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一级流程人资管理类二级流程员工绩效、薪酬和激励管理三级流程流程拥有者人力资源本部文件编号1-HR-04-004最终版本A/1制订日期2009-9-14生效日期2009-10-11核准审核会签制订姚忠良王树长冯振伟吕英侠乔少华张海军刘艳红文件修订记录NO版次变更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修订内容摘要修订者1A/109.09.1451、基金来源由原来的全员缴纳,调整为基金会会员缴纳2、互助对象:对互助对象的条件做了一定的限制3、增加了互助基金公示与监督的程序刘艳红文件名称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制订日期2009-9-14生效日期2009-10-11文件编号1-HR-04-004最终版本A/1页次1.目的:通过互助基金管理的实施,动员员工参与,帮助特困员工缓解医疗、子女求学等问题,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以达互助之目的。2.适用范围2.1.组织范围:适用于集团、事业部和分公司.2.2.业务范围:互助基金会员3.术语和定义无4.关键角色职责4.1.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集团设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执行主任一名,委员数名;管理委员会主任、执行主任分别由董事长及人力资源本部总监担任,委员由财务本部总监、监审部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基金使用的核决,其日常文件往来由常务秘书处理,常务秘书由人力资源本部企业文化专员担任。5.制度内容描述5.1.基金来源:5.1.1.董事会划拨5.1.2.员工或外界捐赠5.1.2.1.集团员工互助基金采取会员制管理,在岗员工承认基金会管理规定,自愿按规定缴纳会费者即可入会;会员发生急难符合规定条件者,可得到不同数额的救助。5.1.2.2.会员每月交纳会费:工人(含助代)级2元/人/月,职员(含业代)级5元/人/月,主管级(含同级别专员)10元/人/月,经理级(含同级别专员)20元/人/月,高级经理级(含同级别专员)30元/人/月,总监/副总/总经理级(含同级别专员)50元/人/月;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会费划归“基金会”,纳入“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5.1.2.3.会员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视作自愿退会,已交纳的会费不退还本人。文件名称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制订日期2009-9-14生效日期2009-10-11文件编号1-HR-04-004最终版本A/1页次5.1.2.4.新员工入会,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入职时征求其本人意见,愿意入会者,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会申请。会员名单如有变动,人力资源部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更新并传有关部门备案。5.1.3.政府奖励:按所有政府奖励金额的20%计提(不包括物质奖励及贴息等形式)。5.2.互助对象:必须为基金会会员且符合以下条件5.2.1.子女入学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一万元以下或双残职工,子女上学费用(不含义务教育期间,仅指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5.2.2.购买康复器材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一万元以下或双残职工,购置必须的康复器材及辅助设备(如:假肢、轮椅等)5.2.3.危重疾病及器官移植费: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大病或意外事故致困的情况,如:身患癌症、白血病、严重尿毒症、腹水型肝硬化、非高血压引起的瘫痪等重大疾病;且医疗总费用达家庭年度总收入3倍以上的家庭;5.2.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肇事等违法乱纪行为,而受伤、致残,以及故意自伤、致残等,不得申请困难救助。5.3.救助金额及审批权限救助类型救助金额审批权限备注器官移植30000元主任一次性救助,上限危重疾病20000元主任一次性救助,上限购买康复器材10000元主任一次性救助,上限子女入学5000元主任一次性救助,上限5.4.申报及互助流程5.4.1.申请互助可由被互助人本人申请,也可由本部门主管/人资主管提报。5.4.2.申请人/提报人如实填写《互助基金申请表》,须按申请类别提供有关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子女入学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向本人所在单位人资处提出申请。文件名称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制订日期2009-9-14生效日期2009-10-11文件编号1-HR-04-004最终版本A/1页次5.4.3.人资处受理员工互助申请后,应会同申请人直接主管、后勤科主管到申请人家中进行慰问,了解相关情况,并在《互助基金申请表》签署本人意见呈报总经理审阅后传管理委员会秘书。5.4.4.管理委员会秘书接到申请后,将相关文件呈基金管理委员相关权责主管核准。5.5.互助基金发放5.5.1.互助金领取:经审批同意互助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资处,按正常财务流程办理资金支取手续;5.5.2.互助金发放: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总经理亲自登门送交,并进行慰问;特殊情况,可委托专人代为转交;5.5.3.涉税处理:职工困难补助如需交纳税金,该笔费用由公司承担。5.6.基金管理:5.6.1.由基金委员会管理,其日常保管、支出基金委员会委托集团财务本部负责,可用于资金的增值业务,但要保证按正常财务流程支付的及时性;5.6.2.委员会常务秘书要做好基金管理台帐,委员会执行主任每年年底向董事会及全体员工汇报收支情况;5.6.3.监审部可以年度为单位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例行审计;5.6.4.各级权责主管对基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负责,对不节俭使用、高消费支出救助金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追回救助金,并在集团内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基金委员会除追回救助基金外,对相关人员处以辞退或留岗察看处分;5.7.基金互助公示、监督5.7.1.各人力资源部要建立特困员工救助档案,不定期对被救助特困员工进行回访,监督救助资金的使用。5.7.2.人力资源本部通过内刊、网站,定期通报基金使用情况,在征得被救助者同意后,公布救助对象、救助金额;5.7.3.各公司人力资源处要及时向人力资源本部报送本公司自行对特困员工的救助信息,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宣传6.特殊事项文件名称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制度制订日期2009-9-14生效日期2009-10-11文件编号1-HR-04-004最终版本A/1页次无7.相关文件无8.附件8.1.《员工助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