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概述1.生命医学伦理学的根本问题就是探讨生物医学科学发展中人的价值问题。2.临床伦理学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尊重人的权利。3.完整人的医疗应该是生物—心理—社会—伦理医学模式,即全方位对病人身心关照,也即我们所说的“人文—生物医学模式”4.医学道德与医学伦理学的关系①医学道德是医疗实践的产物②医学道德是医学的内在特征③医学道德难题。5.医学伦理学含义:医学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是一般伦理学理论在医疗卫生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是伦理学的分支。6.医学伦理学发展3阶段:医务伦理学→生物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7.生命理论学4方面:①医疗卫生专业中的伦理学问题,如医患关系②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如:人体实验,行为控制伦理问题③广泛的社会问题,如公共卫生事业,人口控制的道德问题④人类生命以外的动物,植物的生命。如动物试验。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原则1.人道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和准则的哲学或伦理思想,医学人道主义究其本质,就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把病人和病人的健康价值(包括病人的权利,尊严,自主,利益等)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和观点。2.医学人道主义的内容①尊重病人生命及其价值②尊重病人人格③尊重病人平等。3.结果论又称目的论,这种道德理论关注的是行为的结果或一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目的。结果论的主要代表是边沁和穆勒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两种类型:①行为功利主义②规则功利主义。4.行为功利主义:任何人都应使自己的行为给影响所及的每一个人带来最大的好处。优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缺点:①行为结果好坏,在行为前有时很难判断②缺乏任何规范的道德理论,很难被人们所掌握。规则功利主义:人们应当遵守能给一切有关者带来最大好处的规则。优点:克服了行为功利主义的随意性,制定出人人均应遵守的道德准则。缺点:①制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很困难②规则制定是根据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却容易导致忽视对少数人的不利后果。5.非结果论的道德理论基础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某种道德义务,主要理论是义务论或者道义论。主要代表康德→绝对命令。第一种形式: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一切人所能奉行的规则,这一行为是道德的,反之是不道德的。第二种形式:一个人在某一行为中不把任何人单纯看作手段,而看成是行为的目的便是道德,反之,是不道德的。6.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含义①尊重他人的生命②尊重生命的价值。7.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的运用①急诊病人救治②残疾新生儿处置③安乐死8.生命价值=生命质量×治愈率×预期寿命×医疗需要×社会需要/代价。9.有利与无伤:一个行为的动机与结果均应对病人有利,而且应避免对病人的伤害,即医务人员为病人尽义务,既要有利于病人,而且还不能伤害病人。10.医疗伤害:①技术性伤害②行为性伤害③经济性伤害。11.尊重原则含义:是一条基本的道德原则,基本含义是对人应当尊重,通俗的说就是把人当人看,引申说就是人与人应该相互尊重,狭义的尊重原则主要是指对人的人格尊重,如礼貌待人,不侮辱人,不做损伤让人人格的事,广义的尊重原则还包括尊重人的权利,即个人自主权等。12.公正的含义: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人道主义者认为人是平等的,因此利益分配也应等同功利主义认为由于人的地位,功绩不同,因此应不同对待。13.生物医学伦理学则的具体应用(1)原则的主次序列:一般主次顺序: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是最基本的,其次是有利与无伤原则,公正与公益原则,尊重与自主原则。(2)双重效应原则:①行为的目的必须是指向第一效应,即行为者的动机必须是好的。②作为行为受益者从第一效应得到的好处必须大于第二效应(负效应),这里需要用价值分析来权衡利弊。医患关系1.医患关系狭义:持指医生与病人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广义:指以医生为主体的人群与以病人为中心的人群关系。2.医患关系的内容:①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即不是关于诊疗实验本身医生与病人的相互关系,而是关于医患交往中社会,伦理,心理方面的关系②医患关系的技术方面,指在诊疗措施的决定和执行中,医务人员和病人的相互关系。3.医患关系的模式:首推萨斯—荷伦德模式,在1956年萨斯和荷伦德在《内科学成就》一书中发表的《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根据医生和病人的地位,主动性大小分为三种:医生的地位病人的地位临床模式应用生活原型主动—被动为病人做什么被动接受麻醉,急性创伤父母与婴儿指导—合作告诉病人做什么合作急性感染父母与少年或青少年共同参与帮助病人自疗进入伙伴关系多数慢性疾病成人之间4.现代医患关系的特点:生物医学模式以及现代社会背景下的医患关系呈现出技术化,商业化,民主化和法律化倾向。其中技术化分为a医患关系物化趋势b医患关系分解趋势c,病人疾病分离趋势5.医生的职业优势:①作用的特殊性②技术的复杂性③权利的独立性6.医患冲突是一种医患之间的矛盾状态,存在于任何医患关系的始终,即使医患关系比较圆满,并不意味着冲突就不存在。7.医患冲突的原因:①服务态度问题②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③满足病人要求问题病人权利与医生的义务1.病人权利①病人享有必要的和相应的医疗与护理权利②病人参与医疗和对疾病认识的权利③病人享有医疗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利④病人享有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利⑤病人享有拒绝治疗和实验的权利⑥病人享有监督自己医疗权利实施的权利2.医生的义务,在全部临床医疗工作中,医生都应无条件的忠实于病人的利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做每一件事来治疗病人的疾病,增进病人的健康,同时每个医生还必须承担对他人社会的责任,增进公众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①医生对病人的义务a治疗义务b解除痛苦的义务c解释说明义务d保密义务②医务人员的社会义务a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的义务b发展医学科学的义务3.父权干涉:也称家长主义。指为了另一个人本身的利益而不考虑或限制他的愿望和自由的行为和意志。4.