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鹤政办发〔2003〕61号)精神,结合**区实际,将从2003年开始全面开展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为很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存真求实的方针,运用现代科学和方法,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记录地情,记述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振兴**经济服务。二、目标任务承编任务自2003年开始到2005年12月前完成志稿编写任务。编纂志书实行承编责任制和主编负责制。编纂委员会全面领导修志工作,按照国家“一纳入、五到位”(即纳入各地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要求落实,并对志稿提供的史实和体现的观点负全责。三、组织机构(略)修志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办公地点:二楼档案室。修志办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四、要求(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地为社会发展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二)“修志为用,用而修志”。深入开发方志资源,挖掘用志潜力,加大用志力度,扩大用志范围,注重用志效果,实现地方志的成果价值和“资治、存史、教化”的三大社会功能。(三)要加强对修志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修志人员要发扬“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修志精神,高质量地完成第二届地方志编纂任务。(四)要妥善解决好经费问题。志书编写的日常编纂经费由承编单位承担,出版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