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品学堂元。1一、如何学习商品编码:1、认识编码(考试中商品编码是8位数构成,前四位是品目,后四位是子目,子目分为一级子目,二级子目,三级子目和四级子目)2、重点掌握商品归类总规则;(我们上节课已经重点讲解,是归类的基础)3、熟悉21类97章的商品编排规律;4、掌握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先确定品目,然后确定子目)二、商品归类五大制胜法则:1、在商品编码书上,任何一个商品都是由8位数构成的,在归类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类,其次确定章,然后确定品目(前四位),最后确定子目(后四位)。2、对于子目的确定,要注意,先确定一级子目,其次确定一级子目下方的二级子目,然后确定二级子目下方的三级子目,最后确定三级子目下方的四级子目。3、对于子目,必须同级之间比较,同级之间具有排他性,并且同级之间的产品在性质上是相同的。4、在商品编码书上,没有设一级或二级子目的,商品编码的第五位或第六位编码为0,同样,没有设三级或四级子目的,商品编码的第七位或第八位编码为0。5、作为未列名商品的第五、六、七、八位用数字9表示,不代表它在该级子目中的实际序号,其间的空序号是为在保留原有编码的情况下,适应日后增添新商品而设立的。三、快速查编码的方法----五步走(1)抓住所考商品的中心词(2)查阅类、章标题,找到与之相关的章节(3)查阅相应章中的注释(4)运用归类总规则(本条一般在没有具体列名与注释时使用)(5)正确运用子目数级查找编码(关于子目的查找,非常重要)动植物类(第一章到第二十四章)一、第一类至第四类中各章的分布情况与对应关系(一)这四类在协调制度中的排列原则1、第一、第二类为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加工方法包括:新鲜的,冷冻的,冷藏的,干的,盐渍的等,但也有部分例外,如品目0210的熏肉,0305的熏鱼,0306,0308,0407,0408等。第三、四类为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加工方法为深加工,在第四类中可以进行的加工方法包括:用醋酸保藏,油炸,烘炒,蒸煮等。2、同类中不同章节一般按先食用产品,后非食用产品的原则排列。如第一类中第二章至第四章为可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五章为非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二类中第七章至第十二章为食用的植物产品,第十三章至第十四章为非食用的植物产品。(二)第一类至第四类各章的一一对应关系外贸品学堂元。2第一类总结:1、第二章,第三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六章2、第七章,第八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章3、第九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一章4、第十章的产品(经去壳,磨碎,制片等)→归第十一章5、第十章、第十一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九章(面食)二、第一类商品的分布情况及归类特点本类包括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初级产品,其商品范围可分为三部分:1、活动物…………………………………………第一章,第三章2、食用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第二章至第四章3、非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除极少数特例外,本类包括了所有种类的活动物以及经过有限度的一些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一)本章的排列顺序活动物分列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二者的区别是第一章基本为陆生动物,第三章基本为水生动物。但也不是绝对如此,水生的哺乳动物如海牛、海豚和鲸、还有爬行动物(如乌龟、蛇等)要列入第一章(0106)而不是第三章,同样,陆生的蜗牛要按照软体动物归入第三章(0307)而不是第一章。