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1/11商铺托管合作协议编号: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议编号:2/11甲方: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与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中药材诚实通商铺托管运营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经营范围乙方委托甲方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销售乙方特色农产品,甲方帮助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申请建设网上商铺并进行网络销售。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乙方特色农产品即指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甲方审核并确认的乙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一)甲方权利义务1.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开始为乙方申请网上商铺进行相关准备工作,甲方负责为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进行商铺注册以及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商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1.2乙方将个人资料和产品资料按甲方要求全部提交完成后,甲方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铺上线运营的准备工作。1.3甲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的商铺申请和相关认证工作。乙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相关申请认证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性。1.4甲方将为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的商铺免费提供400电话服务。1.5甲方负责为乙方所在中药材诚实通的商铺(网店页面)进行装修设计,包括产品图片处理,产品内容详细介绍排版优化等。1.6甲方负责为乙方中药材诚实通商铺的产品上架、变更管理工作,上架的产品以乙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产品上架成功后甲方需告知乙方。1.7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网络宣传推广,将乙方的产品推广到全国各地,并策协议编号:3/11划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判断是否参与促销活动。1.8甲方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商铺内所产生订单及发货信息的提醒、核对服务,并负责上传订单物流信息。1.9甲方根据乙方委托负责乙方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商铺销售服务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线上线下买家推荐;2)网络维护技术支持;3)产品更新替换;4)后期产品上架;1.10甲方承诺在乙方商铺所出售的产品均为经乙方提供的产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商标或标识用于非乙方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二)乙方权利义务1.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注册中药材诚实通开通商铺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必须保障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因乙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2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否则乙方应按迟延支付的实际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甲方迟延履行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义务,停止乙方产品代销行为及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1.13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中药材诚实通商铺的银行卡认证以及手机认证。1.14乙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中药材诚实通产品发布所需的相关产品资料给甲方。1.15乙方保证中药材诚实通店铺内所售产品货源稳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对店铺页面内相关产品作下架等处理;如果买家下单付款后无法正常供货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见下表保证金补偿标准)。1.16乙方负责及时确认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商铺内产品订单信息并及时发货,留存好相关发货凭证,并保证发货规格和买家购买规格质量一致,如未能按时发货或发货的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7乙方在中药材诚实通商铺内产品价格、库存和物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告知甲方,保证销售产品的及时有效性,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协议编号:4/111.18乙方承诺遵守网上商铺所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乙方继续使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即视为对上述各类规则的认可。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商铺权利2.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申请的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商铺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2.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设计中药材诚实通网站商铺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文案、图片等),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2.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甲方除为了本协议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三条服务有效期3.1本协议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甲、乙任意一方在服务期限届满时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可在服务期届满前的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续约,若另一方同意续约,则由双方签订新合作协议。3.3协议终止后又未续签的,甲方将返还乙方已缴纳的剩余保证金,并向乙方移交商铺,保证金到账日期为30天(到账日期自协议期间的补偿和费用已处理完毕之日起计算)。第四条保证金4.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额度为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主要用于买家补偿或抵扣佣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4.2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无需经乙方再次授权可直接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买家的补偿金或抵扣佣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4.3乙方需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协议。4.4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保证金剩余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当乙方保证金额度低于最低限额时,乙方应在7天内补缴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商铺托管或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乙方未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无法补偿买家的,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垫付,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代付的,乙方应在甲方代付后五天内向甲方偿还代付的补偿金,逾期未偿还的,按千分之一每日计算滞纳金,协议编号:5/11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代付款项及利息,乙方应承担因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4.5买家补偿标准商铺托管期间,为了更好的吸引客户,同时督促乙方诚信经营,若乙方发生以下情况,则乙方同意并无条件授权甲方在收到客户投诉后按以下标准先行补偿买家,但应提前告知乙方:保证金补偿标准补偿内容补偿方式延迟发货交易额*0.1%,单笔最高补偿200元整;虚假发货交易额*1%,单笔最高补偿500元整;拒绝发货交易额*0.1%,单笔最高补偿200元整;货物与挂单描述不符交易额*1%,单笔最高补偿500元整。补偿内容名词解释:1)延迟发货:付款成功后超过72小时未发货的;2)虚假发货:在中药材诚实通系统确认已经发货,实际却没发货的;3)拒绝发货:在买家成功支付订单后因为各种原因不履行发货义务的;4)货物与挂单描述不符:在中药材诚实通发布的产品描述与实际货物不一致。以上补偿内容的评判标准,以中药材诚实通平台的认定为准。4.6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的3日内缴纳保证金,付款账户如下:户名: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区支行银行行号:28327027(工行转款)银行行号:102651029840(跨行转款)帐号:4402298419000001022第五条增值服务5.1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仓储服务5.2增值服务由客户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是否使用,若乙方选择使用增值服务,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此增值服务的相关协议和规则:1)《仓储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见附件一)5.3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增值服务进行单方面的调整或变更,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在中药材诚实通网站进行公示。增值服务的调整或修改一经网站公示后,立即自动生效,协议编号:6/11甲方另有规定除外。若乙方继续使用调整或变更后的服务,视为乙方接受调整或变更后的服务。第六条收费模式和标准6.1乙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以下套餐作为收费模式:项目实际收费收费标准备注套餐A佣金抽成交易成功后(交易成功是指买家确认收货),收取佣金,佣金按订单金额的1%收取。选择该项套餐的用户年度销售金额需达到180000元,合约终止日未达标者,第二年续订合约时,诚实通将收取总共1800元的服务费用(协议期间已收取的佣金可直接抵扣部分服务费)第二年不续订合约的,将一次性收取总共1200元的服务费用(协议期间已收取的佣金可直接抵扣部分服务费),套餐B1800元/年12个月服务费无套餐C1800元/年+仓储服务费用1、12个月服务费1800元/年。2、仓储服务实用实付(30元/吨/月/仓)仓储服务为后付费方式,仓储服务仅包含存放租金,不包含装卸、保养等其他费用套餐D2400/年1、12个月服务费1800元/年。2、仓储服务包年600元/年(5吨或10平方)仓储服务仅包含存放租金,不包含装卸、保养等其他费用6.2佣金将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每月1-5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上一月度交易明细及佣金清单,乙方若未提出异议,佣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扣除;包年服务在协议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缴纳,缴纳方式参考保证金的缴纳。6.3若乙方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佣金,同时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补足,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不再为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第七条保密7.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7.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的资料。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协议编号:7/11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7.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披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第九条免责条款9.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网络故障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9.2如因中药材诚实通网站业务调整或其他第三方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9.3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协议的终止10.1当出现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1)合同已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3)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告知对方。4)按法律法规或本合同项下条款之规定终止本合同的。10.2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其他11.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4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附件一:《仓储服务协议》11.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编号:8/11附件一:仓储服务协议编号:本协议是由您(以下简称乙方)与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乙方使用中药材诚实通仓储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乙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且认可甲方通过向乙方在填写签约信息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发送的对乙方需求的判定,即表示乙方与甲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您对本服务或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点击确认。甲方: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