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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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周口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5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关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行动,组织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按调研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中心城区规模确定的依据、指标分配意见和人口确定情况。1、中心城区规模依据和人口确定情况。市、县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和人口的确定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如:城市规划确定周口市中心城区2020年用地规模10000公顷,城镇人口99万人,人均用地99平方米。根据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确定周口市中心城区2020年,中心城区达到9300公顷,人均用地93平方米。2、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意见。一是各县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发展好的县市适当提高指标分配比例;二是市中心城区的区域带动作用。周口市是豫东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2—城区规模小,区域带动能力不强,为增强中心城区区域带动能力,增加了指标分配数量;三是与各县市城市规划进一步衔接。根据各县市城市人口数量和规模合理调配指标。附表1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中心城区确定的规模、人口情况表行政单位依据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用地规模(公顷)城镇人口(万人)人均用地(平方米)用地规模(公顷)城镇人口(万人)人均用地(平方米)周口市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1000010099930010093扶沟扶沟县县城总体规划360036100201520.1899.85西华西华县县城总体规划24902599.6240024.1299.5商水商水县县城总体规划300030100170917.4398.1沈丘沈丘县县城总体规划293028104.628642998.8郸城郸城县县城总体规划300030100277527.9699.26淮阳淮阳县县城总体规划330030110303830.38100太康太康县县城总体规划306030101.9260026.5102鹿邑鹿邑县县城总体规划325032101.7278928.0299.5项城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508450101.7322534.1598.5(二)规划修编前(06、07、08年)、后(09、10年)主要指标变化情况规划修编前年均新增建设用地808.66公顷,规划修编后年均新增建设用地1591.5公顷,年均新增建设用地增加782.84公顷;规划修编前年均固定资产投资额409.39亿元,规划修编后年均固定资产投资额752.15亿元元,年均固定资产投资增加342.76亿元;规划修编前年均城镇新增人口28.92万人,规划修编后年均城镇新增人口17.79万人,年均城镇新增人口增量减少11.13万人。由此看出规划修编后新增建设用地量和固定—3—资产投资明显加快,人口增速放缓,主要原因:一是规划修编后规划制约因素明显降低,过去因不符合土地规划而出现项目落不了地的情况有所缓解;二是产业集聚区规划经省政府批复后,大量项目集中落地在产业集聚区,带动了建设用地量的增长。附表2规划修编前、后主要指标变化情况表年代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新增城镇人口(万人)规划修编前20061618293.349.652007439400.2619.12008369534.618年均808.66409.3928.92规划修编后2009981690.620.4120102202813.715.17年均1591.5752.1517.79(三)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和规模与城市规划对比情况1、周口市中心城区情况。城市规划周口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主要是以向东发展为主,适度拓展南、北两翼。土地规划中心城区规模93平方公里,发展方向是向东、向南发展。从用地规模上看,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差距较大。特别是周口市城市规划正在修编之中,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规模将在150平方公里左右。从发展方向上看基本一致。2、各县市中心城区情况。各县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总面积29654公顷,其中:扶沟3600公顷、西华2490公顷、商水3000公顷、沈丘2930公顷、郸城3000公顷、淮阳3300公顷、太康—4—3000公顷、鹿邑3250公顷、项城5084公顷。土地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是:扶沟2015公顷、西华2400公顷、商水1709公顷、沈丘2864公顷、郸城2775公顷、淮阳3038公顷、太康2600公顷、鹿邑2789公顷、项城3225公顷。从用地规模上看,扶沟、项城、商水等县市土地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差距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上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少。附表3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用地规模对比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差值周口市100009300-700扶沟36002015-1585西华24902400-90商水30001709-1291沈丘29302864-66郸城30002775-225淮阳33003038-262太康30002600-400鹿邑32502789-461项城50843225-1859合计3965432715-6939(四)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全市规划修编市、县中心城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518公顷,截止目前,全市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5608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8910公顷,全市使用新增指标数占中心城区安排指标数的38.6%。其中:市本级剩余4600公顷、扶沟633公顷、西华585公顷、商水506公顷、沈丘269公顷、郸城336公顷、淮阳358公顷、太康592公顷、鹿邑554公顷、项城—5—477公顷。从数量上看,市本级、扶沟、西华、商水剩余指标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60%以上,沈丘、郸城、淮阳等县剩余指标不到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40%。附表4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表行政单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规模剩余新增规模(公顷)剩余指标占安排指标比例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合计市本级60207432431321022011421460076.4%扶沟8912727141417625863371.1%西华879736211197529458566.6%商水75110306414124550667.4%沈丘915172325820018564626929.4%郸城8808421912535054433638.2%淮阳101823105512025466035835.2%太康11221580223731453059252.8%鹿邑1107139432114720355355450.0%项城9355616275530445847751.0%总指标14518161843936998122025608891061.4%(五)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和规模与二调对比情况通过调查,市、县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和规模与二调数据均有差距。