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规定1目的和范围1.1起重作业属于施工现场中一个有着较多风险因素的环节,一旦某一程序出现偏差,就会导致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大型设备更为突出。因此需要对其全过程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特别是吊车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1.2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有吊装作业。2总则2.1单车起吊负荷率不超过90%;双车抬吊负荷率不超过75%。2.2各分包商必须建立完善的吊装施工HSE管理体系,吊装施工HSE管理职责明确到人。2.3审批后的吊装施工技术文件由各分包商项目部组织吊装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对所有起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有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技术安全交底内容如下:装置吊装规划;单台设备吊装方案;机具试验及安装拆除;作业工序方法与标准;设备试吊和正式吊装;特殊安全技术措施。2.4参与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具的操作方法。2.5参加吊装施工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分包商项目部的HSE现场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2.6大型吊装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由业主主管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a)施工人员已进行交底并熟悉其工作内容;b)起重机械及吊装机具的选用和布置与方案一致;c)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吊索具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保养、检查、试验的记录;d)隐蔽工程(如地基处理以及各部位索具等)的记录;e)设备摆放方位的确认;f)备用工具、材料的配置;g)一切妨碍吊装的障碍物都已妥善处理;h)起重施工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施工道路及场地坚实平整;i)正常供电能力的确认;j)其他必要的检查。2.7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检查要求进行吊装前的检查,并确认符合要求后,试吊合格后吊装作业总指挥应签署“吊装命令书”并下达吊装命令,方可进行吊装作业。起吊前设备离开地面200mm左右,再进行复检确认无问题准备开始正式起吊。2.8对现场吊装指挥要求:吊装指挥应由有实践经验、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较强的人担任,吊装指挥应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起重施工技术文件的规定。指挥者应站在能直接指挥各个工作岗位的位置上,否则应通过助手及时传递信号,远距离指挥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在某些吊装作业中,为了正确、及时地下达信号,可在吊装指挥之下,设分指挥,分管若干岗位的指挥工作,但应分工明确,紧密配合。起重作业人员须熟悉和执行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统一规定。指挥者旗、哨齐全,哨音清楚、响亮,旗语、手势应准确。作业人员不得凭估计、猜测进行操作。2.9吊装过程中,吊装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者的命令进行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2.10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机具必须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和工作、检查、检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存档。3起重吊装方案编制及审查3.1程序要求:各分包商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地HSE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施工区域内有多件大型设备的承包商,还需要编制吊装规划——即吊装总体计划部署。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吊装规划须报EPC承包商HSE部备案。所有A级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监理签字执行前须报HSE部组织专题会讨论审查。所有B级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监理签字执行前须报EPC承包商HSE部审查。所有C级大型设备吊装方案执行前须报EPC承包商HSE部备案。所有大型设备吊装前须报EPC承包商HSE部现场监督检查。凡上报方案须有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10t至40t的设备吊装分包商必须编制吊装措施或吊装作业指导书并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其中40t至80t的设备吊装必须由分包商具备专业工作经验的吊装助理工程师以上的资格的技术人员策划、编制吊装方案。3.2级别划分单件重量大于(等于)80t的吊装即为大型设备吊装。A级:单件重量大于(等于)300t;吊件高度大于60m;新工艺或吊装工件结构特殊;双车抬吊。B级:单件重量大于(等于)150t且小于300t。C级:单件重量大于(等于)80t且小于150t。3.3吊装方案内容: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吊装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吊车使用计划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吊装参数表吊耳位置及形式规格地基处理要求总平面布置大型吊车站位图及警戒区域图吊装图吊车行走路线及地基处理区域图图纸均以CAD格式HSE体系HSE管理措施风险评估HSE应急预案吊装组织机构及主要岗位联系方式附件:提供以下复印件吊车许可证及审验记录、吊车组装检验记录、吊车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吊装索具合格证及使用记录、吊装平衡梁合格证及使用记录、吊装用卸扣合格证及使用记录、吊篮合格证及使用记录、其他使用机索具资料。吊装计算书内容:吊装受力计算;吊点强度核算;吊耳强度核算;设备重心、强度核算;其他方案中使用数据的计算。4起重机具管理规定4.1流动式起重机(吊车)使用流动式起重机进行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该型起重机的起重性能选用作业参数,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作业。所使用的起重机应具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处于完好状态。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起重机支腿或履带板下地基应有足够的承压能力,同时查清就位行驶道路的地下情况,必要时应铺设路基板,并合理选择路基板的材料或采取适当的地基处理措施。