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1.医学伦理学是一门研究医学道德的科学,其与医学相伴而生,共同发展,二者都为了维护和增进人类的健康。2.医学的内在固有本性是人性、德性;目的是为人的生命健康服务;使命是维持、支持生命,促进人类健康。3.医德的最基本问题是道德和利益;利益是医德的基础;医德是有一种特殊的调节方式。4.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德的科学。5.医德现象包括:(1)医德意识现象:医德活动中形成并影响医德活动的各种具有善恶价值的理论、观念、情感理想和信念(2)医德规范现象:医学实践中评价和调节医德行为的准则(3)医德活动现象:按照一定的观念,遵循一定的医德准则进行医德评价教育和修养。6.医德关系包括:(1)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关系⑵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3)医务人员,卫生部门与社会之间的关系(4)医务人员和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7.医德观:(1)人道主义观(2)人人健康观(3)两个效益观: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局先位置,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更好更多地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4)公正平等观(5)竞争协作观(6)优质服务观(7)依法治医观:要求人们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求人们的行为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试制契约化,合法化,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社会能有效运作8.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1)生命论:①生命神圣观:生命神圣观强调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强调对生命的尊重:生命的神圣与否应当取决于生命价值与质量的统一;局限性在于只重视个体生命意义二而忽视了作为人类的整体利益的重要性,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是有伦理阻碍的②生命质量与价值观:质量应从体能和智能两个方面加以判断和评价,价值是指社会价值,生命个体扮演一定角色,有意识,并能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才算有价值的生命③人道观和权力观:在医学活动特别是医患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同情和关心病人、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维护病人的利益、珍视人的生命价值和质量的伦理思想和权力观念;核心内容:a、尊重患者的生命,是医学人道主义最基本的或最根本的思想,医者应当珍重生命,尊重人的价值和权力,尽力救治病人b、尊重患者的人格,病人具有正常人的权利也具有一些特殊的权利,是提高医疗质量及效果的必须要求c、尊重患者的平等,医疗中应当尽量排除非医疗因素,让每个患者都能人道的,平等地实现医疗目的d、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要求重视患者的生命质量和价值(2)道义论(康德):一个行为的正误评价不在于诉诸行为的后果,而在于规定伦理道德的原则或规则,而有些原则或规则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贯彻的,其坚持行为动机的重要性①行为道义论:个人无需伦理规则就能直接把握应该做什么,唯有良心、直觉和信念能决定最后做什么②规则道义论:判定行为的正误要看它是否符合伦理原则或规范③绝对至上命令a、一个行为在伦理上是对的,当且仅当这个行为准则可以普遍化b、一个行为在伦理上是对的,当且仅当行为者在完成这个行为时不把任何人当做物或手段(3)后果论与功利论(边沁、密尔)①行为功利论:把行为的价值是否带来有效用的后果作为判定人的行为在伦理上正误的标准②规则功利论:判定行为的对错要看其是否符合规则,而规则应带来正效用,或正效用大于负效用③功利论据决策的程序:罗列一切可供的选择办法—计算每一种办法的后果,对自己和别人产生了多少幸福和不幸—比较这些后果,找出最大量幸福和最小量不幸(5)公益论和公正论:是强调以社会公众利益为原则,是社会公益与个人健康利益相统一第2页共4页的医学伦理理论①公益论的内容:兼容观、兼顾观(任何医疗行为都应该兼顾到社会、个人、集体的利益)、社会效益观②公正论的内容8.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9.尊重与自主:①尊重病人的人格与自主平等。医疗人格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死后的财产权,遗体权②自主原则,医生尊重病人的自主权,保证病人自己做主,理性选择诊疗决策。自主包括自主知情、自主同意、自主选择10.有利于不伤害①有利:把病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取利益11.知情同意与保密12.公正与互助①公正的医疗资源分配所遵循的标准:医学标准(病人病情需要以及治疗的价值)、社会价值标准(病人既往和预期的贡献)家庭角色标准(病人在家庭的地位和作用)科研价值(病人的诊疗对医学发展的意义(病人治疗后生存的可能期限)13.