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2016年)王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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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安次区王巧玲诊所(章)法定代表人王巧玲(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131002005415(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2016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2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3、附表14-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4、附表14-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5、附表14-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6、附表14-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7、附表14-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8、附表14-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为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指天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9、附表14-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10、附表14-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11、附表14-4-1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12、附表14-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13、附表14-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附表14-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等于附表14-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14、附表14-4-1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15.附表14-4-2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16.附表14-4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17.附表14-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18.附表14-5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19.附表14-6凡是在19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19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3附表14-1-220.附表14-6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21.附表14-6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及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22.附表14-6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l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元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23.附表14-6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24.附表l4-6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检查无病出院、未治疗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25、附表14-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26、附表14-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出院人数平均开放病床数27、附表14-6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28、附表14-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29、附表14-6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30、附表14-6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住院者平均住院日4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名称安次区王巧玲诊所开业日期1999年12月1日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131002005415所有制形式(1)国营(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6)股份制(7)股份合作制隶属关系(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区、地区(盟)属(4)省辖市区、地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5)主管单位名称安次区卫生局服务对象(1)社会(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1)医疗机构地址安次区永兴路安泰家园10号楼1单102室电话18631635309传真邮政编码065000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巧玲性别□男□女主要负责人姓名王巧玲性别□男□女出生年月1951.11.26专业内科出生年月1951.11.26专业内科职务职称主治医师职务职称主治医师最高学历大专最高学历大专占地108平方米面积建筑128平方米面积建筑面积中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资金总计10万元固定资金8万元流动资金5万元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床位数4牙科诊椅数备注5诊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口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口01.预防保健科口06.妇女保健科口06.01青春期保健专业口02.全科医疗科口06.02围产期保健专业口06.03更年期保健专业口03.内科口06.04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口03.01呼吸内科专业口06.05妇女营养专业口03.02消化内科专业口03.03神经内科专业口03.04心血管内科专业口07.儿科口03.05血液内科专业口07.01新生儿专业口03.06肾病学专业口07.02小儿传染病专业口03.07内分泌专业口07.03小儿消化专业口03.08免疫学专业口07.04小儿呼吸专业口03.09变态反应专业口07.05小儿心脏病专业口03.10老年病专业口07.06小儿肾病专业口03.11重症监护(内科)口07.07小儿血液病专业口03.12其他口07.08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口04.外科口07.09小儿内分泌专业口04.01普通外科专业口07.10小儿遗传病专业口口04.02神经外科专业口07.11小儿免疫专业口口04.03骨科专业口07.12其他口04.04泌尿外科专业口04.05胸外科专业口08.小儿外科口04.06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口08.01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口04.07烧伤科专业口08.02小儿骨科专业口04.08整形外科专业口08.03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口04.09重症监护(外科)口08.04小儿胸外科专业口08.05小儿神经外科专业口08.06其他口05.妇产科口05.01妇科专业口05.02产科专业口09.儿童保健科口05.03计划生育专业口09.01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口05.04优生学专业口09.02儿童营养专业口05.05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口09.03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口05.06其他口09.04儿童五官保健专业6附表5-3-2诊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口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口09.05儿童康复专业口16.传染科口09.06其他口16.01肠道传染病专业口16.02呼吸道传染病专业口10.眼科口16.03肝炎专业口16.04虫媒传染病专业口11.耳鼻咽喉科口16.05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口16.06蠕虫病专业口11.01耳科专业口16.07其他口11.02鼻科专业口11.03咽喉科专业口11.04其他口17.结核病科口12.口腔科口18.地方病科口12.01口腔内科专业口12.02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19.肿瘤科口12.03正畸专业口12.04口腔修复专业口20.急诊医学科口12.05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口12.06其他口21.康复医学科口13.皮肤科口13.01皮肤病专业口22.运动医学科口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口13.03其他口23.职业病科口23.01职业中毒专业口14.医疗美容科口23.02尘肺专业口14.01美容外科口23.03放射病专业口14.02美容牙科口23.04物理因素损伤专业口14.03美容皮肤科口23.05职业健康监护专业口14.04美容中医科口23.06其他口15.精神科口15.01精神病专业口15.02精神卫生专业口24.临终关怀科口15.03药物依赖专业口15.04精神康复专业口2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口15.05社区防治专业口15.06临床心理专业口26.麻醉科口15.07司法精神专业口15.08其他7诊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口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口30.医学检验科口50.04儿科专业口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口50.05皮肤科专业口30.02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口50.06眼科专业口30.03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口50.07耳鼻咽喉科专业口30.04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口50.08口腔科专业口50.09肿瘤科专业口50.10骨伤科专业口31.病理科口50.11肛肠科专业口50.12老年病科专业口32.医学影像科口50.13针炙科专业口32.01X线诊断专业口50.14推拿科专业口32.02CT诊断专业口50.15康复医学专业口32.03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口50.16急诊科专业口32.04核医学专业口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口32.05超声诊断专业口32.06心电诊断专业口32.07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口51.民族医学科口32.08神经肌肉电图专业口51.01维吾尔医学口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口51.02藏医学口32.10放射治疗专业口51.03蒙医学口32.11其他口51.04彝医学口51.05傣医学口51.06其他口50.中医科口50.01内科专业口52.中西医结合科口50.02外科专业口61.重症监护室口50.03妇产科专业口99.管理科室口99.01感染(管理)科无编码已核定,以及特殊医疗技术项目:8人员情况(一)职工总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行政后勤人员数:中医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主治中医师住院中医师助理医师医生1西医医生主任西医师副主任西医师主治西医师住院西医师助理医师中药主任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管中药师中药剂师中药剂士人员西药人员主任西药师副主任西药师主管西药师西药剂师西药剂士检验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主管检验师检验师检验士人员护理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人员1放射技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术人员口腔技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术人员其他卫技人员中西医结合医师其他技师其中:营养师助产士其他技士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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