在易燃、易爆区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必要手续,并对起重机的动力装置、电气设备等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起重机吊臂下及起重机部件旋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使用流动式起重机起吊设备时,吊钩偏角不应超过3°,不得起吊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明的重物。为了避免设备在空中摆动,所吊设备应设置溜绳。流动式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当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起重机吊臂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吊车及吊物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表)吊车及吊件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表项目输电导线电压kV1以内1~1520~4060~110220以上安全距离m1.53456如实填写《吊装作业评估表》(详见附件)汽车吊支腿标准支垫,垫木使用硬质木方,规格为200mm×300mm×800mm,立式支垫。100t以上汽车吊(含100t)每支腿配备四块,100t以下汽车吊每支腿配备三块.进入乙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前的吊车必须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年检合格。吊车在进入乙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前,各分包商必须指派专门人员的检查(详见《吊车检查单》),检查合格且获得入场证后方可进入现场。独山子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及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每三个月应至少一次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换发入场证。各分包商必须加强吊车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确保现场使用的吊车始终处于安全状态。驾驶员必须每日检查吊车状况,并填写《吊车驾驶员日检查单》(详见附件),只有检查合格的吊车方可投入使用。4.2手拉葫芦(导链)手拉葫芦使用前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1)转动部分灵活,不得有卡链现象;2)链条完好无损,销子要牢固;3)制动器有效。手拉葫芦的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表面有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3)扭转变形超过10°;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手拉葫芦在使用时,受力需合理,保证两吊钩受力在一条轴线上,不得多人强拉和超负荷使用。装链时,将链条摆顺。吊钩挂绳扣时,将绳扣挂到钩底。吊钩直接挂在设备的吊环或板孔式吊耳上时,不得使吊钩别劲和歪扭。不得将吊钩直接挂在设备上吊装。手拉葫芦如需工作暂停或将设备悬吊空中时,将拉链封好锁牢。设置手拉葫芦时,注意周围环境,不得有泥砂、水及杂物进入转动部位。手拉葫芦放松时,起重链条不得放尽,至少应留3个扣环以上。使用手拉葫芦吊装时,逐渐拉紧,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起吊。手拉葫芦吊挂点应牢固可靠,其承载能力不得低于手拉葫芦额定载荷。采用多个手拉葫芦操作时,取一定的安全系数,对额定载荷进行折减,操作应同步。4.3滑车与滑车组滑车滑轮的轮槽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凸凹等缺陷。起重施工所用滑车载荷按出厂铭牌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选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多轮滑车仅使用部分滑轮时,滑车的起重能力应按使用轮数计算。当滑车的轮数超过5个时,走绳应采用双抽头的方式,如采用隔轮花穿的方式,应适当加大上、下滑轮之间的净距。滑车在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必要时,滑轮轴、吊环或吊钩应进行无损检测,当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1)轮、轴、吊环、吊钩有裂纹或永久变形;2)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3mm;3)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4)轮轴磨损量超过轴径的2%;5)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量超过10%;6)轴套磨损量超过壁厚的10%。滑车所有转动部分应动作灵活、润滑良好,并定期添加润滑剂。滑车组动滑车与定滑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滑轮轮径的5倍,走绳进入滑轮的侧偏角不宜大于5°。当滑车贴着地面或在地面滑行使用时,应采取防止泥砂进入轮内的措施。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若无防止脱钩装置,应将钩头加封。不得用焊接的方法修补吊钩、吊环及吊梁的缺陷。滑车使用后,应清洗干净,涂以防锈油,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用于吊装大型设备的轮数较多的滑车组,使用前应拆卸检查,清洗干净,加够润滑油,保证他们处于完好的使用状态。4.4卸扣(卡扣、卡环)起重施工中使用的卸扣应按额定负荷标记选用,不得超载使用,无标记的卸扣不得使用。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尖角、夹层等缺陷。不得利用焊接的方法修补卸扣的缺陷。卸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检测,发现有永久变形或裂纹,应即报废。使用卸扣时,只应承受纵向拉力,螺纹应满扣并预先润滑。4.5卷扬机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主要包括:a)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b)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15m。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c)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d)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示一致。e)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应加设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f)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起吊重物三者之间,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指挥点,并保持相互间联络的畅通。g)发现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h)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清洗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