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餐管理补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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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待遇,为了更好地方便员工生活,保障员工的饮食,使员工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规范企业后勤管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员工餐厅就餐氛围,特制定以下用餐管理补充规定:一、各部门统一就餐时间:午餐:10:00—10:30晚餐:16:00—14:30;二、用餐需知:1、员工就餐需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顺序排队打餐,不得拥挤和插队。否则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打菜。对于没有按规定排队强行用餐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分。2、严禁员工穿短裤、背心、拖鞋等进入餐厅打菜就餐。3、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4、少拿勤取,杜绝浪费。5、不准乱倒、乱扔饭菜,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罚款。违纪3次直接取消当月用餐资格;就餐完毕请自管理规定Implementationofstandards致To:各部门编号No.:2015-002由From: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日期Date:2015-02-4关于Subject:昆明晟世仟和酒店2015年员工餐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暂行)■执行标准□请示□报告□通知□备忘录□其他行将剩余残渣倒入泔水桶内,纸巾等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各餐桌卫生由部门自行安排进行打扫,若出现一次未做清洁或拒不打扫的,处罚当桌就餐员工30元/人,再次发生的,取消当桌员工当月用餐资格;6、用餐时,严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严禁用餐具敲打餐盘,违者罚款20元/次。7、因使用不当造成餐具、餐桌、餐椅等公共设施损坏的,当事人需按实际价格赔偿。9、如对饭菜数量不满意,请上报到部门,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反映至总办人力资源部,或将好的意见及建议写好交到总办人力资源部;再由总办人力资源部和中厨部沟通,严禁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为确保各部门对本执行标准能落实到位,请各部门加强部门员工告知、宣传和教育。请各部门配合做好相互监督举报工作。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酒店质检小组成员有权进行监督、查证及处罚。◆此执行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部门做好员工签字确认工作,原件部门留存,复印件上报总办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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