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万吨/年氯三次循环利用技改项目(公示简本)1、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16万吨/年氯三次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万吨/年氯三次循环利用技改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C2-2地块(4)建设性质技改(5)建设内容18万t/a离子膜法烧碱生产装置36万t/a氧氯化法EDC生产装置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调整后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评价范围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海化工区所排废水的最终纳污水体是杭州湾,根据《上海市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修编)》,杭州湾水域(芦潮港至沪浙边界)为三类海水水质控制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项目所在的上海化工区属于3类功能区。(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SO2、NO2、PM10等常规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特征因子EDC浓度远低于参考的前苏联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其余VOCs因子中苯、苯乙烯、甲苯、二甲苯浓度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限值要求,检出浓度相对较低。杭州湾近岸海域绝大多数水质指标达标,但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超标显著,均为超四类水平。从各断面比较来看,上海化工区前沿的断面污染相对较低。根据本环评现场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4、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规定的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规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排气筒为圆心,半径5km的区域。(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有机废水和无机废水,有机废水排放量为349m3/d,经调节、中和预处理后,通过上海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线送上海化工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机废水排放量为607m3/d,经上海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线汇入总排海管线,排入杭州湾;新增生活污水量约13.5m3/d,纳管至中法水务处理达标后外排杭州湾。各类污水均纳管排放,因此,不进行水环境影响评价,只对废水纳管可行性进行分析。(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本项目位于上海化工区内,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区,周边400m范围内无居民和社会关注敏感点,周边区域受噪声源影响很小,故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4)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生产与储运过程中涉及Cl2、HCl、EDC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其中部分物质在数量超出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值,属于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条件,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是以风险源为中心、半径5km的区域。5、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产排污特点、区域基础设施和环境功能要求,综合考虑本环评的工作重点是:现有工程回顾评价,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对策措施论证。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边半径5km区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包括柘林镇、漕泾镇镇区及部分农村区域。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工程分析烧碱生产装置大致可分为一次盐水制备、二次盐水制备、电解工序、淡盐水处理、氯气处理、氢气处理、碱蒸发、盐酸制备及氯化氢尾气、次氯酸钠等工序。二氯乙烷生产装置包括氧氯化工序和EDC精制工序二个生产单元。氧氯化生产工序主要包括氧氯化反应系统、急冷系统、二氧化碳汽提、粗EDC分离;EDC精制工序主要是精馏、回收;以及生产过程中未凝气的焚烧单元几个部分。(2)水、气、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均远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污水运输至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处理处置,其他工业固废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声环境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多设备同时作业厂界噪声可满足3类标准昼间、夜间标准要求。由于项目选址区域周边2k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因此,本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3)环境风险本项目罐区将依托现有储罐和装卸设施,储存设施风险源基本没有变化,但由于物料周转次数及装卸频率增加,因此,储存设施的风险概率有所增加。此外,本项目将新增与拜耳公司之间的液氯输送管道和氯化氢输送管道各一根。因此,管道输送风险将有所增加。总体而言,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事故,项目运营方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预案,并采取多项措施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此外,通过加强事故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应急联动,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泄漏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影响。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水、气、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污染防护措施本项目拟在烧碱生产区设置一套含氯废气处理装置,将烧碱装置所有非正常排放的含氯废气用15%左右的碱吸收液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工艺和方法与现有装置一致,主要由一台废气碱洗塔构成,该塔系统连续操作,但新鲜碱液采用间断补充的方式进行,中和后的废碱液也采用间断排放的方式。废气从吸收塔的底部直入,碱液与自下而上的废气逆流传质接触吸收,生成次氯酸钠,吸收率可达90%以上。本项目拟增设焚烧炉1套,针对EDC装置的中和汽提塔尾气、冷却器尾气和精制废气,进行焚烧处理。②废水污染防护措施烧碱装置产生的膜再生废水、二次盐水精制树脂再生废水、废淡盐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泵密封废水;二氯乙烷装置产生的烟气洗涤废水;项目总循环水系统排水,上述废水总量631m3/d,主要污染物为盐类物质,送无机废水调节池进行中和处理,然后纳管排入上海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华胜化工厂产生的有机废水为二氯乙烷装置产生的中和汽提废水、设备与地面冲洗废水、中控中化楼排水及初期雨水,上述废水总量349m3/d,主要污染物为酸、碱物质及有机污染物,送公司有机废水调节池进行中和处理后,排入上海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由上海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3/d,接入上海化工区生活污水管网至上海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杭州湾。③固废污染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盐泥、废树脂、废活性碳、废触媒、废催化剂、精馏塔残液和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按分类处理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盐泥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及精馏残液送专业机构焚烧处理;废树脂由供应商上海华申树脂有限公司回收;废催化剂和废触媒由供应商回收。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④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气体压缩机类和鼓风机。全部噪声源设备的声功率级源强在80~100dB(A)之间,噪声设备采取低噪设备,部分噪声源设备安置在机房内,通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2)风险控制建设单位针对项目潜在的各类风险,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其中,为降低液氯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已将液氯储槽的半敞开式厂房改建成全封闭式厂房,设置可遥控或手动的升降大门,厂房内配备氯气泄漏检测仪及排风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可迅速将大门关闭,使厂房封闭,同时启动排风装置,将泄漏氯气送至废氯吸收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该措施可有效降低液氯泄漏事故危害。(3)总量控制本项目外排的废气污染物无SO2,主要污染物非国家“十一五”期间控制的总量控制指标,但通过碱液吸收、水吸收和焚烧处理等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外排量减至最低;废水将统一送上海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CODcr纳入上海化工区污水厂的总量考核指标。固废/废液得到妥善的处理,本调整项目的建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9、公众参与方式及阶段性成果于2009年12月通过上海环境热线网站进行一次公示,并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网络公示后,未收到反馈意见;问卷调查中,绝大多数公众参与者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的态度,多数认为项目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认为企业应该通过加强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降低当地的环境质量。广大公众希望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监测与管理力度,从源头抓起,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控,并积极与周围居民沟通。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作为上海化工区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与国家产业政策、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上海化工区发展规划相容。在采取妥善、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并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运行后不会改变本地区环境功能。项目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事故概率、减缓事故影响,在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情况下,本项目在上海化工区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