病人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所有权、平等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护隐私权、社会免责权、诉讼赔偿权医疗保障权(就医权、获得诊断权、获得治疗权)疾病诊治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如实提供病情及有关信息、积极配合医生治疗、避免传播疾病、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支持临床实习和医学发展14.医务人员的权利:诊断治疗权、特殊干涉权、人体试验权、追求正当利益权义务:妥善记载和保管病人病历、抢救及转诊15.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权利与义务、良心与荣誉、情感与理智、胆识和审慎16.医患关系的基础是诚信,实质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信托关系,由于物理化学等诊疗手段的运用,是古代医患关系的直接特征受到冲击,它们如同一道无形的屏障,阻隔了医患之间的感情交流,增加了物化色彩,造成了病与人的分离17.临床诊疗工作中的基本道德原则:①以病人为中心原则②最优化原则:疗效最佳、安全无害、痛苦最轻、耗费最少③知情同意原则:16周岁及其以下未成年人与有意识障碍的病人的知情同意邮亲属—亲戚—同事的顺序进行代理④保密守信与讲真话原则:为/对病人保密,守信讲真话18.健康的标准:身体上、心理上、社会适应上处于完好状态,而不是没有疾病和虚弱死亡的标准:心肺死亡和脑死亡15.安乐死①有质量和有意义的生命已经不再成为可能,死亡已经不可避免的时候,处于患者的利益考虑以及患者的自主权的尊重,为了解除患者的痛苦。为了帮助满足患者尊严的愿望,接受死亡甚至加速死亡的过程,这无疑是合乎道德的,至少因为他是作为对当事人的一种慈爱行为来结束生命的。②辩护:患者利益原则、公正原则③概念:是死亡过程中良好的状态和达到此状态的方法,不是死亡的原因。④对象:不可逆的昏迷,身患绝症、痛苦、本人要求死去、家人同意16.临终关怀①特点:以病人为中心,针对住院病人各自的特点,以控制症状,姑息对症和支持疗第3页共4页法为主,采取护理,心理和精神上的安慰②目的:不是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而是希望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让濒死患者在减少身心痛苦之时,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温暖,从而尊严,宁静,坦然的面对人生③中心:减少临终者的疼痛④重点:心理关怀17.器官移植①活体器官捐赠: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在不影响自身健康及生理功能的原则下,愿意捐出自己的一部分器官或组织捐赠给三代以内的亲属或配偶;涉及伦理问题(以对供体造成不伤害为首要原则、只限于成对器官和有再生能力的组织、以亲属间的移植为主、禁止未成年人捐献活体器官、合法摘除、摘取前应充分告知捐献者及家属摘取器官的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②尸体捐赠:脑死亡的患者将器官无偿捐赠给他人;涉及伦理问题是:自愿捐献(自愿和知情同意,死者生前以书面或遗嘱表示同意,或死后由亲属表示同意,尸体的处置权只能属个人所有,任何以暴力、胁迫、欺骗或者其他违背供体真实意思摘取供体器官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推定同意(国家给与医生全权来摘用组织和器官,只要死者生前没有做出不愿意捐献器官的表示,不考虑死者家属的愿望③关于受体方面的伦理问题:医学标准(原发性疾病,龄在15—45之间、禁4岁以下、65岁以上,免疫相容性选择,需要的紧急程度)、社会标准(预期寿命,者术后的生命质量,生命价值,在家庭中的地位作用,经济支能力,受体生活、行为方式与疾病的关系)、心理标准(良好的心理素质)⑤伦理原则:安全/有效原则、知情同意与保密原则、公正原则(使器官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互助原则、非商业化原则18.人类辅助生殖伦理①人工授精:男性一生的捐精次数不超过5次,不许单身女性接受人工生殖②体外受精③代孕母亲(家庭关系的复杂与弱化、代孕母亲与商业化、代孕母亲与契约的履行、对代母的剥削和不平等19.人体试验伦理①人体试验不能违背受试验者的利益和尊严来寻求这样一个本来非常值得为更多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目标,在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中,应该将人类受试者的安康放在优先地位,其次才是科学和社会的利益。②相关宣言:《赫尔辛基宣》(必须保护受试者原则、必须符合医学目的、必须经由受试者知情同意、必须接受伦理审查)《贝尔蒙报告》③伦理准则:维护受试者安康和权益的准则,以动物实验为前提的准则,知情同意准则,为医学目的准则,伦理审查原则④人体试验的要求:a.国际性的人体试验伦理规范的文件,主要见证了以人的要求作实验者的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的伦理要求b.受实验者应自愿而不得强制参见研究c.实验的危险不能超过所带来的利益d.实验人群是因限制能达到实验要求所需要的最大人群20.特殊干预权的适用情况:拒绝治疗会给病人带来严重后果,价格真话会给心理承受力差的病人沉重的精神压力,不得不隐瞒真相,面对丧失或缺乏自主能力的高危病人,又联络不上其法定代理人,为了他人,社会利益免受伤害,决定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对少数精神病人约束。第4页共4页21.知情同意书是患者行使知情同意的书面证明,为了要患者表示对于治疗情况知情的一种授权行为,授权医生开展治疗不具有免费效力,必须由患者本人或代理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