(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经进一步加工经生长收获后简单加工简单加工屠宰后第6章的活植物可食用简单加工的归第7-12章不可食用的归第13-14章或第九类(木材)、第十一类(纺织类)食品饮料酒醋归第16-22章第二类第四类油脂归第15章第1章、第3章的活动物不可食用的归第5章或第八类(皮张类)、第十一类(毛类)可食用简单加工归第2-4章食品工业残渣归23章烟草及制品归24章外贸品学堂元。3(1)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6个品目是按照由牲畜到家禽再到其他动物、由常见动物到不常见动物、由大型动物到小型动物的顺序排列的:01马驴骡02牛03猪04羊05家禽06其他(2)上述动物是不分幼仔与成年的,但请注意下列事项:ⅰ甲壳动物(既使陆生)、软体动物(既使陆生)、水生无脊椎动物要归入第3章;ⅱ培养微生物,细菌,病毒等这类用肉眼看不到的生物要归入第3002ⅲ流动动物园、流动马戏团动物要归入第9508.1000(3)水生哺乳动物,如鲸、海狮、海豚、海象以及生活在水中的爬行动物,如龟(甲鱼、王八、鳖、玳瑁)、鳄鱼、壁虎、蛇等均不能归第3章,而是归到0106.2中,青蛙、蟾蜍等两栖类动物归到0106.9中。(4)0101至0104以及0106均包括家养的和野生的,但是0105的家禽只包括家庭饲养的鸡(包括乌鸡、普通家鸡及阉鸡)、鸭、鹅(不包括天鹅)、火鸡、珍珠鸡,家庭饲养的其他禽类不能视为家禽,例如,家庭饲养的鸽子、孔雀,鹌鹑等应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中,野生的禽类也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例如野鸡,野鸭等。(5)0106中“灵长目”指猴,类人猿,狒狒,猩猩等最高等的哺乳动物,但是人类不可以进出口。(6)活动物若在运输途中死亡的不能归入本章,而应按其鲜度是否适合供人食用分别归入第二章或第五章,即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五章。(7)0106.3其他鸟类包括企鹅、天鹅、孔雀、麻雀、大雁、鹌鹑、鹧鸪等!(三)本章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1、改良种用的野马2、供食用的活鹌鹑,重量不超过180克3、改良种用的活猪(附有纯种的省级有关证明,重量超过50千克)4、供食用的重量15公斤的幼猪仔5、流动动物园巡回展出用的猪(重量为60千克每只)6、供食用的活珍珠鸡(重量大于2千克)(2002年考题)7、重量为180克的供食用的鸭8、供食用的野鸡9、从非洲进口供展览用的鳄鱼10、供食用的活甲鱼11、改良种用的信鸽12、供观赏用的斑马(注意:斑马不是马)13、改良种用的蟑螂14、供观赏用的眼镜蛇15、野生动物园供观赏用的海豚16、北京动物园供观赏用的鸵鸟17、改良种用的老鹰18、供观赏用的孔雀19、供拉货用的骡子20、食用活乳鸽21、宠物犬22、流动蜂箱的蜜蜂23、改良种用的活珍珠鸡(重为200克)外贸品学堂元。424、用于耕地的水牛25、重为180克的改良种用的珍珠鸡本章习题参考答案:1、0101.21002、0106.39293、0103.10004、0103.91205、9508.10006、0105.99937、0105.13908、0106.39299、0106.209010、0106.202011、0106.391012、0106.199013、0106.491014、0106.209015、0106.121916、0106.339017、0106.311018、0106.399019、0101.900020、0106.392121、0106.199022、0106.419023、0105.991024、0102.390025、0105.1510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一)本章的整体排列第一章是活动物,本章为第一章活动物宰杀后的简单加工的肉及可供食用的杂碎,16章是本章产品的深加工品。(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1、学习本章时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10个品目是按照从牲畜的肉、杂碎到家禽的肉、杂碎再到其他动物的肉、杂碎,由鲜、冷、冻储存方式到干、熏、盐腌(渍)或制粉的顺序编排的。