医生干涉权:在医院伦理原则指导下,医生为病人利益或为了他人和社会利益,对病人自主权(包括病人意愿,行为,决定)进行干预和限制,并有医生做出决定的一种医疗伦理行为。①病人自主选择与医生义务的矛盾②对病人自主的限制a拒绝治疗b讲真话c保密d行为控制。知情同意1.知情同意也称知情许诺或承诺。指为病人提供其做出医疗决定所必须的足够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有病人做出承诺2.知情同意的伦理意义,不仅作为医生义务的内容,也是病人权利的重要内容①知情同意是自主原则的集中体现②知情同意有利于建立合作的医患关系③知情同意可以减少民事和刑事责任3.知情同意的具体问题:①提供信息的限度,不是越详细越好,而是以能使病人了解医疗措施的主要利弊,能够加以选择为度,帮助其理解有关信息②代理人同意,代理人顺序家属—亲戚—朋友—单位领导。代理人要求,一是本人有行为能力,能进行理智的判断。二是与病人无利益和感情上的冲突,能真正代表病人利益③治疗特权,急诊时可不需知情同意医疗保密与讲真话1.医疗保密:指医务人员在医疗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医疗不良后果的有关病人疾病信息的信托行为2.医疗保密内容:①为病人保密②对病人保密③守医生秘密3.医疗保密应用的例外:①与病人自身健康利益相冲突②与无辜第三者利益冲突③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④法律的要求可以使保密成为例外⑤医疗本身的需要往往使保密情况发生变化。4.讲真话的伦理争议:(1)不赞成说真话:①病人未经医学训练,不能理解医生要告诉内容②病人情况不佳时,适当隐瞒,对增强信心和争取病情好转有好处③病人需正面鼓励(2)赞成说真话:①绝大多数病人都想知道自己的真实情况,即便是坏消息②病人知情后,反而能积极配合治疗,消除疑虑和恐惧③病人如果不了解治疗的副作用或其他痛苦不适,一旦发生,便会抱怨医生,甚至拒绝治疗④告诉不治之症病人的预后,能让病人对余下不多的时间充分调整利用(3)折中观点:①认真倾听病人,弄清想知道什么②既不拐弯抹角,又不令病人难以接受③不把真实情况强行告诉没有心理准备的病人④尽量用非专业词⑤解答时应逐步或多次进行,语言亲切,态度温和5.保护性医疗:在医疗过程中,医疗一方为避免医疗非技术因素,可能对病人身体和心理造成的伤害,从而影响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所采取的防御性手段,包括医疗保密,隐瞒病情,语言要求,病房布局等6.讲真话原则在于如何对病人讲真话①对患不同疾病的病人讲真话②对不同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的病人讲真话③对不同心理特征的病人讲真话临床技术运用的伦理学1.医疗技术的双重性包括:技术性和非技术性2.医疗技术两重性的技术方面:指医疗技术自身存在的正作用和副作用,如抗生素,激素。医疗技术两重性的非技术方面:在技术应用中,由于社会,心理,道德,经济等因素影响下而产生的两重性3.先进的医疗技术给医疗本身带来的不良后果:①医源性疾病的增加(用药,手术,麻醉,各种辅助检查)②医患关系物化趋势(先进的医疗技术代替了以往医生在诊断,治疗与病人直接的心灵沟通)③医疗行为客观化趋势(物化的医疗技术把整体的人理解成一个个器官,降低人的尊严,价值和医生的临床思维能力)④医药资源和卫生经费的浪费4.临床技术运用的最优化原则:在诊疗方案的选择和实施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效果的决策。包括①积极获取最佳疗效②确保诊疗的安全无害③竭力减轻病人痛苦④力求降低诊疗费用。5.滥用药物的原因:①医生源性(忽视病人用药史及特殊体质,忽视药物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误用药物,用药方法不当,剂量不当,种类过多)②病人自身源性(久病乱投药,迷信偏方,洋药或昂贵药,不遵医嘱乱用药)③社会及经济源性6.滥用药物:通常医疗实践不一致或长期或偶然地超量使用与疾病无关的药物。造成的后果:药源性疾病增多,药物性依赖增多,医药资源浪费7.用药伦理思想和原则:必须以拯救和维护病人的生命,治疗疾病,解除痛苦,促进病人身心健康为基本宗旨,道德用药就是达到动机,用药过程中,重点考虑①严格掌握适应证②安全有效③用药个体化④合理配伍⑤近期疗效与远期疗效一致性8.辅助检查的伦理规范①辅助检查必须是确实需要的②优化辅助检查项目和程序③对有害或可能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的检查做到知情同意④客观估价辅助检查在诊断中的意义。9.手术治疗的伦理学选择:①严格掌握适应证②最佳术式选择③手术过程做到病人知情同意卫生法学1.卫生法的概念:广义卫生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建,以保护人的健康为目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一切卫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卫生法专指拥有国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制定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卫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卫生法调整对象:指在卫生法在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①卫生行政关系②卫生民事关系③卫生刑事关系④国际卫生关系3.卫生法的要素:卫生法律概念,卫生法律条文,卫生法律规范,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文件。①卫生法律概念:构成卫生法最小的元素,在卫生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②卫生法律条文:由卫生法律概念及各种限制词、连接词、判断词共同构成的卫生法律文件的条、款、项、目4.预防为主原则:卫生事业应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5.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为①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卫生法律关系。②纵向卫生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对方当事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又分为隶属关系和卫生行政法律关系。6.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国家机关,法人,公民。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①以物的形式出现的客体:如药品。②以行为的形式出现的客体:如医药保健服务。③智力成果④人身利益7.卫生法律事实的种类:①卫生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一种是自然事件,另一种是社会事件)②卫生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卫生立法与实施1.卫生立法:指特定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卫生行为规范的活动。2.卫生立法体制: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划分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制度。①一元:全国只有一个统一的卫生法律体系,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