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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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培养一支技能全面、业务熟练、作风顽强、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团队,不断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推动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1.4实施原则1.4.1员工教育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1.4.2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短期为主,业余为主”的原则,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1.5综合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①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政策、管理制度;②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教育培训系统;③制订和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④协助和指导公司系统内部各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⑤负责公司系统内部各部门教育培训实施工作的检查、考核与测评;⑥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进修、培训;⑦负责员工岗位技能水平的评审、鉴定;⑧负责员工综合素质教育。1.6各个部门、分厂在综合部、质量生产部的指导下,明确指定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负责组织和开展本部门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①定期编制和上报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及培训工作有关的报表等材料。②组织开展以下内容的培训工作:◇公司统一举办的培训;◇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员工岗前培训、生产知识培训、转岗实习;◇职业技能培训、技术练兵等活动;1◇日常培训工作的管理工作。2内容与方式2.1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分别开展“制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2.2对于新进员工,进公司后必须接受包括安全知识、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理念、岗位知识等内容在内的的入司教育。2.3对于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4对于改变岗位或工种、更新技术工艺或设备的人员,按照新的岗位要求或技术要求进行转岗位工作实习。2.5员工教育培训的方式包括:①公司举办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②员工个性对口培训(包括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培养、管理能力提高等);③员工学历继续教育;④相关专业知识公开课程讲座;⑤外部参观考察、调研、实习。2.6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①员工岗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入司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操作培训等项目);②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持证上岗培训;③工人操作技能培训、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技工、技师类);④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提升培训;⑤岗位变动转岗实习;⑥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综合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⑦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政治思想教育;⑧新知识、新技术等知识更新讲座。3教育培训管理3.1计划与审批3.1.1公司各部门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人员实际情况,分析本部门的业务内容、员工的生产技能、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因素,在每年底拟订并上报次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23.1.2综合部在综合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后,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的总体目标进行审核筛选,拟订次年度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核。3.1.3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签发。3.1.4综合部按照公司年度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3.1.5如遇有以下情况,各部门需填报《部门培训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①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外的委培、外培需求;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指标、培训要求;③特邀性的学术交流、业务交流培训。3.2组织与实施3.2.1公司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原则上不应占用工作时间或影响工作。3.2.2教育培训的实施:①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需接受系统的企业管理培训,以及周期性的知识更新教育。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规范进行系统的业务理论知识培训。③生产工人主要结合生产工作需要,接受生产理论提升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④员工也可自行决定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或提高自身知识、技能等素质的教育培训。⑤员工报考高于本人原有水平的学历继续教育,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须到公司综合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经公司批准,由公司选派并出资参加技术讲座、短期培训、在职、半脱产或脱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学历教育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公司员工培训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服务期限。3.2.3公司按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工作岗位。3.3教育经费预算及管理3.3.1教育经费的预算3.3.1.1教育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司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开支,以及围绕培训活动购置的教材、资料等相关费用开支。3.3.1.2教育经费原则上由综合部编制并上报年度预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33.3.1.3教育经费的使用由综合部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统一掌握和使用。3.3.2教育经费的使用原则3.3.2.1公司综合部或者其他部门组织培训必须按照严格预算、勤俭节约、讲究实效的原则用好、管好教育经费。3.3.2.2公司根据发展目标,每年度适当加大对培训经费的投入。3.3.3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①授课费用;(公司内部人员授课的费用统一按照:工作时间授课为10元/课时;休息时间授课为30元/课时的标准,由公司综合部进行核算,并按季度发放;外部人员授课的费用根据有关培训协议支付。)②委培、代培、实习或指导费用;③用于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公务费用、业务费用;④教材资料及文教用品费用;⑤其他与教育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对发生的其他项目的教育相关费用(如:送外培训的差旅费、生活补贴费等),在经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同意后,原则上执行实报实销的政策。