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讨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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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标准JiangsuRongshengHeavyIndustriesCo.,Ltd.Q/RS.3.HR.xxx—2010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编制:方青校对:审核:编制单位:人力资源部会签:审定:批准: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1]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21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5职责5.1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5.2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5.3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36工作程序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6.2申报条件6.2.1基本条件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6.2.1.3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6.2.1.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6.2.1.5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6.2.2岗位条件6.2.2.1申报大专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一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以上员工。6.2.2.2申报本科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6.2.2.3申报硕士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以上员工。6.2.3其他情况6.2.3.1公司核心岗位或未来发展方向员工,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上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胜任能力考核在本部门排名前五的;或上年度获得公司级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团队或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武获得前三名的。6.2.3.2公司鼓励申请进修或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46.3申报程序6.3.1、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相应材料文件。6.3.2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6.3.3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6.3.4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6.3.5申请人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详见附录2),根据《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6.4管理与考核6.4.1各部门应有计划的安排员工学历教育培养,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6.4.2员工参加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应遵守教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6.4.4员工完成学历、学位培养的学历教育学习,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验证、入档。员工完成各类访学、进修、专修、研讨、短期进修班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应向公司及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学习小结。6.5、费用管理6.5.1在费用承担上,公司与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类别公司员工个人学杂费差旅费学杂费差旅费公司派出100%100%00在职学历教育申请60%0%40%100%6.5.2凡属学历学位学历教育的考试报名费、考前辅导费由报考员工自行承担。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56.5.3在付款方式上,公司不采用暂借付款的方式交纳培养费用。所需学费等全部费用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交齐,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然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培养协议书》所约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费用。6.5.4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个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长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6.6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的待遇6.6.1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公司在职在岗人员享受工资待遇。6.6.2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采用无须脱产的攻读方式,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缺勤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但一年不得超过5天。6.6.3员工在学历教育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6.7违约处理6.7.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学习期间的任何费用,并扣回学习期间所发放的全部公假工资。6.7.2员工在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6.7.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6.8其他要求未经批准报考或未与公司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员工不享受本规定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员工因攻读学位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7其他7.1凡公司员工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均参照此办法执行;7.2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7.3本办法如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68流程图见图一9附录9.1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见附录1)9.2培养协议书(见附录2)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7图一员工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流程公司领导开始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按公司实际需求办理审批手续核实申请内容部门长批准否上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相关考试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人力资源部是否录用审核无误后与员工签订培养协议书取得相应证书结束按协议履行职责审核证书真伪,并存档批准否按照协议书约定履行报销手续YYNYNN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8附录1:附录2: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工号性别出生日期部门职务/岗位专业报到日期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日期现从事岗位及业务方向申请学历教育类别攻读学历专业报考院校学制攻读方式□不脱产□脱产毕业时间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字:年月日所在部门意见部门长签字: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经办人:审核:部门长签字:年月日分管副总裁意见副总裁签字:年月日总裁意见总裁签字:年月日备注: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9附录2:培养协议书甲方(单位):乙方(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根据岗位需要,为提高乙方岗位技能,甲方决定派乙方接受专项培养。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养内容和费用1.1培养内容1.1.1培养项目名称:;1.1.2培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月、天);1.1.3培养地点:;1.1.4培养单位:;1.1.5培养内容包括:;1.1.6培养形式:□不脱产□脱产1.1.7培养目标:。1.2培养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费用,即培养费用总额为:+公假工资。具体项目如下:�培养费(学费、教材资料费等):;�取证费:;�食宿费:;�差旅费:;�其他经甲方确认的费用:乙方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离岗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1.3培养费用支付的条件及支付方式:1.3.1乙方通过学校考试符合录用条件(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先行垫付培养费用。1.3.2乙方在达到培养目标,取得相应证书后,将本次培养所产生的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10内的相关费用的报销凭证交予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报销。第二条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在乙方学历教育培养期间,甲方应做好指导、监督、协调工作。2.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的培养,在培养期间应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乙方未能达到培养目标的,所有培养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2.3乙方应严格遵守培养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养,不得缺勤;除甲方不予批准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外,乙方无故不参加培养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2.4在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养期间,如培养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培养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2.5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养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有义务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养和辅导指导工作。2.6乙方承诺在甲方安排的相关岗位上连续服务(年、月、日),乙方的服务期从专业培养开始之日起计算。2.7乙方的服务期超出双方原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为止。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本协议也随之终止。2.8乙方因参加不同专业培养而与甲方多次约定服务期的,总服务期限累计计算,为多次约定的服务期之和。2.9乙方经培养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向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甲方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乙方相关津贴及待遇。经双方协商调整工作岗位的,津贴及待遇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执行,服务期继续按本协议履行。第三条违约责任3.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1.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1.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部113.1.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3.1.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3.1.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2乙方单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培养费用总额。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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