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灣觀光學院九十六學年度旅遊管理系2007校外參訪研習計劃企畫書暨招標書一、基本計劃:1.出發日期:中華民國96年12月1日至5日。2.行程天數:自出發到回國時間,前後以5天為限。3.科系:臺灣觀光學院旅遊系二技四年級選修校外參訪研習同學4.團員人數:28位同學+2位老師,共30位。5.費用:每位同學新台幣20,000元以內(含二位老師之相關費用)。6.團費包括:(1).住宿、飛航器交通及團體簽證費用。(不含護照申辦工本費)1.台北/東京來回團體經濟艙機票。2.兩人一室飯店住宿四晚(如需住宿單人房,需補單人房價差)。3.飯店早餐。(2).200萬履約責任險暨3萬意外醫療險(3).所有行程及入內參觀門票之費用(4).小費。7.團費不含:(1).兩地機場稅捐暨航空公司兵險附加費(2).個人護照新辦費用(3).個人保險費用(4).自由行當日之午晚餐及門票消費等自理部分等相關費用。(5).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8.旅行主題:日本東京見學之旅(日本大城市之觀光產業參訪及文化學習之旅)二、學習景點之安排:行程安排請注意以下幾個重點:1.請安排吉卜力美術館、東京迪士尼等著名主題樂園。2.景點規劃內容必須以具觀光吸引力或知識性場域為主23.配合本系之旅遊導覽解說服務學習目標,安排具代表性及市場性之景點4.活動內容必需包括參觀東京知名大學校園(東京、早稻田、慶應大學之行程)。5.乘座班機統一6.若有日本地區學術或官方單位之團體拜訪請協助安排車程及行程調整。以下為本次預定前往參觀與見習行程表。主題主要停留或購票進入之解說地點參考資料主題遊樂區吉卜力美術館DisneyLand世界遺產日光國家公園當季城市必遊景點以自由行當日由同學自行分組乘車進入市區參訪。大學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1.午晚餐食餐食安排之原則為:餐廳之選擇,請特別注意餐廳之衛生與安全,全程早餐需為住宿飯店所提供之早餐。(需提供熱飲)午餐及晚餐請盡力安排多元化餐飲,但因預算問題請於提案中提出。2.住宿住宿以安全、清潔與舒適為原則之三星級以上的旅館兩位同學一間Twinroom(兩張床),另外二位帶隊老師則一人一間Doubleroom(遇同學人數呈現單數,則可安排三人房)。33.活動需求行程最後一天,請於晚餐後將安排同學分享參訪心得及康樂活動。四、行前課程內容安排事項:(一)、同學將以東京市為圓心進行五天四夜之行程景點食宿,各項內容如下:1.每日行程作息時間表(遇當地重要假日節慶與週六、日,請標明)。2.各行程均有互助小組及實習領隊來進行導覽解說,請分組同學於參訪當時負責導遊解說。4臺灣觀光學院九十六學年度旅遊管理系2007校外參訪研習計劃邀標書投標須知一、招標方式公開徵求廠商參與評選。二、投標廠商資格(一)國內合法之綜合旅行社或甲種旅行社三、領標時間及方式自即日起至96年10月29日止,請上本校旅遊系網站直接下載文件。四、公開評選(一)評選方式:請於民國96年10月30日前提交服務建議書之電子檔於旅遊管理學系陳瑞峰老師rayfong@tht.edu.tw,並以電話確認之,以利評選日之行程安排。(二)評選日期:民國96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三)評選地點:臺灣觀光學院旅遊管理學系教學大樓202室教室。五、投標繳交文件投標廠商應備齊下列投標文件,未註明份數者僅需繳交一份。(一)資格證明文件(所有文件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本系必要時得要求投標廠商提出正本核對)1、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2、旅行業執照影本3、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近六個內)4、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稅證明5、品保協會會員證書影本(二)服務建議書(10份)請參酌「臺灣觀光學院九十六學年度旅遊管理系2007校外參訪研習計劃企畫書」所載內容需求,做最佳之行程安排建議。(四)行程摘要表(15份)5六、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一)投標廠商須繳交押標金新台幣5萬元整。(二)押標金有效期:結案後三十五天,未得標廠商之押標金當場無息發還。(三)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或可隨標函文件投送)。(四)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五)得標者所繳之押標金簽約後轉為履約保證金,並於海外實習結束後,無違約扣款者由得標廠商領回。。七、評選方式本案評選方式說明如下。1、由本校教師五人及學生五人組成評選委員會,並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投標廠商需於指定時間,就其服務建議書內容進行簡報,並回答相關問題。2、簡報時間20分鐘,提問及答詢時間10分鐘,簡報時間終止前一分鐘按一短鈴,終止時按一長鈴。3、所有投標廠商簡報答詢完成後,立即由評選委員依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廠商信譽及過去業績、與簡報答詢等項目評定名次,並由評選最優廠商優先與本系議約。八、簽約(一)評選最優廠商,需於10日內修正服務建議書並完成簽約,未能完成簽約者,將沒收押標金,並由第二順位廠商接替議約。(二)簽約內容以觀光局頒布之國外旅遊定型契約範本為主契約,並以本投標須知、校外參訪研習計畫書及服務建議書為合約書之ㄧ部分。九、其他(一)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悉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辦理。(二)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解釋權僅屬臺灣觀光學院,如有疑義,請於投標截止日前提出。(三)聯絡方式人:陳瑞峰老師03-8653906#198傳真:03-8656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