以周口中心城区为例,土地规划修编时,采用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中心城区用地总规模3280公顷,二次调查中心城区用地面积5213公顷,两者相差1933公顷。主要原因:一是变更不彻底。在规划修编前,部分经省、市政府审批建设用地因未及时变更,造成中心城区面积与实际不符;二是数据时序不一致。规划修编时采用2005年变更调查数,而二调数为2009年统一时点数据,二者相差三年有余。—6—(六)基本农田缓冲区划定情况1、周口中心城区。划定中心城区基本农田缓冲区7968公顷,东到大广高速,西到黄楼村以东,南到南洛高速,北到搬口办事处邵寨村以南。其中涉及川汇区5141公顷、西华县1463公顷、商水县285公顷、淮阳县1079公顷。基本农田缓冲区规模和布局与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基本一致;2、各县市中心城区。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均将中心城区周边基本农田给予调出,并在在中心城区规模范围外划定基本农田缓冲区。但从县市基本农田缓冲区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未来发展方向是否一致来看,扶沟、西华、沈丘、郸城、淮阳、太康、鹿邑、项城等县市基本农田缓冲区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基本一致,但商水县基本农田缓冲区的规模和布局与城市未来发展不一致。原因是商水县委、县政府拟将产业集聚区向县城西部扩展,受基本农田保护指标限制,县城西部划定的为基本农田,未划基本农田缓冲区,与县委县政府拟定的产业集聚区布局和发展方向冲突。(七)周口新区情况周口新区共涉及川汇区文昌、搬口、淮河路、太昊路办事处、李埠口乡和淮阳县许湾乡,土地总面积23265.94公顷,其中农用地17014.62公顷(耕地、园地、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5616.1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它建设—7—用地),未利用地635.2公顷。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安排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750.89公顷,划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1382.16公顷,调出其本农田6084.41公顷,保留基本农田5078.46公顷。(八)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省厅分配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000公顷,经调查,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各乡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138公顷,占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2.6%。一是从指标安排比例上看,西华、商水、郸城、项城各乡镇安排指标占该县总指标的20%以上,扶沟、沈丘、淮阳、太康等县市各乡镇安排指标仅占该县总指标的10%左右;二是从各乡镇安排指标数量上看,各县市对乡镇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不均衡,最多的镇安排指标35公顷以上,最少的镇安排指标仅4公顷。三是镇和办事处都不同程度安排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但乡未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存在问题(一)与“十二五”规划不衔接规划修编时,各行业“十二五”规划尚未开展编制工作。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市城镇化水平将由2010年的31%达到40%,意味着我市五年内将有113万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按人均用地95平方米算,需新增建设用地10735公顷,而我市仅剩—8—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8910公顷,新增用地指标明显不足。“十二五”规划中大量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未在土地规划中落实,造成项目落地难。(二)与周口新区规划不衔接规划修编时,尚未开展周口新区规划的申报工作。目前,周口新区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待批。根据周口新区规划,淮阳县许湾乡划入川汇区管辖,但乡域内未分配建设用地指标,仅仅划定了增减挂钩区,且保留大量基本农田。据统计,周口新区所辖搬口办和许湾乡尚有基本农田5078.46公顷。(三)与二调数据不衔接规划修编时采用2005年变更调查数,二调数据出来后,因我市淮阳、鹿邑等县二调耕地面积减少较多,造成乡级规划修编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任务无法完成。(四)规模和布局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据统计,我市城市规划总规模是39654公顷,而土地规划总规模仅32715公顷,相差6939公顷。目前,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修改正在进行之中,与修改后的城市规划成果相比,规模差距将越来越大。(五)乡镇规划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要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县中心城区规模不能满足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9—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少。经调查,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全市各乡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138公顷,占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2.6%。三、意见建议(一)与“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规划进一步衔接。充分收集“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规划成果,将未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列入规划,同时对土地规划中新农村位置进行调整。(二)市域范围内调整耕地、基本农田指标。在规划修改时,根据二调成果,统一调整市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任务。(三)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对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在规划修改时,结合二调成果在乡域内统一调整。(四)与城市规划进一步衔接。在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中心城区规模与城市规划相比均小于城市规划,为满足城市发展要求,除需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外,还应扩大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增强规划弹性,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五)调整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分配比例。县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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