但不在员工年度教育经费中开支。⑥员工个人申请参加各种学历继续教育、资格考试、技能培训等,须事前经综合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开支从教育经费中按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列支。3.4师资管理3.4.1公司的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包括:技术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两大类。3.4.2公司根据生产业务的分类情况,建立公司内部的技术兼职讲师队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承担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①开展经常性的生产专业知识领域、生产技术领域的授课工作;②编写生产技术、操作技能的相关教材、讲义;③参与生产技能考核、员工技术评审工作;④承担各部门的其他教育培训任务。3.4.3技术兼职讲师由公司选拔确定,技术兼职讲师原则上是由在某个专业生产技术领域或者岗位生产技能方面,具有本部门最高水平,并且能够承担专题授课任务的员工担任。3.4.4技术兼职讲师的选拔条件:4①认同公司理念,热爱兼职讲师工作;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③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④熟悉所从事的专业或岗位技术,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或生产技能;⑤能够独立授课;⑥对于技能或技术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标准。3.4.5技术兼职讲师的选拔程序:①由所在的分厂、部门推荐,且经本人同意。②由综合部对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评;④对测评合格者,由公司指定为技术兼职讲师(有效期1年)。3.4.6外聘讲师是根据培训工作目标和教学计划,从公司外部聘请专题讲座、专题研究的学者或专家担任。3.5教材管理3.5.1公司各方面培训教材的使用采取外部选用和内部编写相结合的形式。3.5.2由公司和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负责对外部教材进行筛选使用,以及对内部编写的教材进行审定和评选。3.5.3内部编写教材的审定标准:①符合公司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②体现专业化、规范化、实用性的要求;③观点正确,材料、数据符合事实;④符合教育培训规律,内容安排适当;⑤教学目的明确,符合公司培训工作的系统要求。3.5.4对于结合公司培训实际需求进行编写教材的直接参与人员(如:技术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专家学者等),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比照社会同等水平适当给予劳务费用。4待遇与报销4.1经公司批准参加1个月以内的半脱产、脱产教育培训的员工,学习期间可享受全额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4.2经公司批准参加1个月及以上的半脱产、脱产教育培训或学历教育的员工,在学习期5内每月可享受全额的基本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岗位考核绩效工资按每月80%的比例领取。员工同时也应按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足额缴纳属于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等费用。4.3教育培训费用报销4.3.1员工经公司批准参加教育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毕业证、结业证等有关证件交综合部备案,方可办理相关培训费用的报销手续。4.3.2经公司批准,参加与业务对口的短期教育培训的费用按实报销;4.3.3经公司批准,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业务部门组织的短期培训费用按实报销;4.3.4经公司批准,参加与本岗位业务对口的各类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培训的费用报销标准如下:凡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公司级领导按80%报销;中层管理人员按70%报销;其他员工按50%报销。凡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报销标准增加10%。4.3.5参加教育培训费用报销范围为:入学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及综合部认可的其他费用;不能报销范围为:入学考试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4.3.6如果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外力不可抗因素除外)中断学习、因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原因,不能按时通过培训考核或获得相应的证书,则培训费用由员工自理并且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4.3.7凡未经公司批准参加的教育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4.3.8经公司批准参加教育培训者,如培训费用较大且员工个人难以承受者,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借用备用金预支,属员工个人负责的部分,日后每月从其工资中扣还。4.4根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教育培训协议》,员工如果在该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违约离开公司,须承担和补偿公司为其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以及在教育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4.4.1员工违约应承担和补偿费用按如下公式计算:(各次教育培训费用累计金额+各次教育培训期间内公司支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累计金额)×(未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约定的服务期限)其中:教育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公司支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包括教育培训期间的工资、奖学金、奖金、津贴、福利等费用。4.4.2员工违约应承担和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教育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公司教育培训。65考核与奖惩5.1考核原则5.1.1公司各级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执行归口管理,综合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年度进行工作绩效考核。5.1.2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对培训对象的考核、对讲师队伍的考核、对培训组织实施部门的考核。5.1.3对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的考试考核成绩,将与员工个人的奖励和晋升挂钩。5.1.4对讲师队伍的授课质量、培训部门的组织工作质量的考核结果,将与各部门负责人、部门培训负责人的奖励和晋升挂钩。5.2考核标准5.2.1对培训对象的考核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制订的培训教育计划项目,对员工参加各种培训进行考勤、考核或过程记录,做为员工的考核依据之一。◇对经公司批准参加教育培训的学习成绩优秀者、学以致用并做出积极贡献者,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课时—考核25分;◇未达到培训目标要求—考核25分;◇有缺勤记录—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造假者——培训费用自行承担,并处分及考核50分。公司员工参加外部的培训、实习、研修等,由于形式较为灵活,考核标准不做硬性规定,但学习结束后,应向公司综合部上交一份总结或学习心得、感想收获等文字形式的材料,以利于信息、资料的资源共享。5.2.2对培训讲师的考核公司内部技术兼职讲师队伍原则上由各部门按照教学培训计划的要求安排日常授课任务,对于需要大范围授课、交叉授课的部门或部门,由综合部进行整体协调和组织。对培训讲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授课质量、教材准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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