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4〕78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区属各园区: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重申如下:1.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坚决杜绝公车送学、公车扫墓、公车旅游等公车私用现象,除因加班和特殊工作需要外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入库停放和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2.严禁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3.各单位的车辆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要完善定期检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配套措施。4.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带头落实“礼让斑马线”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开霸王车、赌气车、特权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对不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经媒体曝光的驾驶人员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5.今后参加会议和公务活动的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熄火,禁止开启空调驻车,最大限度减少车辆尾气排放给环境带来污染。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要求,也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各街镇、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