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台县农业局文件三台县农业局文件三台县农业局文件三台县农业局文件三农知〔2010〕36号三台县农业局三台县农业局三台县农业局三台县农业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关于开展2010201020102010年度年度年度年度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按时间、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概不报送。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七日主题词:高及农艺师、农艺师评审工作通知(共印30份)-2-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关于开展2010201020102010年度高级农艺师年度高级农艺师年度高级农艺师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农艺师职务农艺师职务农艺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0]136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我省各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省农业厅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8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凡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省农业厅农艺师职务评委会评审受理对象仅限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省人事厅要求,暂缓受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二、评审材料要求(一)凡需报省评审的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3、《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3-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字数限1000字以内)。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或著作1-2篇(部)(系合著的,本人须是第一作者)。6、需参加答辩的同志要提供答辩登记表与答辩文章(系合著的,本人须是第一作者)7、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个人业绩贡献”公示结果的报告。8、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9、业绩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1)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2)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二)凡需申报评审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参照申报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要求提交材料。(三)所有评审材料请根据申报人所提供的代表作,按专业进行分组:1、农学组;2、植保组;3、土肥组;4、园艺组(含果、茶、蔬、棉、花、药、麻、桑);-4-5、综合组(含科管、农广校、信息)。三、答辩要求(一)答辩对象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考核的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须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1、未达到本科学历的;2、虽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但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或非涉农专业学历的;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或越级晋升高级农艺师的;4、未评聘过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申报高级农艺师的;5、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需要要求答辩的。(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四、材料报送要求(一)所有评审材料各报送一式一份,需填写的部分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其中,需申报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按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外语或计算机免试-5-的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外语或计算机先评后补的需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一览表》另报Excel数据或电子文档(邮箱:nongyers@163.com)。(二)评审材料中《评审表》规格为标准16K纸尺寸,《一览表》和《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的印章须为红色(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或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注明“情况属实”字样,并加盖鲜章)。(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手续完整齐全。凡因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四)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2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目录内的内容。(五)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五、其它事项(一)答辩及评审材料请各市、州农业局或省级有关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10年6月10日至6月31日内集中报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二)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40.00元,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80.0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00元。经省农业厅职改办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各单位可统一用现金支付评审费,也可直接将评审费汇省农业厅职改办指定的帐号,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6-收款单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农行锦城支行武侯大街分理处银行帐号:910301040004385(三)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留相关材料。(四)有关表格请到政务公开栏人事信息中下载。(五)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28)85505032;联系人:徐旭。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