2、0201至0208是鲜、冷、冻的肉或杂碎,0210是干、熏、盐腌(渍)或肉或杂碎的粉,0209是未炼制的可提炼动物油的脂肪、肥肉,并且不论是否可供食用,但不分鲜、冷、冻、干、熏、盐腌(渍),注意0209和第15章的关系。3、在0201至0208之间,01、02牛肉,03猪肉,04羊肉,05马驴骡肉,06是前述动物的杂碎,07为家禽的肉与杂碎,08则是除了前述动物之外动物的肉与杂碎(一般来自0106中的动物),比如鳄鱼肉。◆以下7点请注意:(1)肉及杂碎一定是能食用的,不可供人食用的要归入第5章。(2)它们加工、制作方法也仅限于鲜、冷、冻、干、熏、盐腌(渍)、制粉,如果是蒸、煮、烧、烤、油炸等法加工,因可以直接食用的缘故,应该放入第16章,而不是本章。但粗粉或细粉例外,即使使用了蒸、煮、油炸等方法,也要归入本章,而不适合供人食用的细粉,粗粉要归到2301中。(3)本章中的“熏”要注意,它也是一种深加工,但是在第二章里我们把它视为简单加工,熏在第三章中我们也会讲到,大家一定要注意!(4)本章所述杂碎是指动物的头、脚(有时叫蹄、足)、尾、心、肝、肺、舌、脾、胆、肾等动物内脏等等,但是肠、胃、膀胱、血要归入第五章0504或0511。注意这里的血不能是可医用的血浆、血蛋白等制品,如果是的话,就要归入第30章。(5)0209中必须是未炼制的,而且只针对的是猪脂肪和家禽脂肪,包括简单加工的各种方法,如果是已炼制的归15章。其他动物的脂肪,不管是已炼制还是未炼制都归到15章。(6)对于香肠,必须是制成的(搅碎、加调料)才能归入1601,如果仅仅是将生肉未搅碎灌入肠衣,也未加调味料,则按照加工程度来归,一般是简单加工,归第2章或第3章。(7)总结:动物杂碎的归类,大家参见2012年教材220页。①供人食用的杂碎(如头、脚、尾、心、舌),供人食用归入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如因保存不善导致变质)归入第五章;②专供制药用的杂碎(如胆囊、肾上腺、胎盘)如为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归入0510;如经干制的归入3001;外贸品学堂元。5③注意第二章章注二的规定,动物的肠、膀胱、胃或动物血必须按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归入到第五章(动物血如果符合3002的规定,则归入到3002现在将0210总结如下:(1)0210.9100到9300包括了灵长目的、鲸海豚类的,爬行动物的肉及杂碎(2)0210.9900,包括了猪肉,牛肉的食用杂碎,以及前面没提到的其他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3)0210.9900包括所有第二章动物的粉类(三)本章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1、冻整鸡2、冻鸡爪3、冻鸡腿4、冻的鸡胗5、冷藏的整只野鸡6、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2000年考题)7、专供药用的临时保藏牛胆囊8、2公斤装的冷冻猪腿肉块9、冻猪肉丝10、猪肚丝,冻的11、新鲜的五花肉12、冻猪蹄13、干的猪蹄筋(2009年考题)14、冻牛肉(带骨腿肉)15、熏的猪舌头16、冷藏的大块牛肉(带骨)17、鲜牛百叶(牛胃)18、经蒸煮的牛肉细粉19、冻鹅掌20、碳烤鸡腿肉串21、冷藏的去骨绵羊肉22、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2001年考题)23、供人食用的新鲜的猪大肠(注意:肠衣不等于肠)24、冻的鹅肥肝25、经过熏制的冷冻鸡脂肪(未炼制)26、已炼制的珍珠鸡脂肪杂碎供人食用不适合供人食用归入第二章因变质而不适合供人食用第二章章注二规定的制药用临时保藏干制归入在3001归入第五章外贸品学堂元。627、炼制的牛油脂28、食用乳鸽,已冷冻29、冷藏的火鸡翼尖30、冷冻的野兔头31、新鲜的青蛙腿32、新鲜的鳄鱼肉33、冷藏的鸭肥肝34、冻鸡肝本章习题答案:1、0207.12002、0207.14223、0207.14114、0504.00215、0208.90906、0203.11107、0510.00908、0203.22009、0203.290010、0504.002911、0203.190012、0206.490013、0210.990014、0202.200015、0210.990016、0201.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