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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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真正成为广大队员利益的代表,成为全队的骨干力量,同时为提高我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严格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奖励或调换队伍成员,实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使队伍干部能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各尽其职,真正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四川大学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培养一批热心奉献、热爱图书馆、积极进取、作风优良、自觉勤奋的优秀志愿者干部队伍。第三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的共同目标是积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领导和团结所有队员,贯彻落实校团委和图书馆老师的各项方针政策,履行志愿精神,践行志愿服务,宣扬同学文明使用图书馆,努力做到为图书馆分忧,为读者服务。为推动学校图书馆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第四条本制度的使用范围是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第二章干部配置第五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由总队长、副总队长、总队助理、分队长、部长(主任)、副部长(主任)、分队长助理组成。第六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主席团设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3名、总队助理3名;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各分队设分队长1名、分队长助理1名。第三章干部条件及职能第七条干部条件(一)经过正式登记的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队员;(二)参加志愿者工作一学期以上;(三)工作无重大失误;(四)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有志愿服务精神;(五)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六)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工作安排和志愿者的监督;第八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各干部职责如下:(一)总队长职责:1.在校团委和图书馆老师的指导下,主持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的全面工作;2.与图书馆志愿者队指导老师进行各项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并定期汇报本队的各项工作情况;3.统筹与协调本队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各分队事务。统筹各项大型活动;4.主持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总队会议及全体会议;5.团结和带领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的所有干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直接对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各分队负责人负责,并监督和指导其工作;6.负责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主要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工作;7.负责拟定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8.负责与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队外各学生组织的联系工作;9.选拔培养后备力量;10.争取各种社会支持。(二)总队助理1.积极学习本队各项事务,协助总队长的各项工作;2.负责总队的一些具体事物的文本记录和整理,包括每周志愿者之星、优秀组长、最佳分队的备案,队员资料的整理,队员工作情况的统计,各项活动的备案等;3.到志愿者工作和分队中视察情况,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总队长改善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4.完成主席团交付的其他任务。(三)副总队长1.协助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总队长,抓好分管工作;2.具体指导所联系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事宜;3.对所联系职能部门的主要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意见。4.参加所联系职能部门的例会,整理反馈理会情况,主持相关会议。5.选拔培养所联系职能部门的后备力量。(四)办公室主任1.在总队指导下,带领干事负责队伍内的各种文案工作;2.统筹对分队日常工作、例会、活动展开定期调研,并整理调研报告;3.管理队伍财务相关资料;4.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活动策划与安排5.收集各项活动与日常工作资料。6.在非活动期间,参与志愿者工作。(五)组织部部长7.在总队指导下,带领干事负责策划组织队内的各项活动。8.活动中积极组织协调,确保活动进展顺利。9.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活动策划与安排。10.积极提高自身组织能力并对干事进行培训。11.在非活动期间,参与志愿者工作。(六)宣传部部长1.在总队指导下,带领干事负责志愿者队的各项宣传工作,致力于提高本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活动宣传策划与安排。3.积极提高自身宣传能力并对干事进行培训。4.非活动期间,参与志愿者工作。(七)分队长1.对分队队员资料进行整理和维护,如有因各种情况需要离队的人员应上报总队,在总队批准下进行调整。2.收集整理本队工作与活动情况,队员意见建议和工作心得。3.当天工作结束后评出分队本周优秀组长和志愿者之星,并上交副队长备案。4.定期召开分队例会,并对例会情况进行记录,传达总队例会的决定与安排,收集并积极解决队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在总对例会上提出进行讨论。5.统筹自己分队的工作开展及分队建设,并开展分队内的联谊活动。6.分队长应与组长进行积极交流,可根据情况任命和更换组长。7.积极调动分队队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分队人员的沟通与交流。8.每2月上交例会记录和工作总结9.领导分队队员积极参与总队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队员活动参与情况作记录,及时上报总队。10.非活动期间,参与志愿者工作。(八)副部长级职责1.协助部长抓好分管工作;2.积极主动地提出本部门工作开展的建议;3.负责部门职能组的工作开展。(九)组长职责1.负责队内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组员日常工作和组织参加各项活动。2.统计组员的最新动态,协助分队长加强队员的交流,并激励与帮助队员。3.每天工作结束后评出该组的志愿者之星,并将组员动态、志愿者之星和工作情况上报分队长。(十)干事职责1.在所在职能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的领导下,积极主动、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遵守和执行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3.积极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工作建议。第四章干部权利及义务第九条本队干部的基本权利:(一)参加相关会议,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队伍的重大事件;(二)对志愿者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三)参加志愿者活动,参与组织工作;(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任期满后,获得干部认证证书的权利。