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党务工作流程解析一、党支部的性质和工作原则(一)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团结巩固部队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二)党支部工作的原则坚持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抓好落实;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坚持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坚持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坚持依照法规制度办事。二、党支部的设置和领导关系军队的连队及相当的基层单位和各级机关,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设立党支部。设立的党支部必须经过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批准。(一)连队党支部的设置和领导关系党在军队现役部队中的连队、舰艇、飞行大队,院校中的学员队,以及相当的基层单位设立的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连队党支部原则上都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驻地分散的排或者相当单位,应当有一名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士官党员较多的单位,应当有士官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候选人为本单位政治主官,未设政治主官的,为本单位军事主官。连队党支部实行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检查。党支部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支部的领导,执行党支部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党支部应当支持军政首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二)临时党支部的设置和领导关系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根据需要并经团级以上单位党委批准,可以设立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可以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指定。临时党支部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或者该党委指定的党委(总支部)领导。临时单位的党员接受临时党支部领导,同时与原所在单位党支部保持隶属关系。临时党支部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适时向党员原所在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必要时作出鉴定并提出奖惩建议。(三)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的关系在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虽然分工不同,但都应把自己置于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在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的。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人都享有一票的表决权,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降低书记在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书记作为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负有组织支部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不应以集体领导为由降低或削弱书记在党支部活动中的作用。书记应当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其他委员,绝不能把自己摆在支部委员会之上,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委员应当有全局观念和责任感,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尊重并支持书记的工作。(四)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各项决议落到实处。做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支部按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干部党员应同士兵党员一起编组,过党的小组生活。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一起编组。三、党支部的职责(一)连队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1.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3.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军政主官的工作报告。4.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5.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二)连队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和法规制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工作,讨论决定战备训练、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装备保障和完成任务中的重要问题。4.教育官兵增强使命意识和战备观念,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培育官兵战斗精神。5.讨论和决定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军衔和职级晋升;士官选取,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奖励和处分事项。6.了解和反映官兵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8.开展尊干爱兵和拥政爱民活动。9.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10.讨论和决定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11.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工作12.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及自身建设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20%。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五至七人,最多九人,通常设书记、—2—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保卫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必要时可设敌军工作委员。士官党员较多的单位应当有士官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在委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一名委员可以兼管数名委员的工作。正式党员少的支部可以建立三人支部委员会或只设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书记、副书记由旅、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连队党支部委员会应当着眼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单位全面建设的能力和带领官兵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加强自身建设。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学习科学理论和军事科技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安心基层,爱岗敬业,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爱护士兵;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公道处事,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三)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和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由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确定。赋予临时党支部行使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和党纪处分的职权,必须经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临时党支部应当接收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并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及时将申请人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和转递。临时单位的党员接受临时党支部领导,同时与原所在单位党支部保持隶属关系。临时党支部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适时向党员原所在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必要时作出鉴定并提出奖惩建议。临时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参照对常设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要求执行。(四)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2.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3.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支部班子的团结。5.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缺时代行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以及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军队政治工作知识、科学文化和现代军事科技知识,熟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本单位业务工作。3.有做党务工作的能力,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解决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的能力,协调凝聚支部班子的能力,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任务的能力。4.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廉洁自律。5.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连队党支部书记应当经过院校或者师级以上单位的相应培训。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1.依靠组织力量。善于发挥党支部集体作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和建设。2.抓住工作重点。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工作,明确主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3.发挥骨干作用。培养和提高骨干的工作能力,及时交任务、教方法,支持骨干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4.运用典型引导。宣扬英模事迹,树立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营造争先创优氛围。5.坚持模范带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工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五)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积极发表意见。2.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赋予的任务并接受检查和监督。3.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4.支持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维护支部班子团结。5.遵守党支部工作的制度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具体分工是:组织委员负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宣传鼓动工作。青年委员负责共青团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议。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卫委员负责预防犯罪和保密工作。群众工作委员负责拥政爱民工作,检查和维护群众纪律,参与做好官兵家属工作。敌军工作委员负责瓦解敌军工作。(六)党小组长的职责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选产生。党小组长主要负责召集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接受党员思想汇报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督促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教育培养党的发展对象,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党小组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3—3.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5.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党支部对党小组的领导:1.适时向党小组布置任务、交代工作,提出要求。2.经常对党小组工作给予指导,明确工作目的和方法。3.定期召集党小组长汇报研究党员及群众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管理措施。4.经常对党小组长进行培训。5.对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了解,分析存在的问题,给予具体指导帮助,并适时作出讲评。四、党支部的工作任务(一)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5.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6.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密切官兵关系;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7.落实预防犯罪制度和措施,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8.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9.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10.组织官兵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二)连队党支部战时的主要任务1.贯彻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指示,根据本单位的作战任务研究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