,配备了流动人口专管员,有的社区还建立了夜间巡逻队,强化了社区治安管理,初步形成以派出所为主体、居委会为阵地、社区单位参与、户院联防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四是多渠道开展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如琥珀街道社居委支持居民自发组建文艺团队,组织文艺团队参与社区的庆典和节假日演出等活动,其和谐艺术团的《洗衣舞》荣获全省第四届中老年社区舞蹈比赛三等奖;还组织了辖区内统战人士喜迎建党90周年书画作品展活动;成立一个文体康乐中心并设立了2个服务站,为社区老人提供影视戏曲放映、文体活动、书报阅读、知识讲座等服务。再如笔架山街道社区,先后组建了健身队、腰鼓队、太极扇队、舞蹈队等文艺团队;创办了社区老年学校,开设医疗保健、健身舞蹈、太极拳剑、手工艺编织等专业课程,丰富了老年人业余生活。五是努力改进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方法。在街道层面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办事服务。在社区配备了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卫生保洁、社会治安等专职人员,加上网格责任人的切实履职,使社区服务的社会效益明显增强。多数社居委已经开始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于社区服务,社区基本上配备了电脑,部分街道和社区还建立了社区网站,开设社区—6—博客、开通社区QQ群,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如琥珀街道翠竹园社区开设了青青翠竹QQ群、开通了翠竹飞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宣传惠民政策和听取居民意见建议;笔架山街道天鹅湖社区将“社区工作专栏”接入市政务平台,在线收集意见和解答问题。二、我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社区服务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逐步完善。(一)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1、社居委行政化倾向严重导致自治职能弱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认为是“自己的组织”。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居委,一般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很难有实质性区别;社居委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工作人员的薪酬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政府是名副其实的“老板”;据有的街道统计,目前社居委承担着160多项工作,属于社区自治范畴的只有10余项,社居委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在一些情况下,社居委很难代表社区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也难以获得居民的信任。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很多政府部门的工作争先进入社区,在社区挂牌子、派任务,社居委俨然成了政府的“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居委的自治职能。2、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居民与社居委之间的有效合作。现在新建社区—7—较多,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不熟悉;社区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不高,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在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普遍不足。一方面,社居委提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居委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居委赶快组织居民。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居委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3、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比较模糊。首先,法律滞后。目前涉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指导关系,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一些新兴的社区社会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队伍等,与街道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其次,服务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很难取得合法地位。居民自发组织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的积极性较高,涌现出一批健身、舞蹈、演唱等文体团队和书画、医疗保健教育的组织,对丰富居民生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注册门槛较高,这些组织基本上没有取得合法地位。4、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影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政府部门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活跃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培育和指导不力,资助性投入也不足。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部—8—门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实权”下放给街道的很少,或是事务下移但经费没有相应下转,街道责权利不对等,处于“二传手”地位,管理效率并不高。(二)社区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1、社区基础设施仍显薄弱。按照社区建设的新要求,一部分社区的硬件设施承载能力不足,特别是地处老城区的社区。如庐阳区占据老城区面积较大,仍有部分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达不到300平方米。社区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付,部分有财力的街道从创收中给予一些补贴,总体上社区工作经费比较拮据,在老城区增加用房,面临无钱建、无地建、缺钱租的窘境。有的社区规模较大,甚至达到15000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暂时无财力建设社区用房,只能利用已有的、邻近的社区设施。在调研中也有社区反映,落实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过程中,开发商交付的用房面积不能达标,存在分散、楼层较高、纯住宅结构以及水电卫设施配备不全等问题,不便于群众办事和活动。2、社区服务发展不够平衡。第一,社区与社区之间、新建社区与老城区社区之间不平衡。由于用房面积有限,一些老城区社区虽然管理比较成熟、开展社区服务的思路开阔,但社区服务的水平很难有大的提升;社区人力资源的多寡和专业化程度的不同,影响着社区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造成社区之间的不平衡。第二,一般性服务和专业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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