第十条志愿者干部的基本义务;(一)遵守队伍章程和制度,完成交付的工作;(二)主动为队伍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三)维护队伍的荣誉和声誉;(四)积极参加队伍相关会议。第五章干部任免第十一条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符合干部条件的候选人可采取组织提名、部门推选、公开选拔以及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并报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复、备案。第十二条主要学生干部人选由上一届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候选人,由指导老师同上届主席团成员拟任干部人选。第十三条审批程序(一)总队长、副总队长、总队助理由图书馆指导老师审批确定。(二)各职能部门部长级干部由图书馆指导老师和主席团审批确定。(三)各职能部门副部长级干部由主席团和部长级干部审批确定后报告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后方可任命。(四)各职能部门副部级以下级别成员由部长和副部长审批确定后报告主席团后方可任命。第十四条学生干部的提任,应根据工作情况,在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提拔。第十五条学生干部任(聘)期一般为一年,任期结束后,表现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干部任用证书。第十六条对于工作不称职或考核不及格的干部,由相应的审批部门考虑罢免,经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指导委员会商讨,指导委员会通过方可罢免。第十七条干部换届:(一)主席团与各常规机构负责人:每学年更换一次主席团成员,参与竞选的人员必须为志愿者队队内人员。所有参选者均须在规定日期内上交竞选申请书,由现任主席团及各常规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评委会对其进行各项考核筛选。参选者通过后,完成新老两届负责任的交接,方可上任。并且在新一届负责人上任后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合格后才能正式上任。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组织部和宣传部干事:组织部和宣传部干事来源于志愿者队队员,由队员提出申请,经该部门负责人考核通过后即可加入。(三)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学年更换一次顾问团成员,由现任顾问团在本届志愿者队主席团与各常规工作机构负责人中选拔产生。第六章干部考核第十八条为促进队伍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及骨干带头作用,便于考察选拔优秀干部及学年评优,同时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及时予以调整、撤换,本队定期对所有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第十九条考核内容:(一)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要认真开展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组织高质量、高层次,教育性与娱乐性有机统一的活动。并且,要在自觉维护队伍利益的同时,充分代表和维护广大队员的正当权益,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二)协助工作表现:干部要自觉树立工作整体观念,在开展工作中要具有团结协助意识,各职能机构间、上下级间要积极主动地互相支持和配合工作,以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集体智慧与作用。(三)工作会议出席情况:按时参加了队伍召集的各类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提出合理建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四)思想表现:干部应该热爱祖国,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关心队员,与上下级处好关系。严于律己,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工作中能做到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庇。(五)日常表现: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图书馆及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活动、日常生活等方面均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提出队伍发展意见。(六)学习成绩:学生会干部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好专业学习。对学习成绩差或学习比较吃力的学生干部要劝其停止工作。第二十条考核办法(一)干部在正式任命前或工作中,均应接受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二)对干部的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谁主管、谁考核”,其中:1、主席团成员由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实施;2、各职能部门干部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公布并上报指导老师;3、各部门干事由部门干部负责组织实施,(三)考核形式主要采用民主问卷调查,从被考察者的上级、同级、下级随机抽取一定人数的队员填写问卷调查。同时被考察者应上交一份自我总结。被考核人考核人主席团指导老师(30%)、主席团除指导老师的所有成员(40%)、部门部长(30%)部门部长及副部长主席团成员(30%)、各部门部长(40%)、本部门干事(30%)干事部长(50%)内部成员互评(50%)(四)办公室负责问卷调查表的制定收集整理,调查表应全面详细,并制作考核报告,办公室干部的考核由分管副总队长负责。(五)干部考核报告由相应的负责部门保管。考核过程中,考核资料不对本人公开,未经指导老师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内部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六)任期不到两个月的干部干部考核(如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第二十一条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片面性;(二)民主公开原则: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被全体学生干部认识;2.在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公开化,以方便被考核者得知具体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办公室申请复核。第二十二条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分别在每年5月、11月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第二十三条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具体见第几几条。其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得评定为“优秀”:1、有重大违规违纪现象;2、一学期缺席相关会议超过3次;3、一学期参加活动不足3次的;4、其他经研究,认为不能评定为优秀的。第七章工作汇报第二十四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原则上实行及时逐级汇报制度:各职能部门部长应将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向分管副总队长汇报;分管副总队长应将分管工作情况及时向总队长汇报;总队长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第二十五条遇到时间紧、任务重的重大活动,各职能部门部长在征求分管副总队长意见后,可以直接向总队长汇报;分管副总队长在征求总队长意见后可以直接向指导老师汇报;各职能部门部长在征求分管副总队长和总队长意见后,可以直接向指导老师汇报。第八章工作协调第二十六条四川大学图书馆志愿者队开展工作,应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第二十七条各部门之间应团结友善、沟通协作。第二十八条四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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