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工作手册预防保健科目录一、职业暴露的概念二、职业暴露预防1、标准预防2、防护措施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四、血液性传播疾病1、乙型肝炎(HBV)2、丙型肝炎(HCV)3、艾滋病(AIDS)五、职业暴露发生后的处理1、暴露部位的局部处理2、暴露后危险程度的评估3、追查暴露源的血清检测结果4、暴露源感染情况不明的快速检测六、职业暴露危险程度评估1、艾滋病病毒暴露级别2、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七、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1、职业暴露后的药物预防2、暴露源HBSAg阳性的药物预防3、暴露源抗HIV阳性的药物预防4、暴露源HIV感染情况不明时5、暴露源抗--HIV阳性的预防用药方案6、职业暴露者阳性结果的处理与报告7、职业暴露后相关文件的管理八、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九、产科医护人员对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防护措施十、口腔科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十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十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措施十三、手术室职业防护措施十四、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十五、医务人员锐器伤防护措施:十六、医务人员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措施十七、化学治疗的防护措施十八、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十九、个人防护装备(PPE)穿脱次序标准操作规程二十、锐器伤的应急处理措施二十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要点.二十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二十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二十四、发生职业暴露的根本原因二十五、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二十六、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二十七、非医疗因素引起员工伤害的应急预案二十八、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制度一、职业暴露的概念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未实施相应有效的职业安全防护及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接触传染源。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被污染或可疑污染HIV、HBV、HCV、梅毒等传播病原体的锐器所刺伤。医务人员非完整的粘膜皮肤在工作中接触HIV、HBV、HCV、梅毒等经血液传播病原体感染病人的体液、血液或病毒提取物。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手术器械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二、职业暴露预防1、标准预防: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有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缘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2、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除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及具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目镜或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围裙或隔离服。(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由操作者处理,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6)医务人员长期在病房工作应定期进行鼻部、手部的细菌培养,如有葡萄球菌感染者给予治疗,持续金黄色葡萄球菌携带者应停止在病房工作。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采取分级防护原则,一般分为三等级防护:一级防护针对门(急)诊医务人员;二级防护针对进入隔离留观室的工作人员;三级防护针对与病人密密切接触对病人实施特殊治疗医护人员。1、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或N95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及完成各项检查和操作,应立即洗手和进行手消毒,消毒剂使用0.3-0.5%碘伏,75%酒精、洁肤剂,将5ml消毒液于手掌上揉搓1-3分钟。2、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隔离区(室)的医务人员、包括转运病人的工作人员和司机。必须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或N95口罩),戴工作帽、手套、穿隔离衣和隔离鞋套,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潮湿时及时更换。处理病人污物、分泌物、排泄物、病理等标本,每次接触病人和完成操作应立即洗手和进行手消毒,消毒剂使用0.3-0.5%碘伏,75%酒精、洁肤剂,将5ml消毒液于手掌上揉搓1-3分钟。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要戴面罩或防护目镜。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吸痰、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的医护人员。进入隔离区(室)采取二级防护措施以外,还应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离开隔离区(室)应按要求进行全面消毒处理,保持个人清洁。四、血液性传播疾病血源性传播疾病是指致病因子可以通过传播引起易感者感染疾病或综合征,许多致病因子都可以通过血液传播。目前确定的血源性传播疾病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博拉出血热巨细胞病毒感染、布氏菌病、梅毒、疟疾等疾病,其中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为较常见与突出,职业性接触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医护人员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1、乙型肝炎(HBV)乙型肝炎是医护人面临传播危险性最大的血源性传播疾病,我国为乙型肝炎高发区之一,乙肝病毒总的感染率高达60%左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75%。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和血制品的传播,慢性感染乙肝及乙肝病毒携带者血液中HBV浓度很高,实验证明HBSAg阳性的血浆稀释1000万倍易感者注射后仍可以引起HBV感染,此外,日常生活接触、性接触、母婴接触亦是乙肝传播的主要方式。2、丙型肝炎(HCV)人类对丙肝普遍易感,我国丙肝的感染率为3%,受血者接受血制品、血液透析患者和接触血液的医务人员感染率高达50-60%。据流行病学的研究认为HCV的传播途径50%可以通过血液、10%可通过性接触、40%通过其他途径而感染,医护人员在医院特殊的环境中被感染的机会可增加,而且感染HCV后有半数以上病例可形成慢性肝炎。3、艾滋病(AIDS)AIDS是一种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据国内医学报道自1988年以来HIV感染的人数和发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确认由艾滋病病人传染,全国医护人员感染HIV人数据不完全统计已超过60人,因此,我们面临AIDS的挑战及职业感染的危险。HIDS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每一个HIV病毒感染者都是危险的传染源,尤其是无症状的AIDS病人、HIV病毒感染者对医护人员构成更大的危险。五、职业暴露发生后的处理1、暴露部位的局部处理:(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的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2、暴露后危险程度的评估:经血液传播病原体职业暴露级别的评估----分为1、2、3、级.HIV暴露源级别的评估——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3、追查暴露源的血清检测结果立即查看暴露源(病人)的输血四项检查报告(3个月内结果有效);查看病史包括特殊人群和危险行为等因素,如果有任何一种病原体活动性标志物或有相关感染病史,科室或部门应立即报告管预防保健科以接受相关的预防处理指导。4、暴露源感染情况不明的快速检测如不能立即得到暴露源(病人)的输血前四项检测结果亦不知病人既往感染史,立即申请暴露源的HBSAg与抗HIV初筛的快速检测(24小时均可检测,半小时报告结果),及时追踪结果,如有阳性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结束后,对已进行上述两项快速检测的暴露源无论结果阴性或阳性,最好再进行输血四项的检测。六、职业暴露危险程度评估1、艾滋病病毒暴露级别.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长,或者暴露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有明显可见的血液。2、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三种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不明型。七、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1、职业暴露后的药物预防(1)有皮肤、粘膜损伤者,应立即肌注破伤风抗毒素1500单位;(2)暴露源HBSAg阳性或未明时的处理;(3)暴露源HIV阳性或未明时;(4)暴露源抗-HCV或梅毒抗体阳性者,暂不做特殊处理可追踪检查;2、暴露源HBSAg阳性的药物预防(1)未接种乙肝疫苗或HBS-Ab阴性的被暴露者,立即一次性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200-400单位,同时在不同时间开始接种乙肝疫苗剂量为20ug、20ug、20ug(0-1-6个月)6个月内完成注射;(2)近一年HBS-Ab≥10mlu/ml的被暴露者不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一次注射乙肝疫苗20ug。3、暴露源抗HIV阳性的药物预防(1)暴露源抗-HIV阳性时,被暴露者应在数小时内尽快开始抗HIV药物的预防性治疗,争取在24小时内进行;(2)使用抗HIV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应持续治疗四周;(3)到感染科随诊、观察药物毒性反应、临床表现等等;4、暴露源HIV感染情况不明时(1)暴露源HIV不明且无法进行HIV初筛试验时,被暴露着可权衡暴露程度和抗HIV药物的毒副作用等,选用基础治疗方案或追踪观察;(2)暴露源HIV阴性时,不需特殊处理;(3)疑为窗口期患者应追踪观察;5、暴露源抗-HIV阳性的预防用药方案(1)暴露级别暴露源级别预防性用药的处理方案11不一定用药,可由暴露着根据暴露原因吧比较决定12使用基本用药程序21使用基本用药程序22使用基本用药程序31或2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不明暴露源级别不明使用基本用药程序(2)基础治疗方案(二联用药)惠妥滋(DDI)+赛瑞特(D4T).赛瑞特+拉米夫定.双肽其+拉米夫定。6、职业暴露者阳性结果的处理与报告一旦被暴露者的检查结果阳性,应立即报告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根据暴露情况的严重程度向主管院长报告和当地CDC报告,同时职业暴露者应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接受进一步的专科治疗。7、职业暴露后相关文件的管理职业暴露的相关报告或表格均应一式二份,表格由责任科室监控员填写,一份在3天内送预防保健科备案,一份由科室存档,各科室、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职业暴露事件文件档案,被暴露人员原始资料与记录资料完整存档(详细记录暴露源住院号、身份证好、通讯及住址)。八、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为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参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修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1、预防保健科职责(1)负责传染病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技术的指导及日常咨询等工作。(2)负责组织传染病职业暴露危险因素评估,对暴露源做进一步确定,根据《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中要求,对发生职业暴露的暴露源血液样本及时送我院检验科;如发生HIV职业暴露的暴露源血液感染时,标本应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跟